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集体宿舍员工。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3、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
4、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男员工不准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员工不准在男生宿舍留住;
4、入住员工不许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5、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6、员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从事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员工晚间23:30后禁止嬉闹、开音响、看电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8、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宿舍长每天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
9、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10、入住的员工,一般应在23:0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回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须向宿舍长请假;
11、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2、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13、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积地上;
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5、每间宿舍公开、民主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卫生纪律的监督;
16、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选出最佳寝室与最差寝室,对最佳寝室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差寝室给予一定处罚。
17、有下列条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传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8.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18.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
18.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18.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人亲友者;
1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1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18.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五、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宿舍长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处理;
5、对于紧急事件,宿舍长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时电话请求相关特殊服务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卫生管理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随处大小便;
2、宿舍及走道内严禁开伙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具;
3、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4、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人员每天值日,负责检查室内卫生,管理、提供卫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员清理、清扫卫生;
5、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
七、费用管理
1、入住人员不收取住宿费;
2、水电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由入住人员共同分摊;
3、宿舍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员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和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公司或项目的员工集体宿舍仅限于下列人员住宿;
1、非本市户口、家居外地的实习生。
2、经公司或项目审定的人员。
二、员工集体宿舍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三、员工集体宿舍房间内应有紧急疏散图;
四、宿舍房门的钥匙由宿舍管理员或宿舍长统一掌握,其他住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配置;
五、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组织自救逃生;
第二章住宿人员须知
一、自觉遵守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保持宿舍区的安静,不大声喧哗、打闹;
二、自觉参加防灾救灾救援演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宿舍区域及室内公共物品;
四、自觉维护宿舍内清洁卫生,被褥及个人物品码放整齐,洗晒衣物须按指定地点,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五、禁止使用电炉、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器具和擅自拉接电气线路;
六、宿舍内不得自行安装床头灯,如有特殊需要,需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后,由工程人员负责安装,以确保安全;
七、禁止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八、禁止室内吸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宿舍房间内做饭(电饭煲只能在项目制定地点使用);
九、手机充电须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充电。因特殊情况需充电,须将充电器及电池交给宿舍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十、学员一律不得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在外留宿者应提前到管理员处或项目办公室填写请假单后方可外出。口头申请、电话申请视同于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留宿,在外留宿期间,学员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十一、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存放、隐匿违禁品(凶器、毒品、黄色录像带或书刊);
十二、禁止住宿员工夜间进入办公区域,员工最迟应于晚10:00前返回宿舍,10:30熄灯就寝;
十三、严禁男女混居,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不得擅自将亲友带入员工宿舍或留宿外来人员;
十四、禁止斗殴、酗酒、聚众赌博、饲养宠物以及播放黄色影碟;
十五、注意搞好团结、互帮互助,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项目值班主管报告。
第三章宿舍管理员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住宿人员的消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负责员工日常住宿管理,编排住宿人员卫生值班表,做好宿舍区域公共卫生的管理;
四、维护员工宿舍安全和正常宿舍秩序,做好宿舍区域公共财物、设施设备的管理;
五、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宿舍员工,做好生病学员就医等后勤工作;
六、当班时不得睡觉、干私活,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
七、协助公司、项目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入职人员工装、被褥的领取、统计等工作)。
本规定自20__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1、住宿员工应经综合部批准后,到财务部预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对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调换房间者处50元罚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舍长的管理,违者予以警告并处10---5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搬出宿舍。
3、爱护宿舍内的门、窗、床、衣橱等公共财物,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5、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10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20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7、住宿人员上班、外出等室内无人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违者予以警告并处50元罚款/人次;期间,室内发生物品丢失、被盗追究其相关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8、禁止在室内、楼道、房间门口堆存垃圾、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洗头、洗澡、泼水,违者处10元罚款/次。
9、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违者处10元罚款/次。
10、严禁将外人带入宿舍内;严禁容留亲戚、朋友或辞职、辞退人员在宿舍内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次。
11、未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宿舍楼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处50元罚款/次。
12、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贴、乱挂、乱画,违者处10元罚款/次。
13、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14、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15、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员工财物遭受损失,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住宿员工自觉执行:
一、所有需要住宿的员工,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员工到公司办公室领取宿舍钥匙。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三、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员工的铺位及物品,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以及物品。
四、各宿舍选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搞卫生。员工有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宿舍长汇报并由宿舍长向公司反映(除特殊情况外)。
五、在公司住宿的员工一律在公司大院正门口出入。六、自觉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水费按人头平摊
七、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搭接电线,所用电费按电表度数收取(按实际电力公司收取电费)
八、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九、维护环境卫生,垃圾一律放在垃圾篓或垃圾桶内,严禁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或乱扔垃圾。严禁在宿舍内外乱倒水和垃圾。严禁从下水道清倒杂物垃圾,如因人为因素堵塞下水道的宿舍,清理管道的费用将由该宿舍成员承担。
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从阳台、窗口、楼顶向下抛物、倒水、吐口水。严禁高空掷物,高空掷物者,从重处理。
十一、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无特殊情况,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用餐,病员和夜宵或零食除外,违反者视情节和态度处以5元—30元的处罚。
十二、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休息时间禁止吵闹、大声喧哗、追逐嬉闹,开放电视、音乐等侵犯、骚扰他人休息的行为。
十三、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和离职单一起结算水电。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20__年3月1日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望各住宿舍员工共同遵守。
一、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二、住宿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宿舍水电费由公司承担一部份,各宿舍员工分摊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舍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行政部报备,等行政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住宿舍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5、已入住员工需退宿的,须提前3天到行政部注销备案,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费用。
6、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管理规定: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等。一经发现,未收所有物品,视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3、
4、使用电视、电脑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内,否则出现丢失的后果自负。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嫖、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四、宿舍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所住的员工必须配合舍长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3、宿舍外公共环境卫生由所有人员按值日表轮流打扫。
五、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有偷窥、偷窃行为的;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蓄意破坏公物的。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住宿人员自觉遵守!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务必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持续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持续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掉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