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机构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二、医务室医务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亮证执业,决不允许聘请无证人员上岗。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采取可行措施对学院的体育卫生、饮食卫生、青春期卫生等各项工作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
六、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传染病人,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程序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
七、做好学院各类大型考试、军训和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八、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学院学生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做好师生门诊病历和处方的管理工作,建立学院师生健康档案。
九、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和药品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质、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十、严格执行药品的配伍禁忌。
十一、对患病师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
十二、药物发出前要加以核对,服药方法应详细说明,并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十三、医务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四、学院师生在医务室就诊,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医疗费用。
一、校园相关卫生工作人员务必加强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潜力。
二、医务室购买药品务必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离保值期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三、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四、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五、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六、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后勤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七、医务室使用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八、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九、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十、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一、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39;药品。
六、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八、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凡个人借用医务室医疗器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九、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
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十一、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1、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种检查器材和医疗器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测评价,每周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一至二次的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2、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热情服务、和蔼待人、认真负责、准确诊断用药,因限技术和设备关系,对不能治疗的&39;病员应配合病员到上一级医院治疗。
3、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项目部的健康卫生、妇女保健、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体检、预防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4、医务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销毁。
5、药品、药具的购入应先提供购物计划,审批后,由医务室和专门人员一同办理,做到多走、多问、多看、多讲,维护项目部利益,严禁做对项目部利益有损害的事情,如有发现将按项目部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6、要认真做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齐,必要时载上口罩,定期设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档案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进行妥善处理。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和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市卫健委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二、药品的保管
1、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2、设立专门的药品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和性质(如内服、外用)分别定位存放。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专人负责领取和保管。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防止积压,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试用期的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有效。
四、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则。记载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一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七、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八、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审核调剂、发放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并妥善保管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一、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全校环境卫生状况,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
三、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四、积极做好近视眼、砂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
五、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
六、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培养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
八、查找学生因病缺课的原因及时解决。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医务室卫生工作。
某中学医务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学校医务室各项工作。履行好校医职责。
二、根据学校行政工作安排草拟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三、组织落实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卫生检查工作,开展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四、安排校园突发伤害事故、有病学生的陪同就医工作。
五、具体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
六、经有关领导批准及时采购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七、做好教职工的医保和报销工作;负责学生保险及理赔工作。
八、协助计生干部做好宣传工作及药具发放工作等。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医务室为了做好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医疗安全,特制定了以下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出现因为疾病和医疗而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确保学生的医疗安全。
一、严把用药关
经学校调查研究决定,新学期开始执行新的用药方案。
1、学生在医务室看病不收挂号诊疗费。
2、学生看病时所配药物需按价付费(药品价格会上墙公示)。
3、临时服药暂不收费,外伤处理暂不收费。
4、教师配药按半价收费,每人全年不超过200元。
5、医务室购买药品到校管中心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退回处理。
6、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适,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7、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询。
8、严格按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
4、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5、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6、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若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一、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应在学校、卫生院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卫生院的指导,工作纪律、工作职责接受学校和卫生院的监督管理,为全体师生服务。
二、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和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培训工作。
四、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
五、积极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感染、营养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六、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七、做好师生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八、保持工作室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4、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1、一般药品、物品要妥善保管。
2、剧毒药品要专放、专锁。
3、要按病人的年龄、病情需要开方,不得超量,一般只开两天药,慢性病不得超过五天,镇静安眠药不得多于10片。
4、药品除医务人员外,不得由他人自找、自拿。
5、敌敌畏、来苏水、硫酸、根据班上需要发放,不得装入瓶内,更不能存放在班上。
6、电器用品用后立即拔掉插销。
7、医务室注意随时锁门,不能把钥匙交给他人。
为认真贯彻《校园卫生工作条例》,学院医务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全院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用心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
第二条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医务室每一天24小时内务必有医务人员值班,以保证师生随时就诊。
第四条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热情为教职工、学生、职工家属及来校培训人员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
树立终身学习才能终身就业的新观念,虚心向同行请教,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适应学院卫生工作的特点。
第六条
要建立门珍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校园流行。
第七条
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需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第八条
用心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月为学生安排至少一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第九条
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学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做好药品保管,将药品损耗降低到最低。库房及药房,货架要持续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处方签字制度,不准私自提价或降价,做好药品盘点及处方核算,帐目清晰,每月进行清理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十三条
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申报采购计划、询价、申报资金预算、审批、采购入库等程序。
第十四条
做好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的消毒和医务室的卫生清洁,为患者带给良好的就医环境。
1、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治疗和保健工作。
2、要建立门诊制度,病例、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学校流行。
3、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体检项目要按体质测试和健康检查两个基本要求进行,不得缺项。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4、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学期为学生安排1—2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5、每2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工的全面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归类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包括全局性保健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妇幼保健进行指导,监督。
7、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置,要事先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到指定供药部门采购。药物到货后,必须验收库存,属资产的医疗器械同时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8、药品要由专人管理,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9、加强节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为了做好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机构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二、医务室医务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亮证执业,决不允许聘请无证人员上岗。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采取可行措施对学院的体育卫生、饮食卫生、青春期卫生等各项工作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
六、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传染病人,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程序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
七、做好学院各类大型考试、和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八、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学院学生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做好师生门诊病历和处方的管理工作,建立学院师生健康档案。
九、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和药品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质、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十、严格执行药品的配伍禁忌。
十一、对患病师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
十二、药物发出前要加以核对,服药方法应详细说明,并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十三、医务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十四、学院师生在医务室就诊,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