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市委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科室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科室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科室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月对机关的各科室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填表报消防部门。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局防火安全员每半年要不少于两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为全体就餐人员提供一个卫生、文明的就餐环境,充分体现机关员工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特制订本规定,请就餐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1、凡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在食堂就餐,同时实行一人一卡制度(只限本人使用)。所有就餐人员不可将饭菜带出机关就餐。
2、凡在机关食堂就餐人员应做到自觉遵守食堂的规章制度,每人按各自的编号或签名管理好自己的碗柜,就餐完毕自觉将各自的碗筷清洗干净放入柜中。倡导文明就餐,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
3、自觉按照食堂管理员核算的饭菜单价刷卡,收费标准:每天早x元中x元晚x元。当月卡内消费未完时,月底统一清零。
4、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就餐,早餐7:00—7:55;午餐12:00—12:40;晚餐5:30—6:00。因工作原因增加就餐人数、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需要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通知食堂准备和安排。
5、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废弃物,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
6、食堂工作人员要坚持“质量第一、服务为本”的宗旨,做到热情周到,文明卫生。食堂管理员每周制订食谱,确保饭菜质量。
一、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遵守秩序,按指定座位入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及书籍。
三、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写乱画、乱扔垃圾,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严禁任何违规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活动完毕,按要求将器材、书籍等放在指定位置。
八、活动完毕,切断仪器电源,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39;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就餐行为,结合公司食堂运营情况及安全管理,为全体员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地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用餐所有外来人员(即非本公司员工。如:外来施工人员、设备安装维护人员、供货商及送货人员、洽谈公务来宾等)。
三、职责:
1、办公室
1.1办公室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
1.2办公室后勤文员负责餐票售卖、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2、各部门
2.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配合执行本制度;
2.2责任部门及人员协助外来人员对餐票的购买,并引导至公司食堂用餐。
四、内容:
1、用餐时间
1.1早餐时间:07:20-08:00
1.2中餐时间:12:00-12:45
1.3晚餐时间:17:00-17:30(夏季)
17:30-18:00(冬季)
1.4提前或超出规定用餐时间,食堂将不供应伙食。
2、就餐流程
2.1对于短期(2天内)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下)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办公室后勤文员处购买餐票,然后再带领用餐人员去公司食堂就餐;
2.2对于长期(2天以上)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上)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到后勤文员处一次性购买餐票,交给就餐人员去食堂就餐。如餐票用完,工作还未结束则继续进行申请并登记。
3、餐食费用标准
3.1早餐票:2元/张/人
3.2中餐票:5元/张/人
3.3晚餐票:5元/张/人
4、外来人员就餐制度
4.1按规定时间凭餐票在公司员工食堂用餐;
4.2排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3用餐人员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4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4.5汤、主食等食品请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粮食;
4.6餐后请将餐具送到碗筷收集处,并将餐具分类摆放好,残渣剩菜及骨屑均需倒入泔水桶内;
4.7短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在食堂领取一次性碗筷;
4.8长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请自备碗筷。
五、附则
1、客户单位审核、考察按《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卫生帽,保持好自己的个人卫生并持健康证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要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天天清洗经常消毒,所用工具要干净整洁,做好防蚊、蝇、螳螂等工作,确保工作环境良好,让职工吃得放心、可口、安全的饭菜。
3、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饭菜的成本合算,争取做到饭菜价格合理、质量优等做到让职工满意,往来账目手续完备清楚,以备领导查验。
4、对待全体职工要一视同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任何人不给特权,吃饭花钱,人人平等,饭菜要多样化,让职工有选择的余地,要确保饭菜的安全卫生,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5、全体职工要配合食堂的工作,买饭时主动排队,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好食堂的环境卫生、维护好食堂秩序。
二、员工就餐时间规定:
1、早餐:07:50-8:25。
2、中餐:12:00-13:00。
3、晚餐:18:00-18:30。
三、伙食标准:
1、全体员工15元/天/人,其中早餐2元/人、中餐和晚餐6元/人、夜宵2元/人。
2、中、晚餐提供2荤1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四、就餐方式和地点:
1、全体员工以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2、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注意规定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4、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15、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一、目的及范围
1、为保证员工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及公司员工就餐秩序管理。
二、职责划分
1、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提供安全卫生、无质量问题的食品及负责食堂、餐厅的卫生清理工作;
2、综合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考核;
3、员工就餐遵守就餐秩序;
4、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堂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及考评。
三、食堂员工餐标准及就餐时间规定: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餐食标准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周排一次菜单报综合部主管审核,每餐可做3-4道菜式。
2、就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 11:15——13:00
晚餐时间:17:30,
b、用餐地点:员工食堂(C幢4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车间、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就餐方式
a、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报综合部同意;
b、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午7:30----14:00
下午16:00—18:00
晚餐工作人员配备:就餐人员50人配备1人,50-100人配备2人,以此类推。
4、食堂帮工在员工中午就餐时,应优先帮忙分饭菜(11:00-11:30),然后再清洗餐具,最后清理餐厅整体地面卫生,原则上不允许在11:30前清洗餐具或清理餐厅地面卫生,餐厅地面卫生整体清理应在12:40之后(绝大多数员工就餐离开后)。
四、 食堂食物卫生要求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2.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3.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4. 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
5. 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6. 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7. 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
8. 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或者用垃圾袋,并定期清理。
五、食堂卫生标准:
1. 食堂卫生必须坚持每餐清理,每天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2. 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生熟餐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3. 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
4. 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5. 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6. 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
7. 食堂各操作间卫生标准
(一) 厨房:
a) 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摆放,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b) 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c) 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每天及时清洁。
d) 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
e) 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食物成堆、污水横流等;
f) 餐具、工具按规定摆放有序
(二) 灶面:
a) 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b) 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 餐厅:
a) 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b) 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
c) 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四) 个人卫生:
a) 个人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
b) 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六、食堂工作检查: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综合部主管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食堂管理监督小组每周一次抽查,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
4、检查内容:
1) 食堂操作间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 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四不”,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不良卫生习惯等;
3) 工作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4) 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5) 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6) 餐厅卫生情况,是否做到桌面干净、整洁,地面是否有污渍、积水、垃圾等
7) 食堂操作人员上班时间是否按规定等情况。
七、食堂就餐人员秩序:
1、公司员工必须按就餐时间就餐,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就餐,不许插队。
2、所有就餐人员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7、对上述就餐秩序规定如有违反的,按公司规定处罚5-50元/人次。
八、奖惩:
1、奖励:
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一致好评的,每次各项检查都能达到优秀的可报副总经理审批进行50至200元的奖励。
2、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分值每1分按10元处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每一次扣1分;
操作间、餐厅桌、台、门、墙、窗、地面卫生不清洁一次扣1—5分。
工作时不注重人个卫生,一次扣0.5分。
服务态度不好,与就餐者发生争执一次扣1分,
让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一次扣2分。
不按规定时间开餐一次扣2分。
生、熟案板不分清,生熟菜存放不分开一次扣2分。
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一次扣5分。
在操作间及工作时间饮酒一次扣2分,操作间吸烟一次扣2分。
食堂管理监督小组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5分。
食堂民意测验满意度低于5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10-20%,情节严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食堂帮工,食堂管理员;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采购员或保管员,厨师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厨师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管理员
九、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十、附件
《食堂工作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