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均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领导审批后,交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调配、管理和维修,并由该科监督其维护和保养。
2、各科室所有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必须一律造册登记,千元以上或进口的贵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制定出详细的使用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一械一卡一档,专人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一般常用的医疗设备要建册登记,专人或兼职保管,如违反操作常规造成器械、仪器的损坏、变质,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予以处分。
3、各科需新添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单,报设备科审查后做出意见,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和院领导审批,由设备科会同购置科室、财务科一起集体参与谈判,方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设备,由科室申报计划,设备科按计划进行采购供应。不准科室或个人私自购置器械、仪器设备,违者财务科拒绝付款。如强行购置造成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追究经济责任。
4、需要维修的器械、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如器械未发生故障而擅自停机、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科室负责经济责任。
5、报废的器械、仪器设备,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员鉴定属实,报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科室送交设备科入库保管。
6、各科室领取新添的器械、仪器设备,若无客观原因,一个月内应投入使用,否则,科室负责人要向院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所有投入使用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建册登记工作量,以备考查。
7、申报维修的器械及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清洁工作,否则,维修人员有权拒绝维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设备科有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8、大型进口的贵重仪器,到了保养期科室应安排保养,否则,机构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1、为了确保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质量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单据及业务部门(或仓储部门)发出的入库质量验收通知单,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程序对到货医疗器械逐批验收;
4、到货医疗器械应在待验区内,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入库;
5、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不足6个月(含)的不得入库;
6、应做好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微机),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均应由验收员签字或盖章(微机员应注意保密本人口令密码),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
7、退货验收按进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为全院职工及患者创造一个优雅、舒适、安静、祥和的工作环境,让医护人员舒心,病人放心,温馨的场所。对院内各办公场所、门厅、走廊、卫生间、病房等区域卫生,特作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院职工人人遵守,努力做好。
一、各科室卫生管理
1、院内各办公室、值班室、各类工作间,需要职工自己打扫,整理的区域,都有职工负责清理打扫。
2、门窗完好,损坏及时维修,纱窗齐全,窗明几亮。室内无灰尘、污渍、水垢、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卫生死角。
3、室内无蚊、蝇、鼠害,无与工作无关物品,办公用品干净整齐,墙壁无乱挂物品,室内卫生无死角。
4、桌面保持整洁卫生,无与工作无关物品。风扇、照明设备等无灰尘。门窗玻璃明亮,无污点、浮尘。
5、室内美化要讲究整齐效果,庄重,高雅,整齐,不准乱贴乱挂(医院有统一规定的除外)。
6、多人办公室、值班室,应有卫生值日表,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张贴上墙。
二、科室以外区域清洁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工作区域的卫生由本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安排如下:
1、门诊部
导医组:一楼大厅、一楼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收费室:一楼诊断室卫生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中药房:二楼大厅、二楼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西药房:三楼窗户玻璃;门诊护理组:输液厅、二楼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综合办公室:三楼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
2、住院部
何小玲:一楼大厅、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徐金翠:会议室、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扶手、墙面等;
杨丽:餐厅、淋浴室、二楼大厅、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餐厅按时开关(由杨丽和当天值班的人负责):
早上:7:30开9:00关10:30开13:30关
下午:17:00开19:00关
3、门诊及住院部公共卫生间按排班值日表。
三、清洁工责任区具体要求
1、大门明亮无灰尘,各科室门窗清洁,明亮无灰尘。
2、地面清洁无污染物、垃圾、烟头、纸屑等,窗台干净无杂物、垃圾、烟头、纸屑等,窗台干净无杂物。暖气管道,水管无灰尘污物。
3、废纸篓、痰盂干净无污渍,清理及时。
4、洗手盆无污垢、菜渣、水渍,镜面光亮无水渍污物。
5、拖布池无积水、污物、水垢、内外干净,拖把摆放整齐,各类花草鲜艳,无灰尘。
6、楼梯,扶手光亮无灰尘。
7、墙壁、墙转无蜘蛛网,无灰尘,无乱贴乱挂。
8、室内设施各角,面无灰尘、污渍,无卫生死角。
9、卫生间清洁无残留大、小便,无水垢、尿渍,无异味。
10、室内无蚊、蝇。
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4、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07)58号文件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三、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四、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六、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