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为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对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培养住宿生的生活习惯,增强住宿生的集体观念,促进住宿生学会生活,健康成长,特制订“文明宿舍”评比方案。
一、评比办法:
1、文明宿舍的评比以宿舍宿舍为单位,以常规检查为基础,每四周一评,颁发流动红旗。
2、检查项目为卫生、纪律、宿舍文化布置、公共秩序、文明礼仪五个方面,根据检查年级得分高最高的5个宿舍(男、女各5个)为优秀。
3、连续3次(3次以上)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加挂五星级文明宿舍标牌,所在宿舍社长为优秀宿舍长。
二、评比细则:
(一)、物品摆放
1、床上:除被褥枕头外一律不得摆放其他物品。起床后必须将被子叠成方块(即军被标准),枕头放在床的底侧,床单铺平,枕头放在床的两侧。
2、床下:床下除鞋和洗漱用品外不准摆放其他物品,每铺下只准许有6双鞋,鞋尖朝外排列整齐,脸盆分放在鞋的两侧,内置物品要安军训标准摆放。
3、卫生工具:统一放在阳台的两侧。
4、行李箱、暖水瓶及饭盒。根据本宿舍条件摆放整齐。
(二)、卫生:
1、门窗、窗台、宿舍周围的墙围子无污染、无痰迹。
2、宿舍内无垃圾‘地面清洁’按时熄灯,就寝。
3、宿舍内垃圾全部倒入垃圾道。
4、床单、被罩、枕巾要经常清洗,要经常晒被褥,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三)纪律:
1、严禁乱扔垃圾、乱倒剩菜、剩饭。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
3、熄灯后,室内要保持安静,做到不讲话,不吃东西,不打手电,不走动,不看书,不听录音机,不两人合睡等。
4、室内部做危险举动(嬉闹、追逐、玩球等),不玩火、不吸烟、不喝酒、不留宿晚来人员。
5、严禁将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进宿舍。
6、住宿舍不得擅自互串宿舍。未经允许,不准动用他人物品,不准翻看他人信件和日记本等。
7、除规定时间外,不得擅自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并到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
8、勤俭节约,不开水长流,无人灯;损坏公物应赔偿。
9、做好本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内,离开宿舍必须锁好房门,关好门窗。
10、住宿舍晚上不得擅自离校,如有事外出,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同意后须到值班室登记由家长领回。
11、班主任应积极做好本班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亲临宿舍监督、指导。
(四)、宿舍文化布置:
1、学期初各班宿舍要按学校要求统一将宿舍布置好,文化内容要健康、向上,体现班级特色及宿舍气氛。
(五)、公共秩序及文明礼仪:
1、进入公寓楼要慢步轻声,不大声喧哗,不打口哨,不追逐打闹。
2、保持厕所及水房卫生,做到大小便入池,手纸入篓,不乱倒剩菜、剩饭。
3、保持楼道内的卫生,禁止给楼道内泼水。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楼道开关,厕所及水房室门、水龙头等物品。
以上条例为宿舍考核的依据,每项根据实际情况量化扣2——3分。对严重违反条例者如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者,学校将从严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舍资格,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政务处将坚持日查日公布、月总月评选,考核结果与住宿舍所在班级的班级考核挂钩,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奖惩办法:
1、被评为周“文明宿舍”的宿舍,在周一升旗仪式上进行表扬。
2、连续三次(3次以上)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奖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年终对该宿舍进行物质奖励。
3、宿舍成员如有对师长,宿舍管理员有不礼貌行为和带火、玩火、打架、偷窃、吸烟、喝酒以及破坏公物的行为,将取消其“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评选名额:
1、初一年级男、女文明宿舍各5个
2、初二年级男、女文明宿舍各5个
3、初三年级男生文明宿舍1个,女生文明宿舍2
1、员工宿舍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各宿舍组长协助工作。
2、宿舍卫生每天由当日值日生进行打扫,住宿员工注意保持卫生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乱扔垃圾。
3、住宿员工的个人衣物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乱堆乱放。
4、住宿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私自使用或私接电路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员统一管理。员工工作期间一律上锁。以防盗窃现象发生。如遇特殊情况,须由主管经理签字同意方可进入寝室。
6、住宿员工的亲友来访,未经领导允许,不准擅自领入寝室。已除名的员工,不准在宿舍留宿。
7、休息或下班后,出外办事员工一律不允许穿工作服和携带酒店的各种物品外出。
8、不准在寝室大声喧哗、打闹、唱歌、跳舞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寝室每晚十二点前熄灯,员工必须十二点前归寝。私自外出或到点不归者,在外发生任何事情,由个人负全部责任,酒店概不负任何责任。
10、值班人员回宿舍后上、下楼及开、关门要轻推慢走,以免影响他人就寝。
11、一经发现偷窃和打架斗殴等行为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酒店并予已除名。
12、宿舍每周评比一次,最优秀的寝室给予奖励。
1、家长为学生取送物品需到寄宿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2、晚7点以后家长来看学生或送东西,需有各楼层生活老师随行,并登记方可进入。学生回宿舍后,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3、学生早餐时,家长送学生或送东西需要进入宿舍时,必须等学生用餐后,由生活老师开门,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4、每周五家长来校接孩子时需持接送卡到学生宿舍接学生。
5、每周一家长送孩子后需到学生宿舍找生活老师索要接送卡。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各宿舍都设有学生签到表,每晚在到达宿舍后都要先签到。
2、住宿生在晚餐就餐前先带作业到指定班级学习,听到指令后方在教师带领下去就餐。
3、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中午不得回宿舍,晚上按时入睡。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看书、说笑、吃喝等,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4、睡觉前注意关闭窗户,早上起床后要及时开窗通风。
5、爱护宿舍的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
6、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7、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8、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入睡,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物品。
9、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由其监护人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要将请假信息报告给带班干部,返校后主动销假。
10、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热水安全。
12、住宿学生必须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睡前不吃零食,进卫生间轻声慢步。
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以宿舍为单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卫生,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的依据。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床上被褥要叠整齐,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6、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
7、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8、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卫生间内以保持卫生间干净整齐。
9、住宿生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违者严肃批评。
三、宿舍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宿舍长。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宿舍。
2、宿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等工作。
3、宿舍长对本宿舍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2、每次上学前叠好被子,将挂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镜子等)东西取下放置整齐,床下物品按从高到低摆放整齐,违者在宿舍作公开检讨;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注:从本周起,我班将实行宿舍达标制,宿管委员与宿舍长每天检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卫生平均分达75分,学生会、教官处零投诉,服从宿管与宿舍长管理的宿舍既可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