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员参与管理的意识,强化措施,特制本制度:
1、各楼层的生活指导教师要尽忠职守,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公寓和德育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2、生活指导教师没有做到每日检查学生用品和水电气设备设施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不及时报告公寓投资方因而没有得到及时整改造成事故发生的。
3、没有加强对所管楼层的巡查管理,导致学生在辖区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4、标准宿舍的学生到公寓造成打架事件发生,公寓学生之间发生打架事件时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5、各楼层学生无回寝室,生活指导教师为其开门而导致学生财物被盗的。
6、各楼层学生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损坏公共设施,生活指导教师发现后不及时制止而造成后果的。
7、各楼层生活指导教师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损坏现象而没有及时报告学校和投资方,遇有火灾事故发生而不能正常使用的。
8、发现学生有思想问题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公寓保卫人员没有严格来人来客登记制度,造成社会无业人员混入公寓进行不法行为的。
若违反以上责任追究制度,将追究有关楼层生活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学生财物被盗的按照学校社会治安治理赔偿制度执行。
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南书院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刷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须在座位桌面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3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者按占座处理,管理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五、门禁系统每天中午12:00、晚上22:00对座位号自动清零。每天晚上22:00后管理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六、管理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关闭应手机铃声。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区。自习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七、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区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1.遵守。
2.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早退时,必须事先请假
3.工作中不离岗、不串岗,外出请示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4.不准在车间、生产区、办公区抽烟;不准2人或2人以上同时聚在一起抽烟、聊天。
5.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烟头。
6.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在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7.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高根鞋,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在车间内吃任何食品。
8.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办公文件、借阅资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所管理部门,并且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0.办公用品及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许可
11.上班时,组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主管的同意。
12.上班时,组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
13.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车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14.上下班时,车间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车间管理制度,违者按相关条款处罚。
15.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再安排工作。
16.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坐在一起,安装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7.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18.生产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9.上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进行处罚。
20.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21.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22.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各级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各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的主管担任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各车间、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课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是本车间或班组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车间,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迅速予以排除。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员工住宿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的员工,应遵循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清洁整理,环境清洁;
(二)员工宿舍的财产由房东提供,综合部统一登记管理,员工应爱惜宿舍内配备的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及转移宿舍内的财产。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酌情由住宿人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三)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四)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六)电脑、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避免妨碍他人安宁;
(七)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即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日内,移交房屋钥匙迁离宿舍;
(八)员工宿舍严禁酗酒、严禁“黄赌毒”,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住宿人自行负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住宿人相关法律责任;
(九)员工宿舍的房租费(含物业费)由公司负责,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杂费)由住宿人均摊;
(十)同一宿舍合住的员工应相互关照,对晚归的同事应知道行踪。
(十一)本办法自颁布生效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务必向公司带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务必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百科。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务必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带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礼貌、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职责。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礼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