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成型科的一名普通试用员工,于x年x月x日进入本公司以来至今还属于试用期阶段,非正式员工!
来这工作也差不多大半个月了,在这工作之前我早已打听过xx电厂是东莞最好的公司。
自我工作至今,客观评价,我也深切体会到了公司的好,服务好,待遇好,工作好,领导好,是我进过的最好最划算的公司。
本打算长期在此工作,但现因个人家庭原因,不得不离开公司!上星期天,已古稀之年的奶奶不幸病倒,至今还躺在家中,自小我就是奶奶一手带大的,她对我疼爱有加,我们的感情也极其深厚。
经过我的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回家照顾陪伴奶奶,这也是一种义务。对于我来说,一个人的孝心远比工作事业更重要,工作没了,还可以再找,但一个人没了孝心,那么在他(她)为人的责任心上也要大打折扣了,个人之见。
现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xx总:
您好!
从今年4月至今,进入公司工作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领导与同事的多方帮助,在此我深表感谢之意。
过去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对于公司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由于我个人感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到满意,也没能给公司做出过什么贡献,不能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所以,经过慎重考虑,为了自己和公司的未来发展,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x月x号进入公司,经过x个多月的试用。我发现无法适应公司发展需求,故提出辞职。由于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法第37条规定:员工需提前3天,提出辞职申请。
本人已于x月x号,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也就是说x月x号将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起来的。根据劳动法第10条规定:员工与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规定好试用期,试用期根据第19条规定:签1~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单位需要自试用期第2个月支付员工2倍薪酬。
当然在中国,法律规法律,单位执行规单位执行。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乐意在贵公司工作,也不会计较这事;如果员工不乐意在贵公司工作,顺利的辞职,员工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万不得已或特殊情况下,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条文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