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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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透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务必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状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务必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务必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能够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持续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2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3

一、社区图书的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设专人管理。

二、社区图书室建设的目的,在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为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服务。

三、社区图书室的图书,社区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决定是否借阅。所有图书的借出和归还都请至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还需借阅的,请办理续借阅手续。

四、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社区的图书进行分类、编号,贴标签。

五、所有图书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社区印章。

六、所有图书,必须在“书籍信息统计表”中登记,登记内容有:序号、编号、类别、新进日期、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书、赠书、新书、旧书等各项信息。

七、图书管理,随时掌握图书的新进借阅归还情况。

八、每年按照借阅归还登记,对全部图书进行清点与核对。清点核对前,停止图书外借,并要求全部被借图书交回书柜。

九、如果图书丢失,或其他情况要从图书室内部图书中清除图书,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办事处主管做出报告,请示。

十、借阅者丢失或损坏图书,应安图书购买价格的两倍赔偿。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4

1、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要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2、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3、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4、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5、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6、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5

一、读者凭工作证方能在社区书屋免费阅览。

二、为有利于社区书屋的管理,读者不得带任何包、袋(包括塑料袋、牛皮纸袋)、雨具等入室。

三、社区书屋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

四、进入社区书屋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书屋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不得在社区书屋内吃零食,举止应文明。

六、书屋内全开架的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

七、书籍禁止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书屋。

八、爱护书屋内书刊资料,如有破损、污损、划线、撕页等现象,按书屋赔、罚款相关规定处理。

九、社区书屋陈列的&39;书刊,一般不外借,仅供书屋内阅览。

十、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对读书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1、书刊一次限取一本;2、工具参考书一次限取1-2本;3、报纸一次限取1钟报纸。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6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7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内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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