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在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最新村级工作制度怎么写?这里给大家分享最新村级工作制度怎么写供大家参考。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39;,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39;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39;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3.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审核各项收支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采购要参与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情况。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准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依法保证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强令篡改、编造财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财务机构应监督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的审批制度;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与使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财务机构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收入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支出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情况,确保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财务机构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入帐,并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解释权。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由中心学校配备专人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设报账员一名,在分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小学报账。
二、财务收入管理办法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学校要规范和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列支项目: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会议费、维修及办用设备添置费及其他支出。(相关说明见《浮山中心小学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说明》)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维修添置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30%安排。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给教师发放补助。
学校公用经费要年初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采购协议供货商详见附录)
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所有经费支出都有校长负责审批,各分校公用经费支出,由分校校长审核,再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副校长分管学校的财务工作,负责对报账单进行审核。
凡涉及购物等开支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验收人(证明人)要具有针对性、广泛性。
学校开支项目的票面超出1000元及以上的,需经中心小学校务会通过,再由校长审批。
每周三报账人员组织报账,要求报账及时,每月结算本月发生的账目开支。各项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所辖各分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账目公开,开支透明。
学校对各分校财务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物品采购制度
1.学校有总务处牵头成立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组。学校凡需购买的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单,并交总务处备案。由校长室批准,然后由采购组负责实施。
2.票面在5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任务必须由采购组统一采购,。集体性采购每月组织一次。
3.购物价格及人员规定:
(1)购物总价在200元以内,可由总务处指定采购人员采购。
(2)购物总价在200--500元,由总务处亲自购买或协同采购。
(3)购物总价在500元以上,须报校长室批准,方可采购。
4.采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以价廉、质优、物美为原则
5.不允许购买质次、劣质、变质物品。
6.采购专业性物品、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参与采购。
7.采购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易耗品,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办理入库手续,方可领取使用。
8.采购物品必须有正式票据购物报销,均需校长室或由校长室指定人员验收,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五、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
1、学校通过教代会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学期进行审查。
2、每月各分校要将本月的公用经费使用的项目和内容,张贴上墙,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
3、总账会计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性资料。
2、会计档案分永久和定期两大类。按期送存学校综合档案室,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3、本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事先与会计室取得联系,由经办会计陪同查阅,外单位前来查阅会计档案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经领导批准,方可接待,查阅内容必须在查找资料登记簿上认真写好栏目。会计档案一律不借出。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必须报学校档案销毁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无批准手续,不得自行销毁。
5、会计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并由有关负责人监交。
七、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阅会计档案时,需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
2、借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清册。
3、原则上借阅会计档案时不得拿离保管地点。
4、借阅会计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丢失和撕毁账页、单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5、借阅会计档案后,要及时归还保管人员,做好相应的归还手续。
八、财会人员职责
1、总账会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预测、规划、决策,学校资金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账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总账会计入账。
3、报账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向中心学校报账,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
⑵、报账时要对合法票据做好正确的分类,并作好本学校的流水账,每月交中心小学总账会计进行核对。
(3)、及时做好本校的账务公开工作,把每月上报的票据在校内张贴上墙进行公示。
4、上述财会人员相互配合做好财务分析。认真分析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九、出纳职责
1.不断学习有关财务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和规定的报销凭证有权拒付。
2.接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复。
3.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收后,要及时入帐。每天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公款不准私借。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入现金应给对方开收款收据,要正确使用票据。
5.收入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6.和总账会计共同搞好每月工资及奖金的银行支取和发放工作。
1、会计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倡导勤俭办园,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
2、根据勤俭办园的原则,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3、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4、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事务进行会计核算。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审核,
6、认真及时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及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据准确、报帐及时。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情况。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9、经常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体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监督作用。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收费站会计工作的人员配备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收费站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收费站会计工作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权限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收费站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出纳、稽核、票证等。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票证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收费站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应有财审科人员监交。
4、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费站票证管理工作
㈠票证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基本职责是:
1、高管中心是票证管理的&39;总的核算单位,负责票证领发,并对各收费站票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均是票证管理的基本核算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票证领发、保管、使用和审核销号。
㈡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建立健全票证收、发、领、用、核的制度和手续。加强票证管理,领入票证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发放领用双方要当面点清。票管员要掌握票证用量和库存数量,加强核对工作。
㈢票证必须妥善保管,顺号存放。管理有条不紊,保证票证完整,不受损失,并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㈣对作废收据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销毁。
㈤票管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准离职。
四、账户管理
收费站收入专户的开设、变更和销户工作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五、收入解缴
每月5日、15日、25日应将规费收入专户中的存款全额解缴。
六、收费站会计核算工作
收费站会计核算应执行《江苏省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应使用财务统一的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七、收费站财务的监督管理
高管中心财审科负责对收费站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采用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各收费站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