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城市公交公司要求全体驾驶员从十个方面自愿保证:
一是遵纪守法,遵守行规;
二是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是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四是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儿童乘车提供帮助,为广大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五是文明用语、礼貌服务、说话和气,提倡普通话服务;
六是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是礼貌行车,不追、不赶、不超、不抢、不占道行车;
八是不侮辱、谩骂他人,不得出语伤人;
九是按时收、发班,规范操作,做到有站必停,让乘客安全上下车;
十是不酒后驾车,不带病驾车,不开带病车。
服务质量保证书的签订,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窗口形象,搞好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保证书在7个方面要求驾驶员对社会做出保证:
1、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礼貌热情、服务规范,坚持使用文明用语,不拒载、不绕道、不途中甩客。
2、驾驶员着装整洁规范、举止文明、亮证服务,不在车内吸烟、开车时不使用手机。
3、出租车车容车貌整洁,车内无异味、无杂物、坐垫套整洁清洁,服务标志齐全。
4、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急停猛拐,不闯红灯,在禁鸣路段不鸣号,保持车况良好、确保乘客安全。
5、驾驶员在营运中不打表记价、不按章收费、不主动给票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资。
6、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和培训教育,不得无故缺席和委托他人参加。
7、自觉维护行业稳定,不利用出租车进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碍出租车正常营运的活动,不利用出租车从事犯罪活动或协助他人从事犯罪活动,服从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应急调度管理。
公共交通是为城市人民的出行服务的,为了提高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旅客的乘车需求,确保广大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认真做到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特做如下保证:
一、按照城市公交“十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调度、统一进站、统一结算、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安全管理、统一管理档案、统一统计报表)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二、城市客运车辆全部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要求进站的客运车辆必须有安全例检单卡、证照齐全方可报班营运。
五、服务质量管理:
第一、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第二、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工作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使用文明用语统一着装、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在醒目处设置客运线路图、班次表里程票价表、旅客乘车须知、旅客和车辆进出站等设施和服务标识明显。
六、运营管理:
第一、按照运管机构审批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和营运方式、经营区域、线路、班次组织运营;
第二、与承运人签订进站运营协议书,双方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客运车辆干净整洁;
第三、建立客运经营者、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建立基础管理台帐;
第四、建立统计报表制度。
七、安全管理:
第一、实行“三品”检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
第二、配备车辆安全例检设施及安检人员,实行先例检后报班的运行制度;
第三、加强出站车辆的检查,严禁超员;
八、收缴费管理: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运价政策以及《山西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等规定,不挪用、扣压运费;
第二、按规定向运管机构按时、足额缴纳运管费。
九、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运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