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的制度可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下面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学生规章会制度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学生规章会制度有帮助。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或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非学生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自习。
2、各部门进行会议与办公时做好明确的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当日值班登记表的备注处以“部门,借用时间段,负责人签名”的形式填写登记信息。负责人签名不得代签。
3、各部门在未安排值班人员期间借用办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联系秘书处秘书王X158__76209。
4、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处理。
第二条办公室值班制度
1、办公室值班时间为:
一、二节08:15---10:10
三、四节10:10---11:50
五、六节13:20---15:10
七、八节15:10---17:00
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不准迟到早退,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凡是违反规定者一律记录,一周一通报。通报一次给予批评并告知本部部长,通报两次取消值班资格。
2、值班人员到达办公室后进行签到和会议记录,负责卫生的打扫和桌椅的整理。确保离开时办公室整洁,否则追究该值班人员所在部门责任。
3、值班人员达到办公室后若发现办公室脏乱或者桌椅不整齐的现象及时联系当天值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员安排所在部门给予罚值日处理。
4、值班人员确保人在门开,人走门窗锁。
5、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与当天值班负责人联系。
6、值班人员值班时需带工作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一)经费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档案管理制度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四)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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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39;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月日
活动策划、组织、总结、考核办法在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所参与、负责的各宗活动在具体策划、组织、总结、考核上都必须依据此办法。
各活动的主办部门必须提前半个月(十五天)以上把自己部门的活动策划书以纸质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时交给主席审核。活动组织上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具体指定由两办中的一个负责参与跟进(中小型活动,3~6个部门参与,费用200元以下,学生会需投入人数25人以下),代表主席协调各部门配合主办方组织执行该活动;或两办同时跟进大型活动;在活动跟进期间主办方与跟进办公室都分别直接对主席负责。主办方主要负责:
1、提前半个月制定活动策划书,各项子活动、方面的分工和安排方案,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执行细节并交主席审核;有学办存档。
2、活动具体开展、执行阶段的具体执行落实;
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主席在活动策划、安排、组织、执行方面的总结;
负责跟进的办公室负责:
1、配合主办方制定、修改具体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组织、执行、调度、应急方案使其更贴近现实更具有可执行性和竞争力;
2、活动具体开展时负责配合主办方组织、协调负责跟进的各个部门人员(原则上各个部门都必须至少出3个人且其中一个是联络员即小负责人,具体上限视办公室具体安排);
3、活动举行完一个星期内向主席递交对活动组织、执行和主办方、跟进配合部门表现的总结书。
活动彻底结束后,由副书记、主席团根据主办方、跟进办公室的报告、活动现场参与度、受欢迎程度、获奖情况,商议后决定是否砍掉此次系列活动或宣布此次活动可以来年再做一次成为部门品牌性系列活动,并具体考核此次活动。
所有活动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收发及存档工作交学办保存;学生会所有机构(含副书记、主席团及各部级机构)的策划书、预算案、总结书的初步审核、归档、保存工作。各种文件必须同时具有一份纸质版的和一份电子版的。以供以后考核和查阅。
在人员考核上,我们拟定两办负责所有学生会十二个部门所有干部、干事的考核考评工作;纪检部、生活部负责所有学生会以外成员的考核考评。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好校团委宣传部及各系安排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条幅、公布、黑板报等;
2、按时召开宣传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内部例会,强调近期工作,完成好宣传委员的考核:
3、按时按量将宣传部月工作总结、正、副部长会议记录、宣传委员考核表、黑板报统分表交到校团委宣传部。
4、值周的干事负责好当周的宣传工作(有大的项目时,另做安排),做好记录,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整理好笔,纸,颜料等物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值周的干事要把过期的通知或海报撕掉,保持宣传栏的整洁。
6、干事应在部长的组织带领下,明确工作任务后,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7、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8、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9、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10、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11、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12、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13、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为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有效行使学生会的职权,使学生会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的完成学生会工作的既定目标,特根据《社会体育与管理系章程》制定本条例。我系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全体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开展工作。
第一条、体育学院学生会开展的工作,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体育学院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确立“人文”为主体的文化组织。
第三条、体育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和大学生素质,有利于展现新时代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生会日常工作职能部门设有:主席团
(1)素质拓展部
(2)生活权益部
(3)科技学习部
(4)社团联合部
(5)文艺体育部
(6)新媒体中心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之间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在职会员相互理解,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能:
1.召集学生会成员举行全体会议。
2.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组织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全年工作,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1.科技学习部:主要职能是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具体工作有:学生会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编辑文稿。文档管理即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和改革创新的措施,行使“史笔”的职能。编辑文稿即起草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事务性计划与报告。
2.新媒体中心:以海报、展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使我院的各项工作更具影响力,以提高体育学院在全校师生心目中的地位。
3.生活权益部:以细心、谨慎的态度投入工作,及时完成如卫生检查等各项工作,关心同学生活,通过各种正当途径改善同学们的生活条件。生活部要以保障同学的基本权益为己任,奉献与排忧是其活动的准则。要特别关注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有困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为之解决,使之充分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4.社团联合部:主要负责各社团的管理,收集各社团的章程、制度、活动方案。对社团的管理要体现我系的生机,展示我系同学的活力与各班级保持密切的联系,各社团要健全管理制度,为大家创造清新活泼的氛围。
5.文艺体育部:根据自己的文艺特长和组织能力,组织各类大小型文艺活动,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体现我系人文艺术特色。
6.素质拓展部: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科研、学术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活动月,学习竞赛等,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订学习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系学生会部门的考核与指导。
第八条、学生会建立一个主席领导下,副主席协作分管,各部具体负责的统一整体。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副书记一名。分别负责各部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根据全系同学要求,领导本部开展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根据需要设干事若干名,协助部长完成本部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项会议及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学生会奖惩办法:为更好的激励学生会成员以无限的激情投入工作,学生会内部实施量划管理制度。
1.学生会每学期选举做事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对学生会工作有见地、有想法,对系全体同学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部长三名、部员五名,给予“体育学院学生会优秀会员”的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学生会主席、部长级每周开一次会。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开一次。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迟到记过一次,记过两次者给予勒令退会的处分。注:如因公迟到必须出示证明,因公缺席必须提前告知部长或主席,并出示证明;如因私迟到或缺席,经主席团审议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合理的处理。
3.学生会成员在外代表整个体育学院学生会,做出有损体育学院荣誉,有损学生会荣誉的事以及行为不检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全系通报批评、勒令退会的处罚。
4.学生会成员如有单科不及格者,给予无条件勒令退会的处罚。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