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沈阳华锐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3.2会务工作主要由综合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综合管理部应予协助。
3.3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综合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4、会议分类:
4.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周工作例会、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全体职工大会等,应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纪要。
4.2专题会议:即全公司性的政策、业务综合会。比如:营运部门的优惠政策专题会议;企划部门的活动推广协调会等,由相关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送综合管理部备案,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会议通知、组织和实施并对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和存档。
4.3部门工作会议: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4各类培训课程:由公司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课程。
5、会议安排:
5.1例会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汇报程序来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5.1.1总经理办公会议
此会议的举行时间为周一,由商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主要研究商业公司的重大事件的解决以及重大决策的确定,以宏观掌控商业公司的发展目标及管理动向。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列席此会议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分发。
5.1.2公司周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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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会议的举行时间为每周六16:00,遇法定假日时间顺延至下一星期的周六进行,如有其它变动综合管理部将提前通知各部门。由各部门部长参加,总结各部门一周工作,汇报下周工作重点及出现的疑难问题需由其它部门配合或公司领导协调解决事宜;由总经理传达集团公司的会议精神;布署下周商业公司的整体工作。周五之前,综合管理部将对各部门本周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计划进行汇总,报总经理审阅。
5.1.3公司各部门工作会议
总结部门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布署。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开会时间。5.1.4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综合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5.1.5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5.2其它会议安排
凡涉及到多个部门部长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详见附件)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5.3综合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5.4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综合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综合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5.5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6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6、会议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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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综合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6.2会议之前,综合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6.3上级重要领导检查指导、座谈性质会议及团体会等会议,公司应准备果品和鲜花;
6.4根据会议规模需使用音响设备的,由综合管理部提前做好音响调试安排;
6.5特别重大会议,应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6.5.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6.5.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6.5.3会议场所布置;
6.5.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6.5.5会议签到;
6.5.6会后事项安排。
6.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7、其他规定:
7.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7.2会前,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7.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时应予以明示。
7.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7.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7.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7会议结束后综合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8、会议纪律
8.1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如确实有紧急情况,须提前请假(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需总经理批准,其它人员需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视为缺席。违者将视情节严重性予以100元以上的处罚。
8.2与会人员不得因任何理由迟到(提前请假获批者除外)。中层管理干部迟到将予以100元的处罚,其他人员迟到将予以50元的处罚。
8.3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须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状态,不准接听电话,如有重要电话应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后离场接听,以免影响会议效果。违者将予以100元处罚。
8.4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或随意进出,应按次序发言,如有急需说明事项,应向会议组织者示意获准后发言。
9、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嘉实集团会议制度指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经营工作会议、部室会议、员工全体会议等会议,为规范会议形式,提高会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会议原则。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贯彻____,坚持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会议资料。党委会议主要资料:贯彻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议定涉及集团全局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____工作、职工队伍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资料有:
1、贯彻学习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执行意见,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集团公司党委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作出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
4、讨论研究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改革、发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研究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团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7、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职责追究,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所属部门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配备与调整,确定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人选。
8、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并构成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就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团公司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团公司____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____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11、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会、共青团、统战、____中的重大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13、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状况。
14、研究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会议准备
1、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党委成员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意见稿,提前一至两天送集团公司办公室。
2、集团公司党委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并作工作汇报。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将汇报稿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再列入党委会议议程。
3、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报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给党委成员审阅并准备意见。
4、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5、办公室应提前落实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员等。
第六条:会议组织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出席。
2、党委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同志无特殊状况不准请假,如党委委员参加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党委会议有冲突的,应服从党委会议。
3、会议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等需要列席会议的,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确定,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部门等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4、党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5、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资料,在必须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和职责人要按规定时限贯彻落实到位。
7、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归档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会议时间
1、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状况随时召开。
2、集团公司党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参加,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经营班子成员列席。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2次。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执行董事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能够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对所审议事项构成会议决议,并由董事签字。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二)审议、批准集团公司;
(三)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收益状况;
(七)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审议集团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增资扩股、股份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和减资等事项;
(九)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其他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监事会实际,本制度特作规定。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如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拟召开1-2次。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十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天前通知全体监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资料等告知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构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透过。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审议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监事会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营运等状况检查的报告;
4、检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并能够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奖惩推荐;
5、其他需监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五章: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党委成员、经营班子成员,以及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集团公司工作的思路、要点、措施、步骤;
3、讨论集团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及需要讨论的费用开支状况;
4、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及有关协调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必要时,由办公室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批后印发。
第六章: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由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总结、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七章:经营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营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各承资企业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开。
第三十条:经营工作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各承资企业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汇报下季度工作计划。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应建立部室会议制度,部室会议指由各部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员参加的部室学习或讨论会,讨论部室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领导要求等。
第九章:全体员工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主要资料:传达有关指标精神;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总结表彰、部署、通报工作;宣布有关公司管理工作、员工福利等综合事宜。全体员工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针对具体议题,各类会议可扩大到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可召开各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其中:
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初召开一次,投资发展部负责召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管领导及安全专管员参加;项目进度汇报会,原则每季一次,由投资发展部召集,所属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相应部门须建立会议记录,需构成专题会议纪要的,由举办会议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审阅,董事长签发,办公室存档。
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及精神,计划、实施本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程序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月月底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底召开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4)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议程。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2)提出各生产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改
进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
4)解决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5)制订下个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
发生员工死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生产环境等事故调查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一、制订的目的
为加强会议室的管理,对会议室的管理更加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会议室使用管理:
1、会议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厂办协调负责,并实施监督。
2、为了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需提前1天与厂办人员电话确认登记,以便统一安排。
3、未经允许,会议室不得挪借他用。
4、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5、临时召开的公司级紧急会议需要占用会议室时,由厂办人员进行协调布置。如遇到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6、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
7、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设施要及时归位。
8、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电器、电源设备等,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上报厂办,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损坏办公室用品(如:水壶、暖壶、杯子等)有使用单位进行赔偿。
9、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保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扫,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10、严禁在会议室打牌、嬉戏打闹、聚会、大声喧哗等。11、卫生间使用后立即冲洗。
12、室内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的物品,需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并要及时归还原处。
13、会议结束后关闭电源、电器、门窗;保持会议室整洁干净。
14、若出现物品损坏不赔偿或故意损坏物品、未遵守会议室使用规定则厂办对其追责。
20__年5月21日
1、目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总部会议管理。
3、管理权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2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含各中心/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3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5.1会议提拟与审批”。
4、会议分类:
5、管理内容:
5.1会议提拟与审批。
5.1.1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5.1.2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集团总经理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集团总经理批准。
5.1.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其中,中心/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拟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会议计划与统筹。
5.2.1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临时行政会议,统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月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
5.2.2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5.2.3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5.3会议准备。
5.3.1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5.3.2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4、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5.4会议组织。
5.4.1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5.4.2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5.4.3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3)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5.4.4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
5.4.5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
5.4.6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5.5会议记录。
5.5.1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5.5.2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部门的内务文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5.3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5.5.4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2、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5.5.5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总经办一份存档备查。
5.5.6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总经办统一归档备查。
2、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5.5.7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6会议跟进。
5.6.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5.6.2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6.3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5.7奖惩。
5.7.1奖励。按《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5.7.2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
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5.7.3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6、附则。
6.1本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6.2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3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适用范围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培训;转播上级视频会议;区直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培训等。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区级各党政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应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二、会场分布
1、设三个主会场,即区政中心一楼东会议室、二楼会议室、九楼会议室。
2、设38个分会场,每乡镇、园区2个。
三、日常管理
1、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视频会议期间主控室mcu等核心设备的操作;对全区各分场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备操作,主会场设备、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及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2、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分会场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明确2名会议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系统操作员,负责设备管理、系统联调等工作;1名为会议责任人员(原则上为乡镇、街道及园区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组织、会场安排、会议纪律等工作。该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将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3、全区视频会议系统是利用全省政务专网进行传输,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门对内网管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定期检查网络线路,认真排查故障隐患,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区政府办公室对视频会议有关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以下行为,区政府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1、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二次系统联调,不按规程操作致使设备损坏或音视频信号出现问题的;2、分会场参会人员不全、座次不齐、纪律涣散的;3、因不按技术规范操作或组织管理问题影响分会场收听收看效果的。
四、会场要求
1、各分会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本乡镇(街道)、园区的名称(尺寸大小以能在视频窗口中明显显示且不影响会场人员为宜),要设置参会负责人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
2、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随意拆装,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3、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4、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系统联调时间及会议议程、会议要求等。
2、转播上级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3、区直各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应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联系统对接。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要提前下发通知,并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设备联调等相关会务工作。
六、会前准备
1、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要在各分会场开始准备前,应检查和调整会议室灯光、音响状态,进入值机状态。
2、各分会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通知中的联调时间及时安排,准时参加联调(第一次联调时间一般为会议前一天下午3点;第二次联调时间为会议开始前1小时)。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逐级检查系统状况,如发现本单位在设备正常开启下,不能连接主会场的,要立即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以便组织抢修。联调时要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主会场传送到分会场的音、视频号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会场音视频信号传送到主会场是否清晰;三是开会期间要查看会议秩序,确保会场纪律。
3、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始值机。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开机、试机,按操作流程开启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设备开启后,根据参会人员座位布置情况调整摄像机镜头,设置预定位。完成设置后,调整摄像机镜头为小范围取景,确保会场画面整洁。会议开始时,要将视频会议系统切换到主会场画面。
4、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完成后,由会议主办单位采用如下方式点名:“我是主会场,现在进行会议点名,会场听到点名后请回答”。各分会场应答时应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会场,主会场点名已听到,设备一切正常,完毕。”
5、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分会场向会议主办单位汇报后,与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加会议。
6、各分会场要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会议期间供电。
七、会议召开
1、在视频会议召开前1小时,各分会场要检查系统视频、音频传输情况,如有问题立刻与区政府办公室及会议主办单位进行联系。
2、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3、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主会场系统管理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4、各会场管理人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要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甚至出现不应有的画面;当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分会场应立即向主会场汇报,尽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间,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擅离会场;如果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在得到主会场的许可后方可撤离会场,到就近分会场继续参加会议。
5、会议召开期间,除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八、会议结束
1、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才可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2、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要及时把人员参会情况及会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会议主办单位反馈,并将出现的技术问题告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