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39;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1)会议
1.会议召开
每学期召开一次协会全体会议;大型活动前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根据情况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自定。会议时间(中午)、地点(一教)临时决定
2.会议主持干部会议:会长
全体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
部门会议:部长或副部长理事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会长助理
3.会议要求
A、纪律所有人员原则上要求提前5分钟到,须签到(除全体会议);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律);禁止会议期间有人讲小话、接电话、听音乐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详见纪律)
B、要求会议精简、高效率,开会前须将会议要点列于黑板上,原则上会议不超过30分钟
(2)纪律
1.会议A、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半小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负责人须在会议前向纪督委说明。
B、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2.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委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3)换届资格部门理事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可竞选会长助理、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会长助理可竞选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4)评优奖项:A、五四评优校级奖“优秀理事”B、获任换届各级职位
C、取得某项活动负责权(只对各级干部)
原则:A、根据纪督委所记录会议、活动等表现情况B、其他
附:干部违反相关纪律者通过会长与纪督委进行免职
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4、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5、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6、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书法的相关知识。
(3)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的安排。每次开会不得无故缺席。
(5)积级为我协会提出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6)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如果会员不来上课多次并没理由的况课者,也按规定取销注册等这些情况已缴纳的费都按规定不予退回。
为了加强__市阳光义工协会的管理,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会员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对《__市阳光义工协会章程》的补充,如有冲突,以章程为准。
第一条会员管理
(一)本协会允许未进行申请注册前参与体验志愿服务,但不得超过3次。
(二)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及个人资料,日后上述资料如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理事会。如发现会员所填写的资料是虚假时,将即时取消会员身份。
(三)预备会员以加入六个月内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为基本标准,考核期后由理事会进行评审,工作称职者转为正式会员身份。正式会员每年需通过年终考核,以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72小时为基本标准,工作不称职者转为预备会员身份,表现优异者进行表彰。
(四)会员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请假以三个月为期限,超过者须申请暂停志会员身份,将来可随时重新申请加入。如在未请假的前提下超过三个月没有进行阳光义工协会的任何志愿工作者,以及请假超过三个月没有申请暂停会员身份者,则被视为不辞而别,将被终止其会员资格,且对其日后重新申请时作严格的审核。
第二条会员退会程序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证件及标志;
(二)长期不履行本章程义务或服务次数达不到规定,将丧失会员资格;
(三)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会将按其情节轻重,由理事会决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会籍的处分。如触犯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擅自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访谈、采访或代表本协会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协会的新闻或报导;
2)擅自利用本协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3)擅自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协会进行活动,组织或邀请阳光义工协会成员参加活动;
4)擅自承诺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求助,或私自将慈善资源分派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5)擅自利用在本协会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阳光义工协会的活动;
6)泄露阳光义工任何资料,包括其它会员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7)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管理,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成效,做出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
(四)会员被劝退或除名,理事会须索回其会员证件及标志,或在公众平台进行挂失。退会后仍需对其在加入阳光义工协会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会员理当积极完成其承诺的志愿工作,如因故无法从事志愿工作时,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组织架构与职能划分
(一)本协会采用职能机构与项目服务机构并行的组织架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履行章程规定的职权;同时设有服务部、后勤部及财物部三个职能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设置人员由理事会直接任命(可由理事兼任),以下为各部门人员设置及职能划分:
1)服务部:执行策划方案,组织日常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及协调参与队员的工作分配。
x干事:登记报名人员及活动签到,安排常规活动的领队及现场活动细节,对活动进行立项、调查和档案整理。
x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2)财物部:保管、分配团队财物(包括受捐物资),采购用于团队运转及活动的物资,建立透明的财务出入明细,及时公布每月财务报表和年终财务报告。
x干事:根据财务制度管理团队公共用品和受捐物品,采购用于协会运转及救助物资,负责标志的发放及回收。维持总计帐表,审核每月帐单,完成财务报表并及时公布。
x会计:登记出入明细,行使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x出纳:负责现金存取、支出及报销等工作,保管各种帐单凭据和财务章,行使出纳收付、反映、监督和管理的基本职能。
3)后勤部:制订活动方案,筹划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团队各个部门,保障后勤,使方案得到执行。
x干事:主持策划方案,管理档案,飞信通知负责网络事务(包括博客、阳光总群及咨询群的管理)。
x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第四条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应该在协会内解决,并尽量避免扩大化及减少负面影响。非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不列入本协会解决范围。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开展工作;
(三)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活动前,准备参加活动的会员应提前报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五)活动时,按通知内容,在活动前穿戴好标志和证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活动开始后十分钟,迟到者应与活动负责人联系,否则不得擅自前往活动地点;
(六)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七)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第五条开会要求
一、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清点人数,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人员均应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不被打扰。
二、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三、与会者需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进行记录。有事需向会长请假、批准,未进行请假的一律做缺席处理。
四、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记录,由会长查阅后进行整理、存档。
第六条免责声明
1)阳光义工协会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入会者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
2)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会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会员自行独自承担。
3)会员已确认自己有充分的身体、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参加阳光义工协会的活动;对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及导致的各种后果均自我负责和承担,并承诺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有关自己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均不会向阳光义工协会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4)阳光义工协会建议各位会员参加、购买相关保险。
5)阳光义工协会在发布活动内容中的一切说明和安排均为设想,不排除在活动报名开始后因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对原计划的变更和取消;本协会仅保证在取消活动或变更相关内容前,尽可能通知报名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承担由此给会员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6)阳光义工协会理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7)会员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本《免责声明》,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免责声明》之内容。
第七条以上条例的未尽事宜,阳光义工协会保留对各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
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
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
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
第四条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
第五条的工作安排。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
第六条会的任期
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
2.其他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
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
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
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5.网络部:负责通过网络,向同学们宣传协会的工作,通过维护本协会的网站更新信息,从而拉近乒乓球协会与同学们之间的距离。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面向全院各院系、专业。研究生及老师招收会员。
第二条会员要求有较好的球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服从协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学习、工作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第三条会员入会须填写会员档案记录表,经考核并办理入会手续,交纳会员费,上报院社团总会和院团委审批通过,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本会负责人进行监督。
3.有热爱本协会,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缴纳会员费的义务;
4.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的权利和义务。
5.会员应刻苦训练,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进行研讨,努力提高球技。
第五条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以乒协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经过会的批准。
2.凡是会员均发给会员证;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经费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一条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所缴纳的会费;院团委的社团活动经费;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本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由会统一安排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三条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一般在周末集中会员进行训练,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指导。
第二条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乒乓球技术、
第三条每学年举行两次全院性的乒乓球比赛。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奖励
1.对在各类乒乓球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2.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会员,给予“优秀社团会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3.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二条惩罚
1.对作出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
2.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会会。
第二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正式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的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第十条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为了完善书画协会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现拟定《商丘师范学院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请各位成员认真履行。
一、会议制度
1)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2)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会议,总结协会工作,并对产生的问题展开讨论;表彰优秀干部,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各部门内部会议由本部门自行安排。
4)部长会议参会人员未各部门部长,全体干部会参会人员为协会全体干部,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飞信提前通知。
5)部长会议及全体干部会议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会议期间要维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保持会场卫生。
7)各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制定本部门会议规则。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书画协会实行考勤积分制,每位干部初始积分为一百分,按照会议考勤制度,活动制度增减积分,作为本协会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
(二)请假制度
书画协会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不能参会,必须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由办公室汇总,扣除相应积分,除特殊情况长期请假者,一学期请假超过三次,则做降职处理。
(三)会议考勤
1)每月召开的干部会议以签到,点到为考勤的主要方式。
2)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是不能参会,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报给办公室,每人每次扣除两分。若未请假,也未参会,视为旷会,每人每次扣除十分,一个学期旷会超过三次,视情形做降职或撤职处理。
3)以会议开始时间后五分钟为限,五分钟后到达会场并没有向部长提前请假者即视为迟到。会议未结束离开会场,并未及时返回,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在积分中扣除五分。
(四)活动考勤
1)每次协会活动以签到作为考勤方式。
2)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增加积分三分。
3)培训课、书画展、晚会为可积分的活动,慰问孤儿院以自愿为原则,不作为积分活动。
三、活动制度
(一)活动类型
1)培训课:书法、国画、篆刻、素描,及相关的艺术类课程。
2)书画展览:商丘市高校书画联合展览,“艺林杯”书画展览,书画比赛。
3)大型晚会。
4)慰问爱德孤儿院。
(二)部门工作
1)培训部安排培训课课程,并负责展览布展的相关事宜。
2)干事部统一协调各部门。
3)组织部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地点。
4)办公室负责用飞信通知会员,考勤工作,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文艺部负责晚会节目征集,活动接待。
6)宣传部负责征集画展作品,摄影,为活动做宣传。
7)外联部为协会大型活动拉赞助,提供资金。
8)编辑部负责准备活动新闻稿。
9)网络部负责上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丰富网站内容。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质量。
2)各部门相互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慰问孤儿院为自愿参加的活动。
以上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主席团、办公室解释并实施,组织部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