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处的实际状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务必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管理处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及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管理处负责。
3.实行宿舍长负责制,由宿舍长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原则上,宿舍长由安保领班兼任。
4.宿舍长有变动时,部门需与管理处办理交接及继任宿舍长的确认手续。
5.公司配备的设施,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处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管理处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6.公司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司财产,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奖惩规定》处理,非故意损坏的职责人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全体员工之行为,全体员工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3.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4.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长负责制
管理处指定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持续。各班领班具体实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长具体工作如下:
1.将每周值日的工作状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主管汇报。
2.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推荐及需报修的资料汇报主管(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及时将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上报。
4.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
7.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假外出、超时不归等状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8.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员制度
宿舍值班员由管理处、部门安排当日休息人员担任,一般由各班领班、副领班轮流担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确宿舍值班员,值班员当日值班时间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员不能够请假外出,如确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确认宿舍外出人员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凭经批准的《请假条》放行,宿舍值班员须在请假条上签名,无请假条不予放行,外出人员销假确认;
2.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有损,有无未经批准之留宿人员,及时发现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上级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如须紧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员发出指令,宿舍值班员负责实施。
5.如发现宿舍内的不假外出、卫生较差、未办理留宿手续留宿等违机违规状况将追究当日宿舍值班员职责。
三、卫生值日员
全体队员轮流值日,当日休息的领班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到达整齐划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发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发的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个人物品的管理
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职责自负。
关于物品的管理,关键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类管理体制,确保公私财物无损坏、无丢失。
三、离职人员物品管理
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务必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主管,将状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五、人员的管理
公司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一、来访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状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三、请销假规定
员工外出务必请假,不假外出、超时不归将视状况按照制度做相关处理,请假人数每班控制在40%以内,病假需出具正规医院病历及收费发票、医生推荐休息单等凭证。
四、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务必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当前员工宿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
每层按部室为管理单位,部长为第一责任人。一楼为财务部,二楼为经营人事部,三楼为营销部,四楼为质检部,五楼为综合部,六楼为安全生产环保部。
宿舍楼每层以楼层中间的施工缝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每个区域内的宿舍员工负责本区域的楼道及洗手间、厕所卫生。
二、人员职责划分
1、每日由保洁公司人员对宿舍楼所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
2、每层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员工对保洁公司人员保洁过程及保洁程度进行监督。
3、居住员工对所属区域内的卫生要做到:保持干净整洁。管理好各自家属和小孩,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4、宿舍楼居住员工对自己所属区域内设施要做到爱护和及时维护,每天及时关闭走廊和卫生间照明灯。
5、宿舍楼居住员工离开宿舍后应做到人走灯关、空调关,门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三、卫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2、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可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4、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不向水池内倒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5、不可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四、公共设施
1、宿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应由管理部室提出,综合部负责联系人员进行维修。
2、宿舍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维护费用由公共设施所属区域住宿员工均摊,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宿舍管理部室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后及时通知综合部。
4、综合部确认设施损坏后,核实是否为人为损坏。若为正常使用损坏,由综合部通知机电车间予以维修;机电车间不能维修的,由综合部提出,经领导批准后,通知外协单位进行维修。
5、机电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巡检,一旦发现有损坏的公共设施,应及时修理,对突发故障要在第一时间抢修,严禁有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6、员工宿舍内设施有员工本人负责维护,公司不负责维修。
五、处罚原则
1、楼层管理部室对宿舍卫生要进行定期检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组织进行评比和考核,对考核末位的楼层和管理部室进行每人次20元的处罚。
2、综合部宿舍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区域内和洗手间不干净,有积水、垃圾的,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20元的处罚。
3、综合部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有长明灯或长流水现象,对此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每人次2元的处罚。
4、综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所需住宿的员工,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新入住员工,应交押金每人50元,若职工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该员工凭离职手续、押金条退还押金50元,同时,该员工应于离职之日起退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二、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以及物品。
三、各宿舍选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之日人员、维持秩序、负责水电暖、入住人员的管理。
3、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3有下情况之一,应通知主管及办公室:
3、4违犯宿舍管理者。
3、5擅自留宿亲友者。
3、6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四、在上班时间,严禁员工的亲属或朋友来访和留宿。如非上班时间来访,应向门卫讲清需要拜访员工的姓名、所属公司/部门,由门卫核实后,由来访者电话通知被访者前来接应,方能办理出入登记手续,来访者需在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五、来访者需填写“出入登记表”包括姓名、被访者、车牌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进入时间等,离开时门卫及时记录离开时间。
六、自觉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元—50元的处罚。
七、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搭接电线,除手机充电器、电脑、电热水壶之外,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100元的处罚。
八、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元—50元的处罚。
九、维护环境卫生,各寝室垃圾清扫后放在门口垃圾桶内,以便统一清理。自觉维护好公共卫生,厕所使用后及时用水冲洗。严禁从下水道倾倒杂物垃圾。
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从阳台、窗口、楼顶向下抛物、倒水、吐口水。严禁高空掷物,高空掷物者,从重处理。
十一、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无特殊情况,违反者视情节和态度处以50元—100元的处罚。
十二、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休息时间禁止吵闹、大声喧哗、追逐嬉闹,开放音乐等侵犯、骚扰他人休息的行为,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处以10元—50元的处罚。
十三、为确保宿舍住宿工人的在紧张的工作后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空间,晚上12点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违反规定的宿舍每人每次罚款10元。
十四、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打架、行骗、斗殴、吸毒等有伤风化的行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女员工宿舍禁止有男性员工停留,男员工宿舍22:30后禁止有女性停留,否则,给予双方警告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居一室,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
十六、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十七、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电脑、门窗关好。职工患有传染病者,应促其积极治疗,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外来人员因工需住宿,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十八、公司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处罚5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十九、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交接手续,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即日起搬出宿舍,任何人员外带物品必须接受门卫的例行检查,包括检查物品的名称、数量,凭公司办公室签发的“物品放行条”才能离开公司,防止公司及员工的财物流失。
二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品类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卫生值日表见附表),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对内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上班时间除工作原因外,员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滞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宿舍的须经过行政部经理的批准。无特殊原因员工私自返回宿舍滞留,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技术服务部的员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门负责人后告知行政部。
(3)员工自己的贵重财物应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5)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平安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平安,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全部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平安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员工要坚固树立平安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平安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需刚好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修理,严禁私自更换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运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急性较大的电器。3.5用电设备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运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运用的插排必需带有国家通行的平安标记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四周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运用完毕后刚好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平安,全部宿舍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用电平安,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示。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状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担当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担当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3.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觉,酒店将视情节轻重赐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担当,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担当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赐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