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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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度的规范,人们能够清楚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方向,从而使自己的行动更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制度医疗,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制度医疗。

制度医疗篇1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制度医疗篇2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制度医疗篇3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制度医疗篇4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体分为下述八大事件:

(一)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三)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四)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六)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七)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八)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Ⅰ类)——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Ⅱ类)——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Ⅳ类)——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属性分别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染管理科;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器械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器械科;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设施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门意见进行处理及网络上报,各科室、部门做好上报记录登记。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接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按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各相关科室,重大事件上报分管领导。

(四)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每季度将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10号前报质管办统计分析。医院质管办应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季度分析,并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五)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各科室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四、上报方式及时限

(一)书面报告

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且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48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网络直报

各科室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紧急电话报告

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号码:48621000。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月由质管办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并对科室进行奖励。

(一)所有奖惩意见,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30元。

(三)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四)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__元处罚,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五)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七、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实行质管办、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八、本制度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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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制度自20__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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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医疗篇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政策的规定,在质量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

二、负责起草或修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质量工作规划,并指导督促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五、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

六、协助开展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39;教育或培训工作。

七、定期向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在质量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具体奖惩意见。

八、指导并督促本部门员工做好有关质量工作。

制度医疗篇6

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医疗器械除国家未规定外,必须规范标明有效期。

三、销售医疗器械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

四、储运部保管人员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要逐月填写“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及时报告经营、质量管理部门催销处理。

五、有效期到期的医疗器械,由储运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六、对医疗器械有效期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3、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请经营部处理。

七、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二个月的一律放入退货库,并由储运部通知经营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制度医疗篇7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康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制度医疗篇8

一、保管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和储存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二、保持库房整洁,堆垛牢固、美观,规范操作,怕压医疗器械应控制堆放高度,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的事故负具体责任。

三、配合养护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四、购进医疗器械入库,凭验收员签章的入库凭证收货;

医疗器械出库时,认真贯彻“近效期先出”、“先产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凭销售清单发至发货区,发现包装破损、过期失效或其他质量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发货并及时报质管部处理。

五、对库存医疗器械的色标管理负具体责任。

六、每月底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电脑帐、货盘存,保持电脑帐、货物准确一致。

七、销货退回医疗器械经验收合格的,清点后重新入库,并做好记录。

八、对过期失效等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放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有效控制。

制度医疗篇9

为了加强我院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逐步实现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

本制度所涉高值医用耗材是指具有较高价值、专业性强、直接应用于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用耗材(包含植入性医疗器械)。

(一)血管介入类:涉及:(冠状动脉、结构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周围血管等)导管、导丝、球囊、支架及辅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类:涉及:(气管、消化道(食管、肠道、胆道、胰腺)、膀胱、直肠等):导管、导丝、球囊、支架、各种内窥镜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类:人工关节、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补材料等。

(四)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类:起搏器、起搏导管、心脏复律除颤器、起搏导线等。

(七)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心肺辅助材料、透析管路、滤器、分离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类医用耗材。

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全院高值医用耗材从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公示、奖惩等全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实施。

(一)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不同类别的采购评选小组,对高值医用耗材合理分类,对照《__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采购目录》、《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招标目录》等标准进行二次筛选,确定本机构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目录内容包括: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企业、供应商和价格等内容。

(二)临床科室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需在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内,如须使用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外品种,由使用科室以书面形式向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__医院临床必需短缺医用耗材申购表》,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临床科室申请。

(三)原则上不得购买省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高值医用耗材,但临床确实需要且必须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由使用科室以书面形式向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采用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采购渠道和采购单价,并报南阳市联席采购办备案后,方可采购使用。

(四)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不得高于省集中采购目录和南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等标准的招标价格。

(一)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活动由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医学装备科具体实施。临床科室不得直接采购。

(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业务开展的需要,提出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申请,填写《医用高值耗材申购计划表》或《__市参保人员医用高值耗材审批表》,注明使用理由、患者情况、申购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数量、价格等。经科主任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医保新农合病人应同时报医保办审批)。

(三)医学装备科根据省、市中标信息和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选标目录联系供货商。

(四)医学装备科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经营企业资质证件进行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等,并检查证件的有效性。完善入库、领用登记、使用,保证高值医用耗材从入库、领用、使用全过程信息的可追溯。

(一)医学装备科仓库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耗材发票、随货通行联与实物及《医用高值耗材申购计划表》进行详细核对。

(二)医学装备科仓库人员对医用高值耗材认真核对验收并登记填写《高值医用耗材验收登记本》。内容包括: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外观质量、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生产厂家名称、数量、单价、供货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进口产品应具有中文标识。对入库的产品根据发票逐批验收签字。验收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证解决。验收记录长期保存。确保能够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三)医学装备科应根据院内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目录,结合__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中的产品代码导信息,建立医院内高值医用耗材统一编码信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医药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四)医用高值耗材入库后,仓库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前来领取,填制卫生耗材出库单,领用人、出库人、仓库保管在出库单上签字。

1.根据医用耗材保管要求按各种性能规格分类保管,整齐存放。

2.将耗材有效期置于醒目处;优先发放近效期耗材,加强巡回检查,防止出现过期失效、变质的耗材。

(一)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管理高值医用耗材。各科室不得使用非本专业高值医用耗材。

(二)临床医师要严格遵守使用高值医用耗材诊疗相关医疗技术,把握高值医用耗材的适应症、禁忌症,做到不盲目使用。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应掌握所使用耗材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能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前,临床医师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说明其治疗目的、疗效、使用方法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并提供两种及以上耗材使用选择,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高值医用耗材临床使用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操作。同时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五)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负责填写《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登记表》,要求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生产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患者姓名、患者联系地址及方式。《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登记表》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随发票备在设备科,另一份在使用科室存档作为监督部门抽查时备份。

(六)临床医师需在病人住院病历中手术记录部分,留存介入诊疗器材条形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具有可追溯性的产备信息、序号、条形码等),随病历保存。

(七)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后,临床科室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填写《高值医用耗材废物处理交接表》,使用后的高值医用耗材交医院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并做好记录,长期保存。

(八)临床科室必须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进行追踪观察并记录,发现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一)医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指南,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将高值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高值医用耗材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应用知识教育培训,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院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知识培训。

(二)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双十"公示制度。定期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额进行监测分析。对使用量排名前十的高值医用耗材和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医务人员进行公示。

完善病历点评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对住院病历实施专项点评,重点抽取临时采购品种、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耗材使用病历。

(三)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解决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相关问题。

(四)院纪委、医务管理部门对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加强管理,对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1、强化约谈制度,对存在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不合理使用、患者投诉等情况的医师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2、在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采购使用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情节较轻的院纪委要对其进行予戒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医院予以低聘、解聘直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或同名的,以本制度为准。

制度医疗篇10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功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订、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

2、新员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

第三条:员工考核

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绩效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

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

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

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

4、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工资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提成与每月20日发放;

(5)法定社会保障(公司为工作3年以上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另文公布分别缴纳的工资基数。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提供上述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有权选择参保与不参保的权力);

(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7)劳动记律;

(8)教育与培训;

(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

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

(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

(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

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

(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

(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

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制度医疗篇11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制度医疗篇12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制度医疗篇13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第三条施工单位解聘制度

1、解聘标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对媒体暴光事件,对企业美誉度造成伤害者;

(2)招聘考核所提供的样板工程的施工水平与实际施工水平相差悬殊者;

(3)施工水平低下,经培训及指导后仍无改进者;

(4)多次偷工减料屡教不改、屡罚屡犯者;

(5)私自炒单,对企业利益造成伤害者;

(6)连续二个季度,客户投诉率最高者。

2、解聘方式:

(1)由客户服务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季度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管理部核实后写出书面解聘通知,报质管副总审核同意后予以解聘;

(2)施工单位所交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以该单位最后承接工程完工结算之日计算,二年内无客户投诉要求返工,退还质押金。

第四条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须通读工程技术文件(工程预算、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并就技术文件中相关执行条款与相关人员沟通,做好通读笔记,对重点、难点问题予以重视,以利施工。

2、须按工程合同文件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人员安排及施工进度),并报监理员审核备案。

3、正式施工前,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工人)一道召开工程预备会议,向业主介绍主要工作人员及配合人员,介绍施工程序,方便业主配合。

4、统一按企业制定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

5、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方案有误的,须及时通知设计师修改方案。

6、隐蔽工程施工前须由设计师、业主、项目经理进行施工定位,客户签字认可后,方能施工。

7、隐蔽工程完工,须及时通知业主验收,验收合格业主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施工过程中,如因客户需增加施工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须及时通知合同签署人或设计师,及时签署《工程变更确认单》及设计方案。

9、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不得无故延误工期,对客户因增加施工工程或其他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期的,须及时通知合同签署人,办理延期手续。

10、工程完工,须由项目经理先行验收合格后交工程监理员验收,然后交客户验收。

11、工程结算完毕,施工单位负责人须将施工现场各种管理表格交相关部门,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出具结算意见,结算中心进行结算分配;未按规定上交相关管理表格的,不予结算。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管理表格、施工许可证、医药箱等置放或悬挂在醒目处。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清晰。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

5、施工工人须着装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6、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7、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

8、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0、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1、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2、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3、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4、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或打架斗殴;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准在施工现场蓄意破坏。

15、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6、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第六条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工程验收两种。

2、隐蔽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须及时通知工程监理员进行自验。

3、经工程监理员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4、业主验收合格或业主无时间验收同意监理员验收的,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后,交施工合同签署人保管,做收款及结算凭据。

6、竣工工程验收,须由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前三天通知监理员进行竣工工程初检,初检合格于竣工日再次验收,监理员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验收。

7、业主验收前,项目经理须对施工工程量自行核实,并报合同签署人。

8、业主验收时,须由项目经理、监理员、合同签署人一道进行;合同签署人、项目经理与业主进行工程量验收,监理员、项目经理与业主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9、验收完毕,签署验收表,对业主提出整改要求的工程予以注明,并在约定期限整改,并执行复验;复验合格后,须在验收表上予以说明,并须业主签字认可。

10、验收合格后,做好工程交接工作,施工工人撤离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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