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能够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为此制定了本量化考核制度,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考核实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础分为80分;部门成员平均分为本部门分数。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负责,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六各部门将本部成员所做的工作发到邮箱里,若无工作也要发邮件说明具体情况,若无故不发该部门每人扣2分。勤工助学部周日做表,周一公布结果。
(五)如有获证书者,期末上交复印件,统一加分。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老师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勤工助学部。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内部考核由以下部分组成:
1.学生会工作考核
2.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3.学习考核
4.例会考核
5.值班考核
6.嘉奖方面
(一)学生会工作考核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等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部长可以适当给予加分(1---10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提出创新的想法,经采纳部长给予适当加分(1---10分);
3.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或团委反映;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视情况加(2---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加2-5分;
5.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2---5)分;
3.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4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1分;
4.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由部长或部长依情节扣分(2---5分);
6.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
没按规定时间上交部门,每人次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
7.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8.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9.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10.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视情节由团总支和主席团处理;
11.连续三次不参加学生会活动者劝退学生会;
12.以上由部长加减分事宜,写清楚加减分原因上报勤工助学部。
(二)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3.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4.很好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工作突出者,部长把工作情况上报勤工助学部,勤工助学部参考对比其他部门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分(2---5分);
5.各查课成员应按规定按时查课,若无辜缺勤每人次扣2分,故意错扣或错报查课情况每人次扣5分;
6.部门每月例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部门内部互相打分(占60%)、部长打分(占40%),结果由部长统计,选出分数较高的前三名同学上报勤工助学部,每人次加5分。
(三)学习考核
1.旷课者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
2.一学期之内旷课4次及其以上者劝退学生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课);
3.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
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加5分;二等奖学金4分;三等奖学金、荣誉奖、进步奖皆加3分;
6.除奖学金以外获得其他荣誉,院级加3---5分;校级加5---10分;市级及省级10分以上。
(四)、例会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人次扣1分。
(五)值班考核
1.学生会成员在系办或学办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2.值班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经老师同学反映不认真,属实者扣2分;
3.值班人员迟到者扣1分;
4.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打情骂俏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六)、嘉奖方面
1.学生会评优资格按部门分数分配名额,部门内部再按该部门成员分数分配名额;
2.每月每个部门考核分数最高的被评为“每月之星”,结果在公示栏公布;
3.每月之星可获得由团总支颁发的奖品(雨伞、水杯等);
4.每学期会举行一次学生会表彰大会,选举分数前十名的为优秀干事(大二和大一的分开表彰);
5.成员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门为优秀部门,部长为优秀部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第五章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一条中国__大学(__)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例会请假: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请假前必须提前一天(急事例外)跟负责人递交请假条。
3、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发言要积极,主动。
二、值班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若有调课应及时写好请假条,下次应及时补上值班。
2、值班请假:如若有事不能及时值班,请各成员递交请假条,负责人签字,下次补上。
3、值班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办公室内学习,不得大声喧闹,若有其它事应主动积极参加,如:打扫卫生,帮助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工作。
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者三次以上将按照评分制度处理。
三、部门内部
1、各成员之间都有讨论或商量部门内事务的权利,每个成员的决议都有提出质疑与建议的权利。
2、各成员应和睦相处,多沟通交流。
3、各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4、工作需要,要有创新的策划活动,并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工作。
6、为锻炼部门的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部门成员可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工作搜集资料,并献计献策,与成员交流商议,向部长汇报。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39;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