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写好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细则最新要注意什么?小编给大家分享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细则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酒店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酒店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人事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及其亲属(具体细则参考《员工借宿管理办法))。
2、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酒店人员。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4、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5、宿舍所耗费的水、电费用,超出酒店配额由员工承担。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6、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7、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桌椅、玻璃、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酒店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8、酒店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晚上外出最迟应于24时前返厂,24时后返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并不得在宿舍发出扰人声响。
5、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6、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酒店物品。
7、未在厂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五楼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宿舍楼梯转角处均已配置垃圾桶)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盆花(栽)、鞋子及其它私人物品只有上架才允许摆放在外。
(五)、探访管理
1、外人探访时应在保安室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行政主管或以上领导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3:00前离厂。
3、外人探访时由保安发给探访证并在进入厂区时佩戴胸前,离厂时交还保安,遗失扣款5元(由被探访人承担)。
4、外人探访时须由被探访人到保安室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5、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6、探访人须遵守酒店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保安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1、精神饱满,不倚不靠。
2、面向客人微笑,敬语对客。
3、站姿端正,对客服务表示出诚恳态度。
4、站立端正,随时为客人服务;两手放在前面交叉站立;走路平稳、不急跑;遇到上级、同事热情打招呼。
5、自然站立,说话有礼貌,对客微笑,使用敬语,回答客人问题或与上级交谈,声音适中,诚恳自然。
6、与客人交谈距离适中,音量适中,对方听清即可。
7、跟客人说话时应两眼注视对方,面向客人。
8、对客服务杜绝谈论自己的私事,不能变相向客人索取小费。
9、“客人永远是对的”
10、微笑服务,对客人热情友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为了员工在下班之余有一个舒适、安全、安全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酒店欲实行公寓式员工管理。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宿舍入住条件及程序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酒店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及无不良嗜号。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宿舍管理员领取并填写《新员工入住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核签同意。
(2)人事部审批。
(3)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由管理员登记安排房间、床位。
(4)考虑到倒班等作息时间因素,原则上一个部门的人员集中安排。
二、宿舍入住规定管理
运营部及分店经理将对宿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包括卫生清洁、入住记录、宿舍物品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如发现以下问题,将追究当事人和酒店经理的责任。
1.服从酒店总经理的管理。
2.区分男舍和女舍,男女员工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闲聊。
3.不得在宿舍内赌博、吵架、打架斗殴。
4.宿舍内不得张贴、观看黄色画报、刊物、影碟。
5.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6.员工床位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出借他人及容他人住宿。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任何本酒店的客用品。
8.节约用水、电,不得浪费,离开时注意检查水龙头、电器、电灯等是否已经关闭。
9.凡宿舍内部设备或物品,一经公司总部分配后,均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归己。
10.须爱护宿舍公物,如因寄宿人员之过失致公物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赔偿费用酌情由薪资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11.各自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在宿舍内发生失窃,一切责任自负。
12.室内因烧煮、烹饪或自接电线和装接电器,造成火灾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1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以防安全事故。
14.严禁在宿舍区域内大声喧哗,如大声歌唱等。
15.自觉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公司将定期对宿舍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与监督。
16.不准擅自留宿外人,晚间23:00停止来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7.午休和晚上睡觉事件禁止有任何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8.各宿舍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应集中倾倒于制定场所,搞好公共卫生,做好宿舍区的环保工作。
1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住宿床位外,还将呈报部门负责人处理。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服从经理管理者。
(4)在宿舍赌博、斗殴者。
(5)蓄意损害公用设施或公物者。
(6)不遵守就寝事件,发生噪音影响公共管秩序与环境者。
(7)未经批准留宿外人者。
(8)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不归者。
(9)未经许可擅自装设电灯及插头或其他电器者。
(10)有偷窃行为者。
(11)违反本管理办法者。
20.自动退宿人员(包括离职)
(1)员工无论任何原因在连续外宿超过10天或1个月累计超过10天者,公司将视为自动退宿处理,其住宿资格将被取消,如需住宿,须重新申请。
(2)需要退宿人员须提前告知酒店经理,经批准和办理手续后方可搬离宿舍,否则公司仍当住在宿舍进行住宿费用扣计;饭辞职人员,必须在离职的最后一天办理手续后迁出宿舍。
三、制度执行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制度将在实施过程中据实进行修整。
1、每月25日到月末为车辆的月检日,由主管及领班执行。
2、司机在完成日常出车任务回队后,需对所管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擦洗、勤保养外,在车辆月检前,需进行认真系统的检查保养。
3、检查的项目有月行驶里程、全车卫生、机油、水及防冻液、刹车油,变速油及轮胎气压等,如果不合格则予限期完成或停驶,在停驶期限内将对司机的福利待遇做相对扣发。
4、对于汽车正常的维修或保养如换机油、防冻液等需由司机本人完成。
5、对于确需送修理厂进行修理的汽车需由主管提出申请,经总办同意方可修理。
6、对于修理回来的车辆,本车司机或接车人需对车辆认真检查,是否合乎标准,修理厂所收费用是否合理,主管部门领导、酒店财务部门具有审查的权力。
7、对车辆的月检更换某种部件、年检进厂修理车需详细的记入本车技术档案。
8、对于按汽车尾号要进行年检的车辆,需领取车辆年检表。对车辆进行年检合格后,要迅速去交管部门领取年检合格证贴于汽车前风档的右前方。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员工的入住酒店宿舍,须经酒店同意,并在酒店进行备案,方可由酒店后勤事务管理人员办理入住,为其增加相应的住宿配套设施。
二、本酒店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酒店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或在外租房时不得擅自带走酒店宿舍配套设施,在员工离开酒店时办理物品交接后经后勤事务管理人员核实后方能离开。在外租房员工若发现擅自带走宿舍设施时勒令其速归还,不归还者将除以100-500元的罚款。
三、宿舍为入住员工提供桌、凳、床、床垫、橱子、饮水机、蚊帐等宿舍配套设施一套。入住员工应服从酒店的安排,爱护宿舍物品(包括门窗),对宿舍内的设施负责。大家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酒店财产完好。对造成损坏、遗失的,由损坏人按价进行赔偿。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由该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平均承担赔偿酒店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员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垫、橱子、饮水机、蚊帐等宿舍配套设施一套,除扫把、拖把每年发放一次,每个宿舍各一把外(由酒店后勤事务管理人员发放),其它设施经由酒店一次性配齐后不再发放。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2、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4、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0、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门背面。
11、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12、员工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打架、盗窃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酒店视情节给予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七、对员工宿舍,酒店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的,应及时配发新的,相关费用从造成损失人员或该宿舍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处罚金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对每周抽查情况酒店将公开通报。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酒店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入住人数为7人。严禁非法同
三、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酒店承担费用和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媒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
五、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一、考核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平、公正地对员工本月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奖优罚劣,从而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以提高酒店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周期
各部门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并于当月23—25日将各部门考核结果汇总提报至人事部。
2、考核方式及绩效工资标准
每月参照考核评分表对员工进行相关项目的考核,按工资标准从工资中提取相应额度作为绩效考核浮动工资,员工月考核分值作为系数剩以浮动工资,以作为考核结果的`实际绩效工资。
3、考核关系
1)经理(含)以上由总经理室考核。
2)各部门领班和主管级人员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考核。
3)普通员工由直接领导考核。
4、考核范围
酒店全体员工。
三、考核评分表(附后)
四、考核评定
1、总分在91分以上,可得绩效工资的120%;
2、总分在80分—90分(含)以上,可得绩效工资的100%;
3、总分在70分—80分之间,可得绩效工资的90%;
4、总分在60—70分之间,可得绩效工资的80%;
5、总分在60分以下,可得绩效工资的60%;
6、如连续三个月总分均低于60分者,将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是什么?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九、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十、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二、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五、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