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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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第十条、不得借用本团队名义或以队员为主要成员的QQ群,不听劝告者,或给团队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清退。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2

为完善对极光青年志愿者全体成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青协干部的整体素质,坚定工作原则,确保干部工作质量,真正做到“自制、自查、自省”、“树形与外、加强与内”,确保青协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青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此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一、考核对象:

极光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做到的坚决按规定给予扣分处理。

2、具体考核办法:

秘书处负责执行、记录、考核、统计。每学期末,由会长对各部长及各部员打分,对考核优秀的青协部长、部员将给予奖励。

3、凡评分规定在85分以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评分在60分以下给予自动辞职处分。

三、考勤规定:

1、会议由秘书处通知各部部长,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如有变动,经秘书处及时通知其他各部部长,再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2、为保障例会按时召开,会前10分钟部长及副部长应到场签到,会前5分钟各部部员应到场签到,签到工作为日常考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与被代签人员一律按旷会处理。

3、开会时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应事先向部员说明,部长报与会长;如果部门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假者,应该报于会长批准;请假人员一律在会前十分钟将请假条交与秘书处,由秘书处计入考勤,逾期即视为缺席一次,没有请假条者视为缺席,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因故迟到、早退者须经会长默许后由后门安静入出。迟到、早退两次视为缺席一次,迟到、早退达到十分钟者视为缺席,请假三次视为缺席一次。

4、开会时应确保会议的质量与效率,针对所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应积极提出自己的见解。

5、会议记录由秘书处统一记录,并由秘书处负责保管会议记录。

6、会中,与会人员有责任保持会场安静,无特殊情况应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或调成震动状态;发言要举手,会长同意方可发言,不得擅自打断他人发言。

7、会议中不能保持会场安静,多次无故扰乱会场秩序,打乱会长发言,大声喧哗者,会长有权将其劝退,被劝退者按早退处理。

8、无故缺席会议一次者,在下次例会中作检讨说明,并提交1000字检讨;无故缺席会议两次的在青协大会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警告一次;无故缺席会议三次的在青协大会中做第二次批评警示;警示两次者将直接免去其在青协的职务。

四、量化标准:

第一条、青协奖励实行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并加分;处罚实行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并扣分直至劝退等奖惩措施。

第二条、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青协布置的任务的部门,经所在部部长向会长申报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在期末优秀部门评选中可优先考虑。

第三条、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会长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期末优秀部长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四条、青协成员可向会长提出对青协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并加5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青协内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存档并加5-10分。

第五条、多次在青协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期末将授予院青协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分。

第六条、长期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的青协学生干部,可由所在各部部长向会长提名,并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通过者学期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10分。

第七条、青协学生干部一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年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10分。

第八条、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青协学生干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5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九条、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给与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条、无故不参加青协组织的活动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扣6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一条、受两次警告处分者,书面通报一次并扣10分,若在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出青协。

第十二条、青协财产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青协财产,否则发现一次给予书面通报并扣20分。

第十三条、有任何个人或集体,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

第十四条、日常行为严重损害青协形象者,由会长酌情处理并扣5分。

第十五条、部长以上干部又给予口头警告的权利,会长有口头通报批评的权利,书面通报以上的处罚须由会长讨论并由书记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均需书面存档,并由秘书处保存。

第十七条、青协内部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不对外公开。

第十八条、青协的奖惩制度由秘书处直接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青协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青协的形象,为青协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3

总则

第一条

家长志愿者是一支由宋村中学学生家长组成的队伍,旨在对宋村中学组织的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帮助的志愿队伍。

第二条

本服务队的管理部门是宋村中学团委,同时接受学校政教处和校长室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第三条

本服务队的宗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成长需求,组织和指导学校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了解家长教育困惑,围绕孩子成长主题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家庭亲子关系培育,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第四条

为宋村中学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

以本服务队为载体,开展亲子成长系列活动和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第六条

由学校团委活动部统筹安排,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参与中心培训及活动的学员及家长们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为青少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学习生活态度提供帮助。

队员

第八条

凡承认本志愿者章程并热心志愿者公益活动的家长,经自愿报名及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本志愿者队员。

第九条志愿者队员根据相关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

队员在志愿服务中应主动维护服务队名誉,不得以服务队名义擅自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服务队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队员予以警告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服务队队员一律平等的享有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服务队队员在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服务队队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1、对本服务队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3、提出困惑和问题,由服务队安排讨论及解决;

4、向服务队推荐队员;

5、有退出服务队的自由。(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服务队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服务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宣传服务队宗旨,维护服务队声誉,扩大服务队影响;

4、关心服务队工作,主动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发扬“奉献、友爱、互动、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组织

第十六条

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组长4名,负责服务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服务队下设四个小组,包括:活动组、调研组、宣传组和服务组。每小组设组长1名,各组均有固定的组员和岗位分工。

第十九条

服务队各管理岗位任期为1年,统一由学校团委的相关工作人员招募及管理,由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任。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4

为了更好的促进农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团队的工作,为进一步实现青年志愿者团队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青年志愿者团队内部管理制度,调动我们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青年志愿者团队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志愿者在农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团队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与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有能力考核和行为表现两部分组成,各占总考核的50℅。

第一部分:能力考核

该部分满分100分,志愿者团团长由农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综合考核;志愿者团副团长考核由农学院副书记、团长综合考评;青年志愿者考核由各活动相应负责人考评(例如:10级志愿者协助农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举办运动会,该负责人为体育部部长和负责该志愿者所在班级的副团长)。

第二部分:行为表现考核(由各副团长负责)

一、该部分没有满分,底分50,采用优加劣扣法。

二、平时活动及会议:

1、任务考勤:各支团负责的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该支团副团长扣3分,成员扣1分(有困难按期完成的,副团长应该提前向团长说明情况)。

2、纪律:在会议期间大声喧哗、吃零食、打闹、接听电话、手机铃声响起或者其他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1-3分/次。活动中出现违纪、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者扣6分以上,严重者可以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三、干部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1分,学年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请假不扣分,但是必须提前三个小时提出;副团长向团长请假,青年志愿者向相关副团长请假)

四、活动考核

凡农学院团委学生大型活动需要志愿者协作完成的,由团长统一安排,再由团长向青副团长下达任务。

1、活动中,志愿者积极协助活动相应负责人圆满完成活动任务,参与志愿者可以加2分。

2、活动中由于志愿者原因导致该支团无法协调展开工作以至活动出现失误,主要责任人扣5-7分,其余志愿者扣1-2分;造成极坏影响者,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甚至取消其农学院团委志愿者身份的资格。

3、对于临时活动,由青年志愿者团团长安排调度。对于临时任务,积极服从安排且圆满完成者加1-3分。不服从调度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扣3-5分,特别严重的,可以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甚至取消其农学院团委志愿者身份的资格。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5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内部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服务学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

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将活动人员名单记录好;便于以后工作的考核。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

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遵守活动纪律

禁止活动过程故意扰乱秩序,起哄、追打,不配合工作开展。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部门特色;

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

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

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有报道。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

做好参与人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

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意见反馈、整理

材料;

四、考核评比制度

考核制度为按照工作等级高低作为学年末的优秀学生干部与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评比标准,具体细则如下:

(一)全年例会

无缺席者或者因事假次数不超过1次为A级,以后每请假一次降一级别直至E,请假超过五次,无故缺席两次者,将予以除名。

(二)主动与主任交流本年级的不完善的制度

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者,以及对活动策划内容,过程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者,内部未来建设发展建议者,部门坚持每个月将做一次考核,打等级分(ABCDE)。

(三)每次做完活动,都会对每个参与者的表现打等级分

主要考核方面在志愿者工作态度、精神面貌、协调组织能力。

(四)对部门各个成员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评价

品质修养、心理素质作一个总结,打等级分。

综合个人一年来的表现,将客观公正评比上述称誉。

五、会议制度

每周开一次例会,会议的出勤工作由策划组负责,会议记录也由策划组负责。

1、会议通知有实践组负责对有事请假者需本人以各种通讯方式向主任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支持部门成员集体讨论禁止开小会,做小动作以及无关会议的事,遵守会议纪律。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20__年3月16日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6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上报经管理团队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管理团队批准,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管理部门,分为志愿队、财务部。

第十八条志愿队负责进行公益活动的策划和运转,并进行搜集弱势群体信息,进行考察与扶助。

第十九条财务部:对志愿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每次花销事项进行开票统计。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志愿经费必须持收据、发票交财务部负责人报销;报销流程由财务部制度为准。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相关负责人过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队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管理团队。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细则

一、会议制度

1.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务活动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7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8

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为了能更好地提升教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园参与幼儿园、社区志愿者服务,积极发挥教职工的参与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2.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3.党员志愿者先行,人人参与,服务时间在一年中大于12小时,团员青年覆盖面大于95%,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9小时,教职工乐意参加志愿者活动,覆盖面大于40%,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6小时。

4.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5.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照片资料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6.党支部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本人反馈,予以鉴定和鼓励。

高台县东苑幼儿园

20__年1月10日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志愿者活动制度篇10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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