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制度时,需要强调公正和公平原则,确保制度的执行不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优秀的关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5、宿舍负责人:黄帅
二、住宿须知
1、住宿职工必须登记入册备档,其他职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写《住宿申请表》,
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综合办进行宿舍调配。
2、入住后的职工不得随意搬挪所住宿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搬回原来宿舍。
3、所居宿舍不得出租转借他人居住,发现一次取消居住资格,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不得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或反动的报刊、书籍、言论、碟片及其他声像制品,不得从事损害公司荣誉或利益的行为、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
6、各部门经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深入员工生活,聆听员工的意见,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尽力帮助、解决员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7、员工宿舍一切设施、设备属公司所有,各员工要爱护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要归还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寝室长必须在离职清单上签名并确认所借物品是否全部还清,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离职人员一经寝室长在离职清单上签字后,职工离职(包括辞退、辞职等)的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宿舍管理员检查后予以落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有需要赔偿的必须给与公司赔偿,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签发完《离职申请》的必须当日搬离宿舍,不得拖延。再继续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资。
9、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10、员工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
11、员工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12、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关电视。节约用电、用气。电费每个月控制在人均50元内,煤气为每21天/罐,如若超标,将超额部分平摊至每个宿舍人员。
13、严禁在宿舍内烧废纸、点焟烛,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1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仪表、警示标示等,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
15、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斗殴、酗酒影响他人休息;员工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员;员工家属、亲友来访,若要住宿,应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
1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晚不回宿舍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17、不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不把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18、宿舍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保持宿舍内环境干净整洁。各宿舍必须张贴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并根据值日表分清责任。对自己床铺折叠整齐、对床下卫生要打扫洁净。如果没有时间打扫,可每月每人出资300元由专业人员打扫。没有值日表的寝室,每人每天罚款10元,直至贴出值日表为止。
19、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20、员工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安排修理,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1、综合办公室和工程部在检查中发现违章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处罚。
22、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2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24、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25、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员工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处理。
26、严禁员工赌博,麻将室是供员工休闲娱乐之用,不得大声喧哗,活动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不能超过12点,周五至周六不得超过凌晨2点,员工在打麻将一炮不得超过10元,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27、根据实际情况男、女宿舍各选举出一名寝室长,负责日常卫生、纪律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并在办公室检查时间协同进行检查。寝室长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
28、宿舍不得出现公司任何产品(包括过期产品)及辅料,发现一次,按被发现产品市场价格的10倍罚款。找不到责任人的,全宿舍成员均摊。
29、公共厕所下水道因人为因素造成堵塞和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维修带来的相关费用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同楼层全体居住人员平均分摊
三、卫生标准
1、地面、墙面、墙角、天花板干净,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蜘蛛网。(10分)
2、灯具、风扇、用品用具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呈现本色。(10分)
3、床铺干净无杂物,被褥、床单、衣物干净、叠放整齐、无异味。(15分)
4、桌面干净无垃圾,桌面物品干净、呈现本色,摆放整齐。(10分)
5、门窗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窗台无杂物。(10分)
6、室内无堆放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筐要倾倒干净,无大量垃圾存放现象。(15分)
7、床底干净,无蜘蛛网,鞋子、脸盆等用品摆放整齐有序。(10分)
8、整体效果好: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无损。(10分)
10、宿舍出现剩余公司产品的或配置物品损坏的,取缔评选资格。
四、管理条例
1、所有罚金由本人上缴财务部,不服从管理者以工资形式双倍扣除。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现金。
2、宿舍室内卫生检查项目:卫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无损、电器、纪律。检查时间:每周四10:00点作为定期检查时间、每周不定期一次。检查人员:综合办、宿舍管理员、各宿舍寝室长。
3、宿舍成员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财务根据宿舍管理员提供的名单进行扣除工资,被扣押金者当月去财务领取押金单作为凭证。职工离职由宿舍管理员检查该宿舍实物是否损坏,损坏者按价赔偿,完好者由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离职者走后发现是其损坏的由管理员承担责任。(押金从转入新宿舍开始扣)
4、宿舍工友对所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董事办处理意见为最终结果。
5、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进行补充和调整。此制度每间宿舍张贴一份,丢失者罚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以上规定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经教育屡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有序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休息,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住宿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住宿房间及房间内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和变更。
二、宿舍所有设备(包括床铺、门窗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损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住宿员工应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用火及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预防事故发生;发现问题或隐患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
四、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安排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拉私接用电设备。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床被要叠放整齐。
5、果皮、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不得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使用电视以及其他音响设备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不得私自留宿亲友,会客应进行登记并注意时间。
8、个人贵重物品应尽量不在宿舍存放,必须存放时,应采取安全保险措施,防止丢失、损坏。
9、不准随意在墙壁、门窗、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房间清洁由住宿员工轮流负责,废物、垃圾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1、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煤(指冬季取暖)。
12、不得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不得从事各种不健康的违法活动。
13、个人行为不得影响公司和其他员工。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础,使员工宿舍管理更趋合理有序、安全规范。
2、适用范围
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资料
4.1宿舍管理规则
4.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带给体检健康证明。
4.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状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职责,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4.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__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2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4.2.1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宿舍长管理。
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掉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职责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状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准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保护好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宿舍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提防盗贼。(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均属公司财产,每位入住员工须缴纳公司财产押金100元,按程序办完离职手续立即返还押金。)
3、宿舍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宿舍乱写乱画,不准向公共通道乱扔垃圾,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4、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要检查关掉所有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别人财物。
一、概述:
1、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宿舍。
3、每个宿舍设立宿舍管理员一名,宿舍成员选举本宿舍的宿舍管理员,报综合管理部处备案;如推选未果,则每月轮值。
4、员工本人有选择是否住宿宿舍的权利。
5、凡是住宿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若有违反者,综合管理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宿舍的资格。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宿舍管理员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消防安全、清洁卫生、财产安全等方面工作,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防火、防盗等工作。
2、负责制定每月《宿舍卫生值班表》,督促并检查值班人员清洁卫生执行情况。
3、负责维护宿舍的就寝纪律,对违反宿舍纪律的行为要及时调节、制止,确保他人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负责每日宿舍消防安全、清洁卫生、财产安全等检查,并做好记录。
4、负责宿舍的财产管理,对宿舍财产进行登记,每季度末对宿舍的公共财产进行一次盘点(包括:墙、地板、家具、家电、灯具、门窗、门锁、玻璃、床铺、洗漱池装置),检查数量是否属实,实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有损坏要查明责任人并做好记录,并将《财产统计表》于每季度末前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备案。
5、宿舍管理员有义务向综合管理部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负责对宿舍设施设备损坏保修或更换进行上报。
7、员工搬离宿舍时,负责督促将宿舍房门钥匙回收,上交后勤主管处。
8、负责安排、调度员工床位。对公共财产进行进行维护与保管。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后勤主管: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和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后勤主管并送医院。
三、宿舍入住流程
1、凡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填写《申请》,经后勤主管批准,并通知宿舍管理员后方可安排入住;否则,后勤主管有权拒绝人员入住。宿舍管理员需统一安排床位。
2、入住员工需在后勤主管处签订《承诺书》,并签字确认保证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
3、凡入住员工必须服从后勤主管日常管理,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违反制度的员工,由宿舍管理员上报后勤主管,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等处分,若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并无整改表现者,宿舍管理员有权上报后勤主管取消其住宿资格。
四、宿舍住宿制度:
1、入住宿舍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宿舍管理员批准安排。凡患有传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宿舍,不得携眷属住宿宿舍。宿舍房间为集体宿舍,不设立单间、夫妻房。
2、任何人不得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3、员工对所居宿舍,保持原有房屋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直接责任人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4、员工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电脑音响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同事投诉多次,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宿舍资格。
5、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50元/次,并予以警告处分。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聚众赌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本院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宿舍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宿舍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后勤主管,办好钥匙等交接手续,不得借故拖延。
五、宿舍卫生制度:
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必须保持舍内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员工宿舍建立卫生轮流值日制度,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3、宿舍管理员负责安排住宿人员轮流值班清扫,每位员工须按照卫生值日表(卫生值日表贴于门后)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包括倒垃圾。
4、若值班人员未打扫卫生或卫生不合格,经宿舍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劝其搬离宿舍。
5、保持卫生间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水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桶内。保持下水道口畅通,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1天内自行处理,以确保环境清洁。
7、注意室内通风,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开窗通风时,注意防盗。
8、宿舍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5~20元/次。
②墙面:做到墙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无印迹,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铁丝。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③卫生间:洗漱用品、物品摆放、挂放整齐;脸盆、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六、宿舍安全制度: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维修,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宿室在无人的情况下,严禁电气设备运转,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20元,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20元/人的处罚。
3、宿舍禁止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如有吸烟者,请移至室外。
4、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5、员工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6、室内所配置的电器设备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7、要保持高度防火、防电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后勤主管。
8、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并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宿舍资格。
9、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人走关灯并关闭所有的电器,离开时间超过一天时应断开电闸。
10、宿舍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任何人不准私自乱看、乱翻及挪用别人物品。若发现偷窃他人物品,直接开除。
七、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
2、员工应爱护宿舍财产,如财产正常使用损坏,则由宿舍管理员做好登记并报公司后勤主管维修;如财产属于人为损坏,则由宿舍管理员找出当事人,针对人为损坏物品,如需维修,损坏人可以自行维修,也可以报至公司维修,但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支付,如不可维修的物品要原价赔偿;若未能找当事人,则由全体住宿人员平摊赔偿费用;另对故意损坏的视情节给予10元—100元处罚。
3、晚上21: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当事人给予处罚50元/次,如宿舍管理员没阻止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舍管理员100元/次的罚款。
5、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当事人住宿宿舍资格、开除等处分。
八、宿舍检查制度:
1、后勤主管每月对员工宿舍检查监督、清洁卫生,安全检查一次,并在《宿舍检查表》上做好记录。
2、后勤主管负责员工宿舍财产登记管理工作。
3、后勤主管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用相片形式公示,被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处以20元的罚款。
九、附则
1、本制度中的所有罚款作为宿舍的公用基金,由宿舍管理员保管,作为平摊水、电、气、物管等公共费用,宿舍管理员负责记录费用开销情况并定期公开,公用基金使用完后由在住员工平均分摊。
2、宿舍视为员工的个人生活场所,由员工个人造成的法律后果及安全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污秽、废物、垃圾。
4、住宿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派遣与监督,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规范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