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维修人员工作标准
一、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焊、电梯、消控设备等特种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员工守则,不准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
三、发生应急维修时,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任务后,无特殊情况下在2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且应迅速处理设备设施故障,保障小区的正常运作,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物业负责人或业主,不准向业主索要财物,言行要文明礼貌。
四、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在和业主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五、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六、维修人员必须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报修任务和设备设施保养任务,维修完好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七、维修人员必须做好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台帐及更新工作,同时要做好工作日志。
八、每月上报的维修工时和维修完好率必须属实,不得作假、蒙骗。
九、维修人员平时要对所辖物业小区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十、维修人员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物业维修工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一、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对特殊行业、岗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2、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严禁私自向业主索要服务费和香烟等财物,保障公司良好形象。
3、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调派维修任务外,按照工程部计划地做好各物业设备设施的保养;
4、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现有物业设备设施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积极配合各物业小区的工作,出现紧急事故时无条件地迅速到达,全力做好抢修工作;
5、严格执行所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表格,做好设备台帐。
6、对各物业小区的维修情况,维修工时按照规定做好记录,按时报工程部
二、工作流程
1、正常工作流程
2、正常工作流程细则
1)准时上班:根据公司上班制度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不迟到。
2)换好工作服: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证,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工作证要清晰易辨。
3)检查维修工具:检查使用的维修工具数目是否对,使用状况是否完好。如果缺失应立即报告维修组负责人,若维修工具有故障,应立即予以修复。
4)查看记录:查看记录的报修情况和维修记录,如果有报修记录或维修记录中有未维修好的,应立即填好设备维修单,安排维修次序,若没有报修记录或维修中没有未维修的,应查看保养计划,根据保养计划安排工作。
5)维修或保养设备:带齐维修或保养所需要的工具,持设备维修单或设备保养单,到达设备所在区域,按照维修或保养的正确工作程序进行维修或保养,严禁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6)维修或保养完成:设备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请业主或负责人认可,并在设备维修单或设备保养单上签字。
7)维修单登记:将已经完成的维修单或保养单带回,先予以工时登记,再对维修情况予以记录,并根据维修或保养设备的情况对设备台帐予以记录更新,将维修或保养单入档存放。
8)工作日志记录:对一天的工作情况予以整理记录,维修完成和未完成的要记录清楚。
9)检查和保养工具:检查维修工具在一天的使用中是否有损坏或缺失,如发现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查找或修理,对使用一天的维修工具进行保养,擦拭干净,加油润滑。
10)按时下班:根据公司下班制度规定时间,按时下班,不早退。
3、紧急维修工作流程
4、紧急维修工作流程细则
1)接到紧急维修任务:应急维修人员应保证24小时电话开通。
2)携带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应急维修人员应随身携带一般常用工具包,以防紧急维修时没有工具,并且要备好交通工具,以便能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1、负责并协调到站物资的领取和外发车皮的外运,负责货运费用的报销和支付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2、负责协调并完成产品的汽车运输,负责安排搬运装卸工作、并负责搬运管理;
3、负责编制火车车皮计划和汽车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负责铁路专线的维护管理和自备罐车的管理;
4、负责车辆调度和车辆的安全工作,负责货车驾驶员和叉车工的安全和技能培训,负责运输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及负责协调维修工作;
5、协助上级实施对下级的管理和考评;
6、负责运输成本分析及控制;
7、完成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_〕35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__〕4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三、奖惩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8月30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毕业生就业率达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30元对辅导员奖励。
2.毕业生就业率在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20元对辅导员奖励。
3.毕业生就业率在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10元对辅导员奖励。
4.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高质量就业包含考研、出国留学、征兵、国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依照省教育厅认定高质量就业标准做调整)。
奖惩管理制度1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u)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v)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一、总则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货物储运安全。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简称仓库)。
二、货物进出仓库制度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库管员必须对照货物与采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办公室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须由库管员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库管员把单据交给文员及时入库。由系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予库管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做到帐、货相符。
3、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员承担。
(二)货物出库
1、库管员应按照文员提供的出库单认真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2、库管员在确认出库货物的型号、数量无误后,按出库单所列型号进行配货作业;配货作业完成后,同时对货物及单据进行再次检验核查;物料装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内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着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胸牌,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正确佩戴工牌。
2.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并尽量统一穿着深色平底布鞋。
3.对讲机统一佩带在身体右侧腰带上,对讲时统一用左手持对讲机。
工具:
1.保洁、绿化工具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2.在楼道内等区域进行清洁服务时,应放置或悬挂“此区域正在清洁中”的标识,以知会相关人员。
遇到客户:
1.在保洁过程中,如遇客户迎面而来,应暂时停止清洁,主动让路,并向客户点头问好。
2.保洁时遇到客户询问问题,要立刻停止工作,耐心仔细地回答客户提问。
3.不大声说话、聊天。
绿化管理员项目规范礼仪礼节:仪容仪表工作时间按岗位规定统一着工装,佩带工牌。服务态度态度和蔼可亲,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主动热情,周到优质,礼貌待人。
浇灌水:
1.浇灌水时,摆放相关标识,以提醒顾客。
2.路上不能留有积水,以免影响顾客行走。
3.节约用水。
4.有业主路过,及时停止工作让路,并可点头致意或问好。
施肥、除虫害:
1.洒药时要摆放消杀标识。
2.不使用有强烈气味或臭味的用料。
3.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4.药水不能遗留在马路或者叶片上,如有遗留,需及时清扫干净。
5.喷洒药水时,须佩带口罩。如药水有气味,须向业主作好相关解释工作,说明是没有毒性的药物。
6.不在炎热的时候喷洒药水。
修剪和除草:
1.准备和检查使用设备能正常使用,避免有漏油等情况发生。
2.及时清除绿化垃圾,不能摆放在在路边影响景观顾客方便。
3.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时间不能进行操作,以免影响顾客休息。
4.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物业卫生管理员执行标准
卫生管理员执行标准如下:
一、做好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督促厂家、商铺执行好门前&39;三包&39;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原则上必须当天完成。
三、每月安排半天大扫除,提前一周报办公室安排。
四、环境卫生涉及商家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时,应及时向环卫所、公司口头或书面报告,提出解决办法。
五、对商铺的门面卫生应以严抓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六、恶劣天气造成影响环境卫生,应采取突击清理办法解决,不得无故拖延。
七、凡装修工程造成环境卫生破坏,必须及时督促清理,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
一、周例会内容:
各部门全体员工参加,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会议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不得无故缺勤,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记入绩效考核中。
(1)每周一次(暂定为每周六下午6:00),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召开时间可以调整,则另行通知。
(2)每周一、三各部门负责人早8:10、晚5:00召开碰头会;对部门当日工作情况进行反馈;
(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本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完成任务情况,提出需要公司领导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
(4)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的工作进展状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提出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建议。
二、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记录本周工作总结、下周的工作计划以及建议。以电子版的形式,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以书面方式递交。
(1)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到周15:00,员工的工作报告截止到周下午17:30。
(2)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汇总到办公室文秘处,由办公室文秘递交至总经理处进行审阅。员工的工作报告直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
(3)工作报告因公外出的且确实无法及时发送报告的,可最迟递延到下周一发送,并电话通知收件人,防止遗漏。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区域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规范和法律认可的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并由法人代表直接签订或授权总经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经各级主管审查并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区域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八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三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应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六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未作规定的,以国家相关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七条在处理纠纷时,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二十九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十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二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由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合同,合同借阅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外泄。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第三十八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
第三十九条其他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物业项目公司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为保证岗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岗位工作需要,结合管理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记录是岗位工作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直接反映岗位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绩。
二、各种工作记录编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从为工作服务的角度进行编制,部门工作记录按照实际需要,由部门负责人逐步完善。
三、各岗位工作记录的检查监督由各部门负责实施,部门负责人抽查,月评,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考核进行处罚。
四、保持岗位工作记录整洁完整、不缺损,不得在记录本上乱写乱划,不得撕扯记录本(纸)挪作他用。
五、记录书写工整,按时间顺序,事情发生的先后进行记录,反映内容应清楚准确,不得出现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六、岗位工作记录属于内部管理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借阅。
七、岗位工作记录本使用完毕后,由部门主管负责整理,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
八、岗位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运行操作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缺陷记录、维修记录和各种检查、检验、测试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