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为社会和政治规则提供基础和框架,并为适应或引领复杂的现代社会提供必要的形态和功能。适合医院员工的规章制度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适合医院员工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性的秘书、党务管理工作。
2、及时传达院党委会的.决定,了解全院各项常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院党委反映。并注意收集职工对执行院党委决定的反应情况。
3、负责同上级党委和院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做好医院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4、协调院党委领导安排各种常务会议,负责召集院党委会议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负责拟订院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负责院党委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并及时上报下发。
6、按照党务公函的处理程序,做好党委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保密。
7、按照印鉴及党委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院党委印鉴和常务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严格遵守党委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做好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根据院党委领导指示,承办有关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39;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内外事务性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法务管理
(1)负责外联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医院法律事务;通过协商或诉讼形式处理与相关单位的经济纠纷。
(2)协助医务部处理与患者的医疗纠纷;
2、文秘管理
(1)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信息、机要和保密,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草拟各类行政文件;
(3)负责医院的各种资质的办理和管理。
3、服务管理
(1)为医院科室,特别是一线科室服好务。
(2)为病员、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服好务。包括各办公室物品购置、内务管理等。
4、外联管理
(1)协助与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外联工作;接待好政府机关相关部门来院检查。
(2)负责与社区管理会、社区派出所等机构的外联工作;协助各科室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外联工作。
(3)负责医院邀请专家及集团员工接待工作;负责或配合医院会议及行程安排(包括酒店、机票预订)。
(4)负责医院证件的办理及年检工作。
5、检查、督办
(1)院周例会的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发出,对需要安排和落实的工作的检查督办;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月度工作报告催缴。
(2)定期进行全院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和通报,督促、协调改进;
(3)院总值班安排、检查;
6、企业文化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组织对企业文化的宣导、传播;组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7、车辆管理
负责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车辆的派遣与监督;负责医院停车位的管控。
8、负责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管理。
9、其他
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医院由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多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中医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具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3、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4、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引导。发热、腹泻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5、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合理的安排病员就诊。
6、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护士长每天安排考勤,记录下当天迟到、早退的人员。
7、员工必须按各科室排班表上班。调整班次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的同意。
8、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某种原因暂时离开自己的工作区域要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8、员工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严格遵守科室操作规定。
9、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应及时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予以批准和教育。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立、坐、行的端庄大方姿态,不能面对病人有挖鼻、抠耳、梳理头发等不雅之举。
一、在分管院长和科长领导下,按《医院网站管理规定》要求,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保证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
二、负责监督和管理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
三、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维护,确保医院网站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协调科室信息采集、更新,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五、负责对网站过时的信息内容提交领导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删除,做好登记和备份,以备调用。
六、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登记,内容包括撰稿科室、撰稿人、审批人、发布的&39;内容、时间和发布人,每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连同领导审批稿及电子版和发布内容、登记表副本一并交信息科存档。
七、加强科室之间联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八、未经批准的信息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如有违反,视情节追究发布人责任。
第一部分:介入科的基本配备
一、介入科设置
介入科是影像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卫生部规定属于临床科室,科室管理上可以隶属于放射科,也可以成为独立科室。在科室设置上应包括介入科门诊、导管室和病房三部分。
二、介入科人员
1、医务人员
⑴正规医学院校毕业,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聘任证书”。
⑵来源于影像科、血管外科、神经内外科及其他临床科室的医师均可从事介入治疗工作,但必须经过相应介入放射学科专业培训3年以上,取得介入放射学专科证书。
⑶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2、护理人员
⑴正规护理院校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⑵介入诊断和治疗涉及临床医学的各个系统的多种疾病,介入科导管室和病房护士必须具备扎实的内外科和急症护理学技能,熟悉各种临床急重症的围手术期处理。
⑶导管室护士身体须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3、技师与工程师
⑴介入放射学的专科性和特殊性要求技术人员既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又要有全面的影像设备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基础。
⑵正规院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或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经过常规X线、CT和MRI专科培训,并取得DSA上岗证书。
⑶综合性介入放射学手术室专科培训2—3年,可以单独熟练配合医师开展血管内和血管外各种介入放射学技术,可以处理常见的影像设备技术故障和技术问题。
⑷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第二部分:导管室管理制度
一、导管室的基本要求
导管室是实施介入诊疗的重要场所,是医务人员在X线引导下进行有创性操作的手术室,它兼有手术室及放射科的特点。因此,合理设计和科学布局是对导管室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介入手术所必需的设施条件。
(一)导管室的建筑结构与布局
1、导管室的设置布局
导管室应尽量与介入病房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并自成一区。导管室应保证安静、清洁,人员走动少。所在区门口设置门铃及对讲设备,减少无关人员进入。导管室应设病人出入口与工作人员出入口,工作人员出入口有更衣室,病人出入口处有消毒垫。介入手术操作室的位置设置,要考虑到防止射线外泄及相邻工作室的保护。
2、导管室的内部设置
导管室主要由手术操作室、控制室及辅助工作间组成。手术操作室既要便于清洁、保证消毒隔离,又要便于放射防护。操作室四周墙体及顶棚必须使用防射线材料,墙面材料应坚实、容易清洁,地面无缝,可冲洗,不易留污渍。手术操作室入口处宽度设计应便于推车(病床)及各种设备出入,房门保证有效关闭,防止射线外泄。操作室不设直接对外窗户,应通过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操作室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保证各种仪器摆入,方便操作和抢救时使用。
控制室与手术操作室以铅玻璃隔开,窗口可以尽量大一些,以便观察。控制室内设置放射人员控制台、监视器、心电监护显示器、对讲机、刻录机、录像设备等。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辅助工作间:观察室、洗手间、器械室、敷料室、库房、污物处置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更衣室等。
(二)导管室的人员配备
导管室的工作人员主要由介入病房医师、护士、放射技师、心电和血压监测技师、护工和清洁工人等组成。
导管室医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介入病房工作经验,熟练的导管操作和介入治疗技能,无菌技术过硬并精通影像学知识。作为操作者,医师应首先熟悉病人的临床情况,提出介入诊治方案;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紧急抢救及并发症;术后妥善书写手术记录,做好术后处理。
导管室护士主要职责是围绕导管室的诊疗工作,提供术前术后消毒隔离、材料物品准备和术中配合等服务保障。导管室护士应具有丰富的介入病房护理工作经验,具备协助医师处理急、危、重症病人的能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抢救设备和药物,熟练掌握各种导管介入器材的使用及介入手术操作程序。
放射技师需具备放射技术专业任职资格,熟悉并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能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放射技师的职责是负责相关的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根据手术医师诊疗活动需要,进行技术设备的操作,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
护工主要负责介入手术病人的接、送工作,并具有消毒隔离的基础知识,协助护士做好术前、术后手术操作室的消毒处理。
清洁工人主要负责做好导管室日常清洁工作。
(三)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
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主要包括影像设备、心电和压力监测系统、手术器材和抢救及防护设备等。
1、影像设备
⑴为保质保量地全面开展介入放射学诊断和治疗工作,必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标准的专业性的DSA设备。
⑵X线设备具有足够大的功率(毫安>600~800)和热效能,能够耐受连续长时间的介入放射学手术操作。
⑶图像采集与显示系统具备连续和脉冲功能,图像采集与显示速率在12。5幅/秒以上。具备直径、长度和狭窄率等多种测量和后处理功能。
2、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
导管检查和介入治疗时,医师需要借助心电血压监测仪获得反映患者生命情况的相关数据。多导生理记录仪能记录体表12导联心电图,并同步获得心腔内多导联心电图。多导生理记录仪和压力传感器、三联三通、冲洗装置相连组成压力监测系统,可用于测量患者有创血压。导管室还应配备自动监测患者无创血压及血氧饱和度功能的监护仪。
3、器材
主要包括用于导管手术的器械与材料。如器械台、方盘、刀片、药碗、止血钳、卵圆钳、麻药杯、弯盘、穿刺针、各种导管,指引钢丝、球囊和支架等。所有手术器械使用前应保证无菌,一次性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4、抢救设备
常用设备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人工心脏起搏装置、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给氧设备、吸引器、简单人工呼吸器、心包穿刺包、气管插管器械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应备两台,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5、常规用药和抢救用药
主要包括利多卡因、肝素、阿托品、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硝酸甘油、多巴胺、间羟胺、异搏定、三磷酸腺甘(ATP)、速尿、硫酸锌鱼精蛋白、度冷丁、尿激酶、胃复安、5%—10%葡萄糖、生理盐水等。
6、防护设备
介入手术进行中为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和病人受到X线损害,应向手术操作者提供铅衣、铅眼镜、铅帽、铅护颈等;对手术病人应提供甲状腺及性腺防护设备。
二、导管室的管理
导管室是实施临床介入性诊疗的专门场所,导管室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介入诊疗技术的发展,建立健全导管室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导管室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一)一般管理规则
1、凡进入导管室手术间者,应着导管室专用洗手衣、裤、鞋套,进入无菌区应戴好帽子、口罩。
2、手术人员暂时离开导管室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鞋。
3、手术区内不得带入任何食品,室内禁止吸烟,手术期间关闭手机铃声。
4、常规手术通知单,应于手术前一日,送交导管室,如需特殊材料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5、介入手术病人必须有抗—HIV、HBsAg、抗—HCV等检查结果,阳性患者安排在每日最后。
6、如有严重或特殊感染病人做介入手术时,医师应提前通知导管室,以便做出相应的准备,防止交叉感染。参加此类手术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
7、手术使用后的布类、器械、导管材料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处理。
8、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将利器放置在利器盒内,避免交叉感染,垃圾处理时应注意环保。
9、导管室各种物品固定位置放置,用后立即放回原处。由专人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运转正常,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报修。
10、各种抢救药品应配备齐全,用后立即补充。
11、导管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及防止交叉感染。
(二)接送病人制度
1、导管室配有专门接送介入手术病人的护工,按照手术排序用平车接送病人。对于危重病人由医师或护士接送。
2、护工在术前到病房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核对科室、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手术项目等,保证确认无误。病人术后送回病房时应与病房护士按规定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三)护理制度
1、病人送入导管室后,护士再次认真进行“七对”,同时检查术前准备如皮肤准备、药物准备及各项化验等,以确保手术安全。
2、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护士在术前主动向病人自我介绍,态度要和蔼,安慰、关心病人,消除病人的紧张情绪。
3、术中护士要根据介入手术操作程序,积极、主动配合医师手术,注意观察病人的意识,血压及心电变化情况,准确记录术中用药及介入手术材料。
4、术后护士要向病人告知手术注意事项,并进行简明的针对性健康指导。
(四)护士长职责
1、护士长主要负责导管室工作人员、物品、工作安全、无菌技术及手术安排等的管理。
2、负责导管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标准落实。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好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
4、负责对导管室物品的管理,按要求建立物品使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五)参观制度
(1)参观者须经医院医教办或护理部批准,导管室科主任、护士长安排方可参观。
(2)参观者进入导管室需遵守导管室的管理制度。3、凡进修、实习人员参观,只限于本专业手术。禁止在手术间内来回走动,应接受导管室医护人员指导。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距无菌区距离应保持在30公分以外,且不影响手术人员操作。
(4)参观人数应严格控制,保持操作间内安静。
(5)特殊病例、实习同学见习,应通过教学摄像进行观摩。
(六)DSA机使用制度
1、介入病房医师和导管室技师操作DSA机实行准入制度。经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以使用DSA。使用者应严格遵守DSA机操作规程。
2、使用机器前应注意电源,调节电压和电流,选择所需的技术开关。
3、使用过程中注意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有异常的声音、气味和任何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DSA专业技师应记录设备故障及维修情况。
4、移动C臂、导管床前应注意有无障碍物,严防机器受损或人员受伤。
5、机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并使各操作件恢复至初始位。
(七)导管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1、导管室设置和布局应科学、合理,人物、洁污流向符合功能流程,其中清洁区、污染区、无菌区划分明显,有实际隔断措施。
2、手术操作室的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和空气净化装置消毒等方法。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其结果应为菌落数≤200cfu/m3。
3、导管室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使用有效期内标识齐全的无菌手术器械包、敷料包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八)导管室无菌技术
1、洗手法
(1)先刷洗后消毒手臂法:首先取无菌刷蘸肥皂液,按以下顺序无遗漏地刷洗手臂三遍,共约10min;先刷指尖、然后刷手、腕、前臂、肘部、上臂下1/2段,每遍3min,特别要刷净甲沟、指间、腕部。刷洗时,双手稍抬高。每遍刷完用流水冲净。冲洗时,水由手、上臂至肘部淋下,手不能放在最低位,以免臂部的水返流到手。刷洗完后,用无菌小毛巾由手向肘部擦干。手、臂不可触碰他物,如误触他物,必须重新刷洗。
(2)消毒手、臂:双手和前臂刷洗完毕,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待自然干或无菌擦手巾擦干后,将胍类(氯己定等)或醇类(异丙醇或乙醇等)消毒液3ml—5ml涂擦于手和前臂,过1min左右即干,然后戴上灭菌手套。
2、穿无菌手术衣法
(1)穿手术衣时应在较宽敞的区域避开无关人员和物品,以免污染手术衣。
(2)操作者用一只手从手术衣上面抓起手术衣,轻轻抖开,拿住手术衣双肩部,略抛起,双手同时伸起袖内,双手交叉提起腰带,由护士在身后帮助穿好衣服,系好腰带。
3、戴无菌手套法
(1)打开手套包装后,一手捏住无菌手套反折内面,取出手套,对准五指先戴好一只手,然后把戴好手套的手伸入另一只手套反折处,同法戴好另一只手。
(2)将双手套反折部分拉到袖口以上,不露出手腕。
(3)戴好手套后以无菌生理盐水洗去表面滑石粉,注意不要污染手套。
三、导管室工作人员的放射保护
导管室的防护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并做到定期检查。从事导管室工作的各级人员应受到放射保护的教育,其健康状况应符合从事导管室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导管室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全条件下完成工作。
第三部分:介入科病房管理制度
介入科病房为正规临床科室病房,应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的法规和医疗核心制度对介入病房实施管理。医疗法规见有关规定。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讨论制度;医生交接班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病例管理制度等。
第四部分:介入病房护理制度
一、主班护士职责
1、认真交接备用物品及各种急救物品(检查和补充口服备用药、抢救车的药品、器械,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晨会。随同夜班、责任班、连班一起进行床头交接班(重点查看危重病人的床铺是否平整、清洁、有无褥疮、切口敷料处有无渗出物、肢体的血运情况、各种监护仪的功能状态及引流管是否通畅等)。
3、负责打印一日清单,做好分发和解释工作。做好检查氧气及更换氧气湿化液的工作。执行周计划。
4、迎接新病人。办理入院登记,做好入院介绍,及时妥善安置好病人。
5、负责处理长期、临时医嘱。转抄治疗、护理、服药、饮食卡,并落实医嘱执行情况。
6、查对当日的医嘱并填写查对登记本。
7、负责病房的各种药品的领取、核对、发放、备用等,并及时补充小药柜、急救车内的药品及器械。
8、及时填写药物联系本(如病人的特殊治疗、贵重药物等),交清有关注意事项,衔接好每一班的工作。
9、负责检查白天各班工作进行情况,护士长不在时,负责安排病区工作。
10、巡视病房,了解病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书写病情报告。
11、负责护士站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12、做好交班工作。
二、责任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护士病情报告,并随同夜班床头交班,重点接所负责危重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2、负责责任区病人的治疗和护士护理工作,填写各种护理记录单,清单解释工作。执行周计划。
3、接待新入院病人,介绍病区环境,各种制度及有关工作人员(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等)。
4、与病人交谈,根据病情及诊疗计划提出所需解决的护理问题,危重病人制订护理计划。
5、帮助病人了解自己的疾病及如何促进健康的措施,指导病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战胜疾病。
6、掌握病人检查、手术前后的心理状况,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7、随同医师查房,以全面了解病情及特殊诊疗。
8、负责病人出院、转院、转科,书写护理记录单并给予出院指导。
9、认真向夜班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三、连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病情报告,随同夜班交接班。交接病人的治疗用药及有关情况。
2、负责病人当日治疗用药的&39;配制。
3、配制液体时严格无菌技术操作,注意三查、七对。及时清理用物,保持治疗室清洁卫生。
4、负责中午的液体更换、拔针及床单位的物体归位。
5、中午巡视病房,督促病人午休,保持病区安静。
6、准备各种化验标本容器,并交待注意事项。
7、负责全病房病人的T。P。R测试并记录。
8、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治疗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病情报告,随同夜班交接班。交接病人的治疗用药及有关情况。
2、协同责任班、连班一起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
3、协同主班取药、发药及查对医嘱。
4、做好与连班的交接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临时治疗,并与责任班作好沟通。
6、负责治疗室、护士站的清洁卫生及物品归位。
7、协同主班、责任班作好与小夜班交接班工作。
五、帮班护士职责
1、帮助连班作好手术病人、新病人、危重病人的治疗护理工作,巡视病房及时填写巡视卡、翻身卡,认真记录护理记录单。
2、协同连班作好中午的液体更换、拔针及床单位的物品归位。
3、协同连班准备化验标本容器,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4、协同连班巡视病房,保持病房安静,督促病人午休。
5、协同小夜班发放口服药及临时用药,并做好三查七对。
6、协同小夜班作好晚间护理,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按时熄灯,安静休息。
7、认真与小夜班作好交接班工作。
六、大夜班护士职责
1、负责交接病人的治疗、护理及病房的备用、急救物品。
2、详看病情报告,共同巡视危重病人,并交接有关治疗、护理事项。
3、负责执行本班医嘱,做好定时治疗及护理工作。
4、做好夜间接受新病人的准备。抢救病人迅速有效。
5、负责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紫外线消毒工作。
6、严格查对治疗卡,并摆好静脉用药,认真检查液体、药物有无沉淀、混浊、变质、过期等。保证药物的准确无误。
7、负责晨前各种化验的采集和特殊试验的操作。
8、负责加试T。P。R及定时Bp的测量,严密观察病情,总结24小时出入水量,并详细记录。
9、为白班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增添治疗盘内的消毒剂,铺好治疗巾。
10、注意病人安全,如有意外及时报告。认真做好晨间护理。
11、负责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工作,书写病情报告。
12、保持病房的整洁、干净,减少陪护,谢绝探视。为白天的查房、治疗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
13、做好交班工作。
七、小夜班护士职责
1、认真交接治疗、护理及急救物品。
2、详阅病情报告,共同巡视危重病人,并交接清有关治疗及护理事项。
3、巡视病房,发晚饭后口服药,看服到口。
4、负责定时T。P。R。Bp的测量并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填写各种护理记录单。
5、负责清单的解释工作。
6、负责执行本班医嘱,做好定时治疗及护理工作。
7、时刻准备接收新病人。确保抢救治疗及时。
8、加强巡视,做好晚间护理,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按时熄灯,保持病区安静。
9、负责填写工作日志及出入院登记。
10、保持护士站及治疗室清洁整齐,书写病情报告。
11、做好交班工作。
八、早中晚帮班护士职责
1、协助大夜班抽取各种血标本,打印当日清单,巡视病房,督促陪护离开病房,做好晨间护理工作。
2、协助连班查对治疗用药及签字,并与责任班一起进行治疗总查对,做好当日治疗的准备工作。
3、协助连班巡视病房,更换液体,做好治疗室、护士站,处置室物品归位,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全病房病人4pmTPR检测与绘制,并转抄加测体温单。
5、协助小夜班正确准备各种化验标本容器及发放,并做好抽血前的告知解释工作。
6、协助小夜班做好定时治疗、临时治疗,急诊病人术前、术后治疗与护理及新病人接诊工作。
7、协助小夜班维持病房秩序,劝解陪护离开病房,保持病房安静,清洁卫生。
九、护理班护士职责
1、交接处置室物品,准备晨间护理用物。
2、参加晨会,进行交接班。与责任班一起做好晨间护理。
3、负责清点病房换洗的污染的衣服、床单及被褥,并做好记录、归位及整理工作。
4、维持病房秩序,保持病房安静。
5、预约各种检查单,负责化价、记帐及向病人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送急查血标本。
6、迎接新病人,做好入院宣教及首次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7、执行周计划。送出院病历,督促病人结帐,办理出院手续。
8、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消毒,铺备用床,负责加床与调床工作。
9、督促探视人员离开病房,保持病房安静,及时补充次日治疗用物,确保次日治疗用的液体。
10、做好处置室的清洁卫生及交接班工作。
十、护理员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如送水、送饭、洗头、洗脚、剪指甲,协助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等。
3、协助护士执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4、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解决病人所需。
5、收送化验标本及检查单,并护送病人外出检查及转科等。
6、递送各种物品领取预约单。负责各种液体的装卸准备工作。
7、做好病人入院前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元的整理及终末消毒工作。
8、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俱的管理。
9、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和法规。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
3、认真核对医疗证,及时办理有关住院手续,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对于急症先入院的,在三天内补办相关住院手续。
4、严格审批转诊制度;把好医保病人的转诊关,转诊病人一定要科主任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后方能转出。
5、定期下科室了解医保病人的住院、用药情况,严格控制好大型、重复的检查和不合理的用药现象。禁止挂床住院。
6、严格掌握意外伤害的纳入范围,严禁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伤、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等不属意外伤害范围的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意外伤害住院须填写意外伤害申报表,24小时内上报医保中心。
7、本院职工住院必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8、耐心向医保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病人解除疑虑。
9、支持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为之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每月5日前及时将医保病人的结算资料送到医保中心审核。
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疗废物分类存放,警示、标识清楚。
2、医疗废物收集、存贮专人管理,交接责任明确。
3、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工作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5、存放地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盗以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6、暂存设施、设备每天定时消毒。
7、暂存处负责,转运,焚烧。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1、药剂科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2、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涂片、培养),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3、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伍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准确留取各种标本及时送检。
4、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菌药物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1、各科室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室每月定期召开监控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本科医院感染存在问题。
3、各科室要重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执行“标准预防”,“手卫生制度”,“职业防护”等在职教育培训工作,每月培训不少于一次,全院性培训参加人数不少于80%。
4、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如有流行暴发倾向及时报告。主要监测指标:
(1)医院感染发病率≤8%,漏报率≤10%。
(2)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合格率>95%,无菌物品合格率100%
(3)紫外线照射强度不得低于70uW/cm2。新进灯管≥90uW/cm2
5、建立严格的科室清洁、消毒与隔离制度,对不同传染源引起的感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6、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7、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登记、交接、运送、焚烧等流程的管理,
8污水污物排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个管理环节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2、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4、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6、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7、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5、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6、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7、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8、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通知药剂科进行有处方权医师本人签字留样。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3、品处方由主治医师以上并经批准授于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急症以3日量为限,一般疾病7日量为限,某些慢性特殊疾病15日为限。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1日极量。第一类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品每次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下次再用至少须间隔10天。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分类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必须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准打电话,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复述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针灸室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心、脑电、超声检查室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临床主管医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医院感染病例初步诊断。
2、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3、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感染管理科于每月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调查和收集院感病倒报告及漏报情况。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除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外,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提交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讨论,做好记录,
6、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7、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一年来,按照年初全年业务学习工作计划,全院干部职工通过医院组织、个人自学、定期检查、考核及评比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业务学习,使医务人员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有了明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加强,现就业务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五项活动”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加强了医疗缺陷管理、三基三严、医疗质量管理、院感管理等多个薄弱环节的管理力度,促进了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2、进一步狠抓“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为确保医疗质量,提高整体医疗人员的素质。我们对全院医疗技术人员,加强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每月初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深入科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医院的医疗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业务技术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人才培养。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全年,医院共选送各科室骨干共3名同志参加进修、学习;多名同志参加了医学继续教育本科、专科的学习,通过业务学习,有力地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综合业务技术水平,规范了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
4、加强病历书写规范、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临床用血规范、医德医风建设、临床常见病的学习、肺结核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对传染病的正确认识,发现传染病患者后及时上报、转诊。0__年度业务学习工作中,医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医院工作更快、更好地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