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

| 新华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1

1、实验管理人员必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着重强调,在开展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

2、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教师讲的要领操作,不许随意使用或品尝药品,有事或对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向教师报告。

3、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学校应按规定在实验室(专用教室)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6、实验室(专用教室)要有电源箱,内置自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7、管理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对号入座,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8、管理人员关闭电源、锁闭门窗最后离开。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2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3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区统一印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800元的,报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

二、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

三、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对于本学年首次开设的实验或间隔时间较长没有把握的实验,实验教学人员必须试做。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应通过试讲后方能上岗。

四、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对没有预习的的学生,不允许其进行实验操作。

五、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认真,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指导实验要勤于巡回、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六、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评定并记录实验成绩。

七、自觉保持好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实验结束后,要督促指导学生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并负责所在场所的水、电、门窗、通风橱等的安全工作。

八、保护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工作中的失职失误,实验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负责实验教师教学情况档案的建设,及时总结实验教学情况,适时更新实验项目,促进教学改革。

小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按时进入实验室,按编定位置就座,不得喧哗、哄闹、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教师或实验(管理)员许可,不要随意搬弄仪器、设备和通电接水,擅自开始实验。

三、实验前应查点实验仪器、药品、器材,如发现短缺、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

四、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教师的要求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是求事填写实验报告。

六、实验完成后,必须做好清点、整理、清洁工作,仪器、物品摆放整齐并使之处于实验初始状态,废液集中处理。仪器、器材如有损坏、遗失应报告教师,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爱护仪器设备及室内环境,不得在桌子或墙壁上写、刻、划;不得将仪器设备带出室外。如有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要按规定赔偿,拿走公物要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各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设备、器材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及保管常识,掌握维修保养的基本技能,排除一般故障。

三、学期末应根据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上报下学期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的补充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做好仪器、设备、器材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及材料、药品的回收和处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四、按照教材规定的内容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需用的仪器、材料和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完毕,及时清点仪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并保留处理结果。

五、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器材等的各类帐目及管理、使用的相关资料,及时、全面、规范登记。

六、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仪器室的水、电、气及门窗是否关闭。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做好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品物质的管理,要求责任到人。

八、积极创造条件,课外开放实验室,提高实验室使用率,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九、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的研制,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十、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各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和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良好实验习惯,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学生分组实验按照操作程序有关规定和教师指导意见正常进行时,因仪器质量问题、实验程序本身问题及其他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造成仪器损坏时,经指导教师当场鉴定认可,签署意见,可作报损处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一律按规定赔偿:

1.保管不善,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者,按原价赔偿。

2.凡因不熟悉实验程序和仪器操作规程造成错误操作致使仪器损坏者,按错误性质赔偿仪器原价的20%-70%。

3.凡初次教学的基本操作和初次接触的实验仪器错误操作,损坏者赔偿原价的50%。

4.凡因不遵守实验纪律,过失损坏仪器者,按仪器原价赔偿。

5.凡前开课程,已经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和实验仪器,因错误操作损坏者按原价赔偿。

三、不论因何种情况者,凡损坏仪器原价在100元以上(含100元)者,均应立即由损坏者(学生)向教务(导)处领导书面报告,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按学生错误性质和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由领导决定赔偿处理意见。

四、学生损坏仪器后,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达到第4条额度的应同时附书面报告),请指导教师签署处理意见,按规定处理后,向仪器室领取新仪器。指导教师在学生事故发生后,必须仔细查明原因,认真给予教育,严肃签署意见,并对所签署的意见负责鉴定责任。

五、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损坏仪器一律应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仪器原价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者同样应附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学校处理,并报区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备案。

六、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使用必须依制度办事,科学管理。管理人员变动应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

二、仪器借还登记表作为实验员、教师或学生从仪器室借用仪器设备、工具等非消耗物资的凭证,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

三、实验员、实验教师对借出的仪器、设备和器材要办好检验交接手续,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时催还。借用人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本校教职工除教学需要,一律不能以个人名义借用或挪用仪器设备,对于一些可用于日常生活方面的敏感器材、贵重设备的使用要从严掌握,借用应由主管负责人批准。

五、原则上实验仪器设备不单独对学生出借,应由实验员或实验教师统一借用,如确需学生单独借用,须经实验教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借用。

六、对于一次使用后即消耗、变质或外形不能复原的装置性原件,无独立使用效能的的部件、配件或各种材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核准用量后借出。

七、如因教学需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将实验仪器设备设备借给外单位,应按规定酌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并结合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

八、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领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学校使用的危险品主要有: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液)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几类。

二、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仪器室内。

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该危险品的名称、采购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储的危险品要在有关帐簿中反映。

四、危险品应分级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五、危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七、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

八、领用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说明其用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须全部收回。

九、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加以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剧毒、易爆物品应及时退还给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十一、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抛弃,必须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十二、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及总务部门和使用危险品的学科(教研组),要对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列入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十三、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对于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实验室规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仪器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以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闭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保持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小学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小学实验教学仪器保养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实验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要自觉珍惜教学仪器,要做到二保养:

一是定期保养。定期对教学仪器进行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等保养维护工作;

二是用后保养,每次用完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零附件,并做好保养工作,然后放回原橱原位存放。

二、要根据各种仪器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保养维护措施。

(1)所有仪器均需防尘。要定期除尘,保持整洁卫生。用完的仪器要除尘后入橱保存。实验室及保管室要定期清扫始终保持环境卫生。

(2)部分仪器要防潮。仪器室要保持干燥、通风,阴雨天关紧门窗,晴天开窗通风。仪器橱特别是标本的橱内要放置干燥剂,干燥剂要及时烘烤或更换。

(3)光学仪器要避免摔跌、碰撞,注意防潮、防霉,光学镜片有灰尘时要用擦镜纸或用软绸布轻轻擦拭,防止滑伤镜片。

(4)电子仪器、仪表较长时间不用时,要定期通电驱潮,一般每隔2~3个月通电一次,霉雨天增加通电次数。

(5)金属仪器要防锈,裸露部分要定期涂防锈油,转动部件滴加润滑油。

(6)木制仪器要平放,不要架搁,并防水、防潮,避免变形。塑料、橡胶制品要避免阳光直射。

(7)生物标本橱内要放置樟脑丸等杀虫药物,防止虫蛀。要定期检查浸制标本的保存液是否减少或变色,以及时补充或更换。

(8)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防震防碰,用完后要洗涤干净。

(9)易挥发、吸潮、风化的药品要密封保存,较长时间不用,瓶口涂蜡密封,见光易分解、氧化等变化的药品要装入避光容器内。等等。

三、损坏仪器要及时修理。在教学仪器维修中要遵守的原则是:不盲目拆卸仪器,只调整有故障部位。维修前要仔细分析故障原因,找准故障部位,对症检修,不得随意拆卸仪器、仪表。仪器设备,修复后要将故障现象及原因,维修方法,检验结果记录存档。自己不能修的要请专业部门维修,禁止乱拆乱装仪器设备。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4

为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实验室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实验室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震、防锈、防磁,要预防细菌、病毒和辐射的危害,要有应急设施和应急措施。

三、实验室消防器材要备齐存放,电器电路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要可靠。出现意外事故,实验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贵重药品、贵重金属要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细菌、病毒、放射源要专库储存,要有存放、领用管理规定和处置措施。要严格执行上述物资的计划购置、运输、存放的规定,对品种、性质、数量要严格登记入档,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药品等要存放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乱堆乱放。

六、实验室用过的实验动物,废瓶、废渣、废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环卫管理要求,统一处理。

七、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实验室,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

九、实验室照明、噪声、通风须符合要求。

十、水、电、暖管道走线和实验设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实验室环境要整洁美观,符合规定要求。

十一、实验室各种标识清晰、完善。

十二、实验室安全要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应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5

一、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的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实验人员必须掌握实验室设备、仪器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室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实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要远离回转、移动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载使用起吊设备,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中心需到实验室管理管理人员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电气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十、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6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7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卫意识,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验室要建立安全保卫检查实施细则,相应设立安全检查员,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隐患安全检查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上报校保卫处。

三、实验完毕,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的环境和实验用器具,及时断水断电,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关窗锁门。

四、实验用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意外。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贵重物品应放在安全的地点,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毁坏。

六、易燃、易爆、剧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险品的领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处理,应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七、实验室(操作室)内严禁存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八、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扑救、报警,同时上报校保卫处。

九、较长时间的节、假日,实验室在做好安全检查后及时封门。

学校实验室规则制度篇8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臵、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臵,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臵、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臵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

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臵、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臵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39;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2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