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卜,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一、目的
要求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监督从业人员遵守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各项,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食堂和小卖部监督管理
小组组长:
副组长:x
成员:
三、工作职责
1、指导食堂和小卖部承包者建立经营管理机构及制定食品经营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执行制度的落实、各项证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
3、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4、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小卖部食品质量和销售价格。
5、每天定时检查食堂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餐饮用具的消毒、加工成品的规范流程和索证等,并进行记录。
6、做好学生用膳纪律的管理,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教育。
7、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8、不定期抽查和每月一次定期检查。
9、定期召开师生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听取其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并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一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一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一天整洁、干净。
一、所有的员工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否则按规定处理。
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按各自的岗位职责,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食堂实行周菜谱公布制度,每周提前公布菜谱,菜谱由厨师长制定,报后勤处和学校膳食委员会审核。菜谱要求四菜一汤,荤素合理搭配,注重营养全面。
四、食堂职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检查身体,严禁带病工作,特别注意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五、采购员要遵守采购制度,采购时要求货比三家,价廉物美。杜绝买“人情菜”。不得购进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因购买不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爱惜劳动工具,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而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不能携带任何生、熟食品回家。
八、不能“开小灶”,私自招待客人。所有对外招待活动要服从后勤处的安排。
九、.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因酒误事要严肃处理。
十、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嬉笑打闹,严禁打架骂人。一经发现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因病因事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十二、所有职工和全体师生共同就餐,标准同一,不搞特殊化。
十三、食堂仓库管理员对购进的生熟食品原料,要认真检验,杜绝不良食品原料入库。
十四、食堂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以上各款,一旦违规,将按相关的规定严肃处理,以保证食堂工作正常、安全地进行。
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食堂职工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到饭菜可口,色香味俱佳。
2、食堂职工要服从司务长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干私活。
3、食堂采购员按计划采购物资,并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采购必须二人同时参加,实行验收制度。发票由采购员和验收员同时签字方可报销。
4、仓库内物品堆放整齐,物品不得霉烂变质,无故造成损失的,保管员负责赔偿。严格入库出库手续,仓库不得出售食品。
5、禁止现金购买饭菜,反对好人主义,阻塞各种漏洞。
6、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
(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7、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8、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