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长职责:
1、每间宿舍设立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向学校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宿舍长进行过失处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早锻炼、晚自习不得迟到、缺习,按时回宿舍,按时就寝;上课及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准回宿舍;平时不准擅自回家,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
2、保持宿舍卫生,值日生必须认真负责,对舍长分配的任务要认真完成,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放在规定的位置,讲究个人卫生。
3、晚上9点灭灯关门,严禁在校舍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不谈笑、不点蜡烛、不进行体育和其它娱乐活动。
4、宿舍钥匙每人一把,总务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动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设备。
6、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宿舍人员均摊。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8、平时不准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同时严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没人时要锁好门。
10、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不准随地吐痰、倒垃圾、赃物,不准在宿舍内寄放自行车、杂物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创新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创新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实践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学院其他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成员职能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创新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建筑学院科技创新部
二〇__年四月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加盖有供货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职能: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以及社会、学校、学院热点的全面宣传工作。采用传单,海报,展板,网络宣传等传统与创新结合的宣传方式,让全校的同学了解我们的活动,向全校的同学展示我们的风采,从而不断扩大我院学生会的影响。
二、机构设置:
1、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名,干事若干。
2、部长负责宣传部的全面工作,协调部内各项事务,保证宣传部能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3、副部长协调协助部长搞好部内日常工作,以及和其他部的联系交流。直接对部长负责。
4、干事按能力特长、工作需要分为硬笔组、网络组、软笔组,绘画组、策划组四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由大一比较有能力的成员当组长(民主选举制,以多票胜出),组长有义务组织组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与其他组的交流。
各组具体职能如下:
软笔组:采编、撰写各宣传海报的字体以及落款院学生处或院团委、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的每周的公示以及每月的通知。
硬笔组:要求有一定的文学基底,字写的比较好,主要负责学生会所要写的荣誉证书和奖状。
网络组:主要负责photoshop设计、宣传部的博客空间、宣传部的规章制度、院学生会所举办的活动摄影以及所出海报的照片。
绘画组:主要负责手绘海报的制作,以及手写海报的版面、图画等布局设计、制作,要求有一定的&39;绘画基础。
5、对某些在书法、绘画、电脑设计方面有专长,不是宣传部成员但是对本部工作有热情的同学(各系宣传部成员以及书法协会成员等),由部长聘请他们为宣传部技术顾问,数量若干。他们不对宣传部负责,只是在某些活动中向他们寻求技术援助。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总则:效率优先,注重创意。
2、每次宣传方案,如具体形式,经费等由活动组织单位与宣传部协议商定。
3、部内各干事在考虑具体工作需要前提下,主要采取“轮换工作制”,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组工作制”。
4、干事应在组长组织带领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部内分配的任务。
5、干事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各组妥善保管宣传部的笔、纸、颜料等物品,收回过期展板和海报,做好创作展板人员记录等。
6、每学期总结部内工作,表现积极、工作出色者,将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无故消极怠工者,将给予警告,多次警告无改过表现者,从本部除名。
7、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对待值班工作,按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并搞好办公室卫生。同时,按体育部要求准时出操。
四、会议制度:
1、重大活动宣传工作启动前,部长须召开全体会议,使各位成员熟悉活动内涵,及时提出各种宣传方式,部长汇总意见并拟定宣传方案。
2、宣传部每周一召开会议(如果任务比较多可召开多次),总结上阶段活动并计划下阶段宣传方案。
3、为保证会议的效率,各项议程尽快完成。
4、会议由副部长负责考勤,记录。
5、有事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部长请假,无故缺席者或迟到者将予以警告;多次警告仍无改过表现者,从本部除名。
6、例会秩序:总结上一周工作,每名干事都要发言,发现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正,同时列出工作中的优点,今后学习发扬。另外,部长进行工作总结,提炼优点和缺点,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创新制度:
1、全体宣传部人员必须贯彻大胆创新的思想,不断探索新的宣传方式、部内活动方案以及宣传海报设计思路,及时提出解决部内存在问题的建议。各小组长每两周要向部长做一次创新报告(主要在双周会议上进行)
2、各干事可以提出适于我部举办的活动方案,经部长、副部长审议后可向主席团或学生会负责人提出申请。
六、附则:
1、新部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本部人员,积极互相沟通了解。
2、本章程经学生会宣传部成员审议通过,并从通过之后开始生效。
3、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宣传部所有。
七、工作原则
1、有想法,敢行动么?有平台,敢挑战么?
2、宣传部是一个整体,用同一种声音说话,即一个拳头!
3、有想法、有团体、有任务、有成效。
八、学术交流
1、宣传部每届根据自己的情况组织出去玩和部门人员聚会以加强和联络感情。
2、部门人之间就是一个家,可以谈及生活、情感、娱乐、学习以及工作方面的信息,然后提高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能力!
1、全面检查校园安全、学生纪律、卫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3、17:00到餐厅管理住宿生吃饭秩序。
4、负责当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寝室管理教师、晚自学管理教师、保安等)开展工作。
5、遇到应急事务(如停电等),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如果有学生请假,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家长来校后需填写住宿生接送单(管理教师签名、家长签名),核对后值夜行政签名后方可出校,确保回家的同学安全回家。
7、维护正常教育秩序,检查每节晚自学管理教师到位情况,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开展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关问题。晚自学结束,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清场工作。
8、组织管理寝室教师在学生就寝前后开展管理。
9、早上5:50提醒住宿生起床。
10、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为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有效行使学生会的职权,使学生会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的完成学生会工作的既定目标,特根据《社会体育与管理系章程》制定本条例。我系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全体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开展工作。
第一条、体育学院学生会开展的工作,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体育学院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确立“人文”为主体的文化组织。
第三条、体育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和大学生素质,有利于展现新时代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生会日常工作职能部门设有:主席团
(1)素质拓展部
(2)生活权益部
(3)科技学习部
(4)社团联合部
(5)文艺体育部
(6)新媒体中心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之间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在职会员相互理解,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能:
1.召集学生会成员举行全体会议。
2.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组织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全年工作,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1.科技学习部:主要职能是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具体工作有:学生会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编辑文稿。文档管理即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和改革创新的措施,行使“史笔”的职能。编辑文稿即起草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事务性计划与报告。
2.新媒体中心:以海报、展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使我院的各项工作更具影响力,以提高体育学院在全校师生心目中的地位。
3.生活权益部:以细心、谨慎的态度投入工作,及时完成如卫生检查等各项工作,关心同学生活,通过各种正当途径改善同学们的生活条件。生活部要以保障同学的基本权益为己任,奉献与排忧是其活动的准则。要特别关注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有困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为之解决,使之充分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4.社团联合部:主要负责各社团的管理,收集各社团的章程、制度、活动方案。对社团的管理要体现我系的生机,展示我系同学的活力与各班级保持密切的联系,各社团要健全管理制度,为大家创造清新活泼的氛围。
5.文艺体育部:根据自己的文艺特长和组织能力,组织各类大小型文艺活动,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体现我系人文艺术特色。
6.素质拓展部: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科研、学术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活动月,学习竞赛等,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订学习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系学生会部门的考核与指导。
第八条、学生会建立一个主席领导下,副主席协作分管,各部具体负责的统一整体。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副书记一名。分别负责各部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根据全系同学要求,领导本部开展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根据需要设干事若干名,协助部长完成本部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项会议及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学生会奖惩办法:为更好的激励学生会成员以无限的激情投入工作,学生会内部实施量划管理制度。
1.学生会每学期选举做事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对学生会工作有见地、有想法,对系全体同学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部长三名、部员五名,给予“体育学院学生会优秀会员”的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学生会主席、部长级每周开一次会。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开一次。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迟到记过一次,记过两次者给予勒令退会的处分。注:如因公迟到必须出示证明,因公缺席必须提前告知部长或主席,并出示证明;如因私迟到或缺席,经主席团审议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合理的处理。
3.学生会成员在外代表整个体育学院学生会,做出有损体育学院荣誉,有损学生会荣誉的事以及行为不检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全系通报批评、勒令退会的处罚。
4.学生会成员如有单科不及格者,给予无条件勒令退会的处罚。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
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
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
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_,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
(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策划学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
(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
11、团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
(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
(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
(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
(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
(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
(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
(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
(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
(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
(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19、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负责校内宣传工作。
(2)负责会内网络电脑维护。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
(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部门分数每周更新)
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
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0.5分,部长翻倍。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
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
3、未经同意,以团委团委学生会名义向老师请假或向外透露内部信息的,一经发现,退出团委学生会。
4、在团委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团委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5、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并在换届后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辅助。
6、干部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7、免职
(1)凡本会干事,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团委学生会干部大会讨论,报团委会批准,可以免职。a.违反本会章程。b.玩忽职守。
c.损耗学校或本会声誉。
(2)凡可能被免职者,将于七天前得到书面通知。
免职者之职位空缺,须由大会指定人员代任至学代会另行选举。
8、退出团委学生会者需要上交辞职信及工作证。
十二、经费
1、来源
(1)经费来自团员每年定期交纳的团费。
(2)部分经费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及通过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本会经费使用由副书记、主席负责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39;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本条例自20__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