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应装纱窗、纱门,并搞好灭四害工作。
3、医疗用品相对固定,设有专用厕所,挂号收费、化验、配药、注射在隔离门诊内进行,并有专职医务人员办理。
4、对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厕所应严格消毒(用1000mg/l含氯制剂浸泡1小时),接触污物时应戴手套,并做到勤洗手。
5、医务人员在肠道门诊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每周更换2次,有污染时应随时更换,每次接触病人或离开诊室时,必须做好手的清洗或消毒。
6、每日上下班时用1000mg/l含气制剂擦拭桌、椅、凳、地面,并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
7、门诊的医疗用品(血压计、听诊器)一般情况下每日用1000mg/l含氯制剂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体温计由服务中心集中消毒后供应。
8、对暂未住院有肠道传染病病人应向其做好卫生宣教,发给消毒药物并指导消毒方法。
9、各种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做到一对一发放,医用固体废物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集中回收处理。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门诊工作制度
①门诊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②门诊各诊断室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负责安排及办相关审批手续;
③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对诊明确或可颖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④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则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⑤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做到细致诊断,合理用药,态度和蔼,耐心解释,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难重病人,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⑥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
⑦专家专科门诊则要按时出诊,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则应当公示或告知病人;
⑧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⑨门诊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2、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①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②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③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④病人选择医师时,则应详细介绍专业特长及相关资料,具体方法等。
⑤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⑥主动帮助病人就医、交费、取药,引导各项检查,解答有关事宜,其中环节出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⑦经常巡视候诊厅,以便随时引导和协助老年人、残疾人、体弱人员就医。
⑧协助门诊部接待团体体检人员到相关科室体检,维持秩序,负责安排个体体检工作。
⑨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发送卫生宣传资料,监督保洁员,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⑩负责收集病人的意见,沟通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⑾每日将接诊情况表,统计上报医院。
3、门诊医师诊断室工作制度
①上班15分钟前必须到位,并作好一切就诊工作准备。
②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和解答相关问题。
③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填写各种申请单报告单,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并按照传染病管理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详细登记。
⑤指导病人正确采集各种化验标本,并做好化验和各种检查报告单的保管,严防丢失。
⑥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医师应亲自陪同检查,并注重与医技科室沟通。
⑦各种检查污物器应检查督促保洁工作消毒处理,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与安静。
⑧门诊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通知导医,以便分诊。其科室所需物品由主任统一领发,个人不得领取。
4、门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①护士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无菌操作规格,做到态度严谨、工作认真、手法轻巧。
②注射药物时,应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③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30分钟等无过敏反应时方可注射。
④严格观察注射后的病人的病情变化,首次注射青霉素后勤部,需留观20—30分钟,如发生注射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则应立即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⑤室内所有抢救药品、设备、要放置定位点,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取之方便。
⑥室内空气、地面要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⑦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放入严密容器里,待保洁工外运。
⑧严格以文字床前交接班,清点药物和设备,双方无异议时方可离岗。
5、门诊体检工作制度
①单位或团体人员在门诊体检,由门诊部主任统一具体安排、组织和实施。
②体检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科室,应服从门诊部主任的安排,在时间及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和支持,如有工作矛盾则协商解决,共同完成体检工作。
③各种体检申请单、报告单,则由门诊部主任指定人员统一填写并收回。
④待体检结束后,则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写出体检结论及治疗意见,并通知受检单位或团体负责人。
⑤体检中不得弄虚得假,注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必要时告知病人来院复查。
6、治疗室工作制度
①治疗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做好洗手、消毒、备水、清点物品以及检查设备等工作。
②对病人所持医师开具的治疗申请单,要认真核对,耐心询问病情和以前治疗情况,以便作好必要的应对。
③治疗前,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详细讲解治疗中有关注意事项,并调整病人的心理状态,以便确保配合治疗。
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治疗中的病情变化及设备运行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治疗中的安全。
⑤治疗中,如病人出现病情变化和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以及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并采取积极措施。
⑥治疗结束后,应反复询问治疗感觉,并交待回家后相关注意事项。
⑦平时注意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生严重故障不得自行处理,要及时报告和维修。
⑧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物品定位,摆放有序,取之方便,及时消毒,污物及时清理。
7、门诊无痛人流工作制度
①人流室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认真检查各种设备、药品、器材等情况,确保良好运行。
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污物及时处理,指定专人灭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③在实施手术前,必
④如本人身体不具备实施手术条件,又要求终止妊娠,医师应耐心劝解,并积极给予治疗,待条件允许可以的情况下再实施。
⑤医师准备行人流手术前,应请麻醉师会诊,提出麻醉方法、方式、有关术前准备工作以及预案。
⑥几70天以上妊娠,并有可能术中发生意外者,应收治住院,以确保病人安全。如术中遇到疑难,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
⑦在实施手术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详细介绍术中、术后有关注意事项、治疗方法及可能出现的情况。设法解除病人心理恐惧状态,确保配合手术和治疗。
⑧室内所有设备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定人维修和保养,防止发生故障。
⑨注重随防,告知病人通讯方式,指导病人康复。
为体现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实行接诊科室和接诊医师的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对门诊病人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场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收病员并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白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分流病人,组织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一、提前10分钟到岗。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有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和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发出的药品确需调整用药的,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醉药品、毒药、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使用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清点药品,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7、调剂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要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由值班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防火设备检查,掌握防火常识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第一章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会计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医院设置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机构。同时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人,主办会计一人,出纳1人,专职医保、物价员1人,会计核算员3人,仓库会计机2人,内审1人,全面负责医院财务核算工作。
二、会计人员
(一)医院内部配备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才能从事财务工作,一是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是在财政机关注册登记,持会计上岗证。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第三章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借故不移交的或迟迟不移交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医院领导应当督促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完毕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保管箱等钥匙(整套),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
三、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条所列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
四、交接双方应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现金、有价证券、帐帐、帐实要核对清楚,银行存款余额与总帐和银行帐单核对清楚,各明细帐户(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与总帐核对,票据、印章等也必须交接清楚,电算化岗位的交接,应对有关数据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
五、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同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存档各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帐得连续性。
六、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财务科的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七、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得社会形象。
第五章会计核算
根据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帐方法,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规定登记和更正错帐,及时对帐结帐,建立规范的凭证审核、传递、记录、保管制度,按规范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原始凭证、会计帐簿、财产物资、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得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另外对单位制订得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执行情况也要认真进行监督。
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或有明显的标志记号。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39;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门诊日志分月、分科室装订保存。每册门诊日志的封面应注明年月、科室、责任人以及就诊人数、登记人数、各种传染病的报告情况。
7、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3、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6、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8、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9、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0、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⒈财务科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工作,财会人员要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⒉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严格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医院的财务管理规定,超过1000元的各项支出,必须经主管财务院长批准,不符合医院或财务规定的支出,坚决不报。
⒊根据医院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⒋认真做好医院的收支核算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准确的经济数据和建议。
⒌每日收入的现金必须在当天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准坐支,不准用白条抵库,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⒍按财政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保管好会计档案,财会人员调离原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⒎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收费工作制度
⒈收费人员要提前做好上岗工作的准备,按时上、下岗。
⒉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防止错收漏收。
⒊对病人态度热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收据书写要做到字迹清晰工整,大小写金额相符,收费过程中要做到唱收唱付,同收同付。
⒋收费人员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上交,不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⒌收费人员对自己所用收据,印章等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
⒍凡写错或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发票联粘贴在存根上,并注明原因,方可作废。
⒎收费人员实行定额补偿短期办法,出现短款,要及时补上。出现长款要如数上交,不得以长补短。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应指派一至二名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门诊工作。
二、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须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门诊医师中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不得小于三分之二。
三、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量。
四、门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及专科医师担任,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每一位病人诊察不得少于10分钟)。
五、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六、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基本消除病人就诊“三长一短”现象。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七、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八、门诊检验、超声、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药房划价、发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必须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九、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十一、门诊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准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并通知医务科。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辅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障哨、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选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39;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弊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瞬报、缓报,谨报或提意他人不报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一、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医护人员上班衣帽整洁,诊疗处置前后洗手,严格无菌操作。对接触皮肤、粘膜等组织或器官的器械、医疗用品等,必须达到消毒和无菌标准。
三、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确保口腔门诊医疗卫生工作地顺利开展。
四、严格把握采购验收制度。凡购置的消毒灭菌制剂、医疗用品、口腔器械、义齿(成品牙、烤瓷牙、种植体等)、正畸托槽及附件等,供货商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及《卫生许可批件》等复印证件。
五、诊疗器械、注射、手术刀、缝合针线、口腔镜、口腔镊、口腔探针、口腔器械等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好处置销毁记录。
六、对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分装消毒灭菌,并及时焚烧处理。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运送传染病人、污染物品的工具等,随时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及流行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上级卫生局,并立刻采取有效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措施。
一、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人,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维持好门诊秩序,科学的组织安排病人就诊,按各科专业分诊,对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病人,优先照顾就诊,对危重及病情突变的病人配合医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三、门诊护理人员在门诊部、护理部领导下进行工作。选派高年资护士,并较长时间固定。
四、认真做好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类,安排隔离房间就诊,以防止交叉感染,诊断明确者转传染病医院治疗。
五、门诊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做好病人的就诊指导和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费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流水线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护理人员,要负责各种医疗器械及各种医疗用品的保管、维修和补充,以利于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一、提前10分钟到岗。
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
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
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