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工程施工单位承担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工程或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及发包单位向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经营中心承诺,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服从管理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前办好有关工程申报审批及装修入场手续,并把《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显眼处。施工作业人员及工作管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广百《临时出入证章》,违者将没收证件,并请出施工现场。施工工具、器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并保持完好状态,方可进场。
二、认真切实抓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凡气、电焊及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到物业经营部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指定监管人员方能施工,违者罚款元/次;施工用电用水的接驳须在广百物业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电线不得乱拉乱接,违者扣违约款300元/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燃烧杂物及生火熟食,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装修材料应按市或区消防部门的规定选用,并在材料或成品进场时,将购买阻燃材料的发票复印件交给安全督导员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成品不得进场,并承担翻工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三、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封闭前,必须经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检查认可方能继续施工;修改图纸或方案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业经营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违例工程必须停止进行,并将违例部分恢复原貌,因而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四、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教育,不招聘“三无”人员和违反“计生”规定的人员进场工作,并承担出现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
五、在商场内施工,营业时间内不得进行大粉尘、大噪声及产生刺激性气味的作业。若工艺要求必须进行以上作业的,须提前向经营管理部申请安排在晚上关门后施工。
六、定期清理余泥、废料、垃圾、污水等,保持工地环境清洁,不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染料、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元/次,并须负责清扫、修复工作。如因以上原因造成下水道淤塞,将负责一切清理费用。
七、爱护大厦的公共设施。材料运输和清运淤泥垃圾时,不得损坏货梯及楼梯等公共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一切装修垃圾及建筑用料,必须放置于安全地方,避免置于高处,以免从高处堕下危及路人。
八、承担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具、器械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
九、施工完毕后,关妥所有窗门、水喉及临时用电开关,方可离开。
本保证书自工程实施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自然失效。如未能及时交回本保证书,贵单位在广百的施工工程将被立即停工。
工程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发包部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计划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经理:
我单位准备施工“两面针·长风雅筑”住宅小区一期地下室及3~4楼工程项目,为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有序,树立冶建司良好形象,特向建设公司作如下保证:
1、保证遵守和执行《建设施工安全评分标准》JGJ59—99和桂建管字【】48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做好文明施工工作,达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兼附表)的要求,其中保证每项项目得分总分在40分以上。
3、委派同志作为文明施工负责人,保证文明施工达标,争取达优。
4、对现场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工程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在检查是认真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平分表》,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有平分、有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
5、随时接受建设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6、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对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评比,我单位一定积极,认真的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证不损害建设公司地声誉。
7、位于主要街道和城市进出口路段临街面的工地,建立2.5米高的美欢大方围墙,并写上工地名称和标语,树立建设公司的良好形象。
8、接受建设公司有关部门和执法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9、按建设公司的规定,交纳文明施工保证押金。
以上保证,作为工地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违法规定,原接受建设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保证书一式三份,建设公司施工技术处、工程公司、项目部各执一份。
施工单位:(公章)施工单位经理: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
5、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的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7、施工期间发生机械设备损坏、塌方、触电、失火、车祸、人员意外伤亡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8、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备案,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施工单位:保定兴国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第七分公司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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