我单位现报名参加 工程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的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工作作如下保证: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二) 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票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四)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单位电话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七)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八)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如为监理单位提交的廉政保证书,还应增加:
(十二)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我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十三)严格按照监理规章办事,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我单位愿意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保证单位:
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在 物资采购项目工作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作出如下保证:
一、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物资采购项目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在业务活动中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或其家属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或给予其他好处;
三、不邀请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加旅游、健身或娱乐等消费活动;
四、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或家属发生单位经营以外的业务合作和经济往来;
五、如发现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有索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或给予其他好处等不廉洁行为,及时告知招标单位监察部门;
六、中标单位如有违规之处,招标单位将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本人愿接受组织处理或刑事追究。
中标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xx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保证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保证不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5.不向贵公司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6.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部门举报.
7.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
9.本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XXX年 x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