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39;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白天坚持上课时间在岗,夜间保证在学校内值守并对校内情况进行巡查,防范学校财物被盗事件。
二、外来人员不得无故进校,如联系工作的.,须与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并请示。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门时,必须要有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并且物证相符,否则门卫人员不予放行。
四、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校外机动车需要入内,门卫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五、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及政教处的请假批条。
六、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门卫人员须和学校领导联系并请示同意后,方可放行进校。
七、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或报警。
八、一般情况下,上学前半小时打开校门和教学楼铁门,打开教学楼用电开关,放学半小时后关闭校门和教学楼铁门,关闭教学楼的用电开关。
九、门卫要负责大门口及水泥走道的卫生三包,及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地面干净。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校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务必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状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务必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务必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个性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务必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用心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务必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宣传产品、卖东西等活动。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负责教学楼、实验室早上6:00开门,晚上10:30关门上锁工作。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宣传产品、卖东西等活动。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负责教学楼、实验室早上6:00开门,晚上10:30关门上锁工作。
一、学校成立治保会,在校保卫科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联防治保组,各班级设一名治保员,负责治保工作。
二、各单位治保组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三、外来人员入校及校内物资,均按《门卫制度》规定办理。
四、加强校内要害、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节假日,会同各单位治保组长安排好师生的值勤任务,值勤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和记录总结工作。
五、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防范措施,发现盗窃等刑事案件要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对火警、事故除要及时报警外,要积极投入除患斗争。
六、外来人员在校住宿,必须事先向保卫科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违者追查责任,并进行罚款处理。
七、由治保会主持组织的.校夜间巡逻队,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对住宿的师生员工夜间外出要掌握情况,对有可疑的外来人员要严加盘查。
八、协助有关科室维持好校会和上级来我校参观及开现场会议的秩序,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级治保组织,均负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发生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及时地侦破和处理校内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