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例会制度,主要包括每周例会、会、临时性会议、员工大会和其他部门工作会议。每周例会、月工作总结会须有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负责记录。其他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定召开,并且做相应的会议记录。
月工作总结会
公司月工作总结会每月月末召开一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并签到。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公司各部门。
每周例会
公司月每周例会在每周一上午召开,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人员参加并签到。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公司各部门。
四、员工大会
每月月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各直营店所有人员参加。会议纪要、录像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纪要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至参加会议的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各直营店负责人。
六、公司临时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时间召开,但原则上要务实简单。
七、每次会议凡通知到的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形成书面理由,主管签字后同签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请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的,除罚款20元,月度绩效考核时扣除绩效考核分1分。
八、会议期间,避免频繁进出或早退,所有参会人员应将手机调至静音。
为规范会议秩序,提高会议办公效率,及时追踪会议资料的执行效果,特制定以下会议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会,早班会等应按时举行,主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提前半天通知相关人员会议资料及时间,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点,行政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是每月双周周一晚上六点。
二、行政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办负责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各项会议都应做会议记录。(早班会除外)
三、与会人员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提前做好与会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能擅自打断他人发言,可争论,但不能争吵,手机应调至振动,发言讲话应说普通话,不允许讲方言。
五、与会人员应态度端正,参与用心不能冷淡处之,会后应及时传达执行会议精神或决议。
六、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分类进行处理,并追踪会议精神执行的效果。
七、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以批评教育或10元以上罚款。
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例会制度:公司周例会采取例会长制度,由例会长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例会的组织和记录,例会长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优秀员工代表担任,各部门周报于每周六下午3点前发至办公室负责人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例会日程安排,将收集的周报表传到例会长处。
第二条、召开时间: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条、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第四条、会议内容:
1)部门经理及主管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办法。
2)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标提出下周工作计划。
3)部门将工作的进展对与会人员进行汇报。
4)总经理作会议总结和指导、布置工作。
部门会议
第五条、主持与记录: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召集,部门经理主持,由经理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
第六条、召开时间:根据部门需要召开,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第七条、参加人员:部门需要参加人员,如有必要还可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会议内容:
1)、本部门遇到的问题
2)、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协调的问题
会议要求
第九条、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第十条、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第十一条、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记录员负责保管。
第十二条、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十三条、对不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手机没有调无声振动状态处罚:
A、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2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B、会议无故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
C、会议期间手机响者会议结束上台表演一个节目。
目的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提高会议形式的行政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会议制度本着精减、有效、节俭原则运行。
第二条会议类别
1、领导班子会议
(1)由经理本人发起的内部高层会议。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或相关议题的负责人。
(3)会议不定时召开,由经理本人或综合办发出通知,综合办负责收集和记录会议议题。
(4)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议。
2、经理办公会
(1)经理办公会是由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及相关的科室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________。
(4)例会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3、科室例会
(1)科室例会是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原则上定为每周一次。
(3)例会时间由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4、科室联合会议
(1)科室联合会议是由经理或各分管经理发起召开的跨科室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5、其他会议管理
关人员。
(2)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____天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条会议程序
1、会前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对定期的常规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主题和临时出席或列席人员。
对不定期的重要会议,组织者应提供会议相关资料并上报申请,该资料包括:
(1)会议名称、会议主旨和目标;
(2)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议项;
(3)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名单);
(4)会议财务(支出收入)预算、现有筹备情况及进展;
(5)(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要求、筹划备时间进度表。
该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2、会议通知
根据会议拟订会议通知,并提前张贴或发送。出席会议的重要或主要人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应安排。
3、会场准备
会议组织者及时准备会议场所、会议文件或资料。必要时要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对重点发言对象须确保其发言。
4、会议记录
会议进行中要做好记录。记录方式最好为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记录材料。
第四条会议秩序和纪律
1、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需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会议期间手机应调至静音状态,特别事情到会议室外接听。
3、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避免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会议主持者有权提示发言人,其他人员无权打断发言人讲话。
4、凡是违反会议秩序者,会议主持人有权给予通报批评,由综合管理部行专人监督执行。
5、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科室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6、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7、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8、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五条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原则
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由经理发起、主持的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由与会的综合办主任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2、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六条会议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权限
(1)会议室由综合办负责管理,各科室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综合办申请,由综合办统筹安排。
(2)会议室卫生由综合办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2、会议室设备管理
会议室相关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会议计划管理
(1)各科室根据局年度工作目标提前一个月提出会议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计划资料包括会议名称、参加对象、会议时间、人数、主要资料和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等。
(2)拟定会议计划务必贯彻精减会议的原则,各条线上的业务会议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内。要明确管理的层次性和会议的有效性,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或资料要坚决合并,参加会议人数要压缩,会期尽可能缩短,尽量当天往返。
2、会议审批手续
会议除需列入计划外,还务必在会前履行审批手续。全区中小校园长会议,每年开l~2次,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其他业务会议,根据会议计划由局分管领导签署后由局长审批;全区性比赛活动,由局长审批;未列入计划但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由局长批准。
3、会议经费管理
(1)凡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会议经费按区财政局和本局的规定执行,同一类会议同一标准。主办科室在发会议通知的同时填报《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经计财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会议通知拟文稿送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财务局长和局长审批。
(2)凡不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职责科室须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和财务制度,把好经费使用关。
(3)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安排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4、会务管理
(1)全区性教育工作会议、全区校长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主办,有关科室协助;业务会议由相应科室主办,办公室和计财科协助。会议主办科室应制定会务,明确任务、职责到人:
(2)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由主办科室负责草拟和印发,会议材料一般应于会前分送出席会议的领导。
(3)会议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规模,严格控制食宿人员。在各乡、镇街道校园召开的会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本局主办的会议,会议地点和场地、食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业务性会议的服务工作,如录音、录像、拍照等,由会议主办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会议信息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等,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材料整理、小结等工作由主办科室负责,并报办公室存档。
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民政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讨论决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状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
(一)会议资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用心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1.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3.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4.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3.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4.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1.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1.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1.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