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养老院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
1、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饭单、灶布要勤洗,要白净。
2、环境卫生做到地面天天打扫干净,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各种菜类拣清洗净。
4、餐具严格整洁堆放。
5、生熟货源分开放,生熟枕墩分开用,执行货源采购,保管验收制。
6、操作时,不吸烟,不用手抓熟食,开饭前要用专用水池洗手。
二、开展优质服务
1、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2、虚心接受就餐人员督促。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工作方法。
3、热情接待来宾、来客分用膳。
三、饭厅须知
1、遵守食堂制度,保持饭厅整洁卫生。
2、人人讲文明讲礼貌,不讲脏话,不骂人,不打人。
3、保持桌椅摆放有序。
4、保持地面整洁,剩饭剩菜杂皮杂骨倒入桶内。
四、物资食物保管
1、对食品的退库保管,严格遵守“五四制”,对不新鲜变质物品一律拒放。
2、保管室为要害部门,闲人莫入,必须食品和物品分开堆放,并要
求放齐放妥,要做好防火防霉蛀、防烂变质防鼠、防毒防盗工作。
为更好发挥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和五保对象的潜力,规范提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敬老院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县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便于中心敬老院操作,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13]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院工作人员每月工作日为26天,其余4天为轮流休息日,轮休要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下进行,炊事员、护理员由院长批准,记录在案备查,管理人员由管理中心批准,记录在案备查。
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
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
6、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
7、实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8、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
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
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
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工作人员视为旷工,供养人员应予以经济处罚。
九、接待制度
1、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2、院民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人员在院的情况。
3、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
4、对供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供养人员的食品,应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5、来院人员(含工作人员亲属)在院食堂就餐的,按供养标准(由敬老院管理中心发布)缴纳餐费,并开具发票入帐,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
十、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供养人员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
2、供养人员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
3、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核发机关处理。
一、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二、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三、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全院人员必须做到:
一、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水平。
二、相信科学,反对搞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相,反对拨弄是非。
四、做到走亲访友先请假,反对无帮出去。
五、锻炼身体,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文体活动。
六、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反对随便就诊。
七、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保持衣着整洁。
八、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所用物品。
九、发扬民主、检举坏人坏事。
十、发挥技能,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39;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确山县盘龙享乐园养老中心
制度:
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秩序并按照使用的法规检查这些设备。
流程:
1、管理者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消防安全设备的检查、测试和认证清单。
2、关于适用法规的问题和要求的说明应该询问消防队长。与当地消防队长或消防部门的其他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3、在预防性维护记录上记载所有如下要求的检查、测试和认证(见维修制度和流程手册上的预防性维修部分)。
烟雾探测器/消防警报系统:
4、确保烟雾和一氧化碳警报器是否安装正确并每月按计划进行测试。
5、确保消防警报系统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个人或公司要求增加次数。
6、当一个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所需的系统测试时,公司应该向相应机构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行政管理文档里保存一份检查文书副本。该服务应载入预防性维修记录。
7、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警报系统和烟雾探测器的的任何问题应立即修复。进行系统检查的签约公司亦可负责必要的维修。或者,找专业的个人或公司及时进行维修。
消防洒水系统:
8、确保消防洒水系统由专业的公司或个人至少一年检查一次。将检查文件副本保存在行政管理文档中,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检查情况。
9、如果消防洒水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
灭火器:
10、维修人员应确保将充满干粉的灭火器放置在所有指定位置并按照当地消防法规在灭火器上贴上标签。
11、所有灭火器必须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测试和认证,或按照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进行检查的公司需向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在预防性维修记录上记载所有灭火器检查情况。
12、在发现有坏掉的灭火器后应尽快修理或更换。
安全出口标:
13、必须定时对安全出口标志进行检查以确保照明灯箱得到了妥善的修理且没有坏掉的灯泡。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__市__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一、目的
本方案为养老院员工提供了系统的薪酬管理政策及程序,使员工在本地的薪酬系统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养老院所有正式员工。
三、责任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方案的执行与管理,养老院总经理督办本方案的执行。
四、原则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养老院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采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补助+绩效+护理津贴+福利+奖金–扣款”的薪资结构,调动养老院员工的积极性。
五、薪资体系结构
1、薪酬标准(见表一)
员工底薪标准
注:不同职级的人员月薪适用于不同的薪资段范围,每个薪资段分成若干薪资等级,用于人员的定薪和晋级。
1.1底薪范围
每一个职位分五个档差,相邻薪级之间的差额,称为档差。
养老院对每一位新员工根据其过去经历、经验、所受的培训及教育确定相应的薪级。在特殊情况,如应聘该职位者具有特殊的才能或该职位在人才市场上难以聘到,或该职位要求任职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及知识,养老院将确定给其适宜的薪级。
1.2薪资标准的执行
1.2.1养老院每一职位都根据该职位的职务描述和职务名称而定。
1.2.2通常新进员工起薪都在该职位薪资水平在4档以下。
1.2.3员工薪资应在由养老院人事部制定的薪酬系统内被确定。
1.2.4在得到养老院总经理的批准后,人事部可修改或建立所有新的职务级别,改动职务名称或薪资的等级。
1.3底薪结构
底薪=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综合补助+福利
1.3.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1.3.2岗位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养老院服务期间可享受养老院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
1.3.3综合补助:是养老院每月为员工提供的伙食补贴等。
1.3.4福利(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和养老院福利):
国家法定福利,指养老院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工伤。
1.3.5各职级员工底薪结构明细表:略
备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为固定值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就是薪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职级绩效工资不同,同级别绩效工资为定值。养老院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和修改标准的执行单位,随着养老院的发展可实施修改绩效工资标准,需报总经理确认后方能执行。
绩效工资作为每月的变动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3、月薪划分
由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为定值,月底薪的划分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补助依次划分。
六、薪资调整
为吸引并保留合格的人才,养老院将在与同行业企业的普遍薪酬范围内保持竞争力的同时,给予员工与市场基本相符的薪酬。养老院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福利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养老院在本地区行业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福利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养老院人事部将在总经理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
1、薪资调整的依据:
1.1养老院盈利状况
1.2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1.3通货膨胀率
2、薪资调整流程
2.1相关报告
工资调整说明表、部门工资调整补发表、员工个人工资调整说明表、员工个人调整审批表、工资级别调整单。
2.2流程说明(见表三):
薪酬调整流程说明
2.3薪资调整流程示意图:
3、员工薪资调整:
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情况,养老院将对员工个人的薪资进行调整,职位变动包括:晋升、职别的调升、降职和平行调级。
3.1晋升:员工晋升是职级调整至更高级别,对其职责、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及责任度都有更高的要求。与职别调整至更高相比,晋升指在工作职务,工作领域及其所要管理的范围都有变化。
3.2职别的调升:职别的调升指员工在原来的较低职别中积累了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经验后,其现在的职务从较低职别上升到较高职别,相应的工作技巧及责任度都要有所提高。通常的,职别的调升因其职务的名称,工作领域及管理范围的无变化而有别于职级的调升。
3.3降职:为了避免员工被解雇或为了调整其薪金的&39;竞争性,将员工从较高职级或职别调整至较低位置。此调整并非只是基于员工的个人绩效而进行。降职不一定是薪金的降低,但通常的在降职后员工的薪金应该在其新的职级或职别的薪金范围内。
3.4平行调级:平行调级指员工从现处职级或职别调到一个相同水平的职级或职别上。通常情况下,其薪金的变化或无变化要根据其调级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的,在管理层还未做出正式决定前,员工将不会得到任何通知。
3.5基于能力调薪:养老院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养老院业务需要的,养老院能够认可的。
3.6其它的情况的调薪:比如,养老院对岗位重新评估,养老院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七、薪资的发放
1、薪资月
从每月1日到月底为计算薪金的时间。
2、付薪日
2.1养老院规定每月15日为养老院的发薪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2.2养老院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电话:5536760)
责任人:廖翔鲲、黄广华、廖雄彪、史文锋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永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__]5号)和《永兴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__]16号)。
三、集中供养基本原则
(一)供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操作的原则;
(三)院财乡管院用的原则;
(四)财政供养为主的原则;
(五)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四、审批(办理)条件
入住敬老院的&39;五保对象,应由五保对象本人申请或经本人同意由其监护人或村民小组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体检,由敬老院与五保对象监护人或村委会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入住敬老院的对象必须是农村五保户,服从敬老院的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力所能及的活动。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五保对象,不能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农村敬老院供养内容和标准
农村敬老院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免费提供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并每月发放适当数额的零用钱。
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其供养资金通过乡财县管专账直接拨付到各乡镇敬老院。
六、申报农村五保供养所需材料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永兴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入院审批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体检表;
(四)入院协议;
(五)属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2张;
(七)敬老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三)组织体检;
(四)张榜公示;
(五)乡镇敬老院审核;
(六)乡镇审批;
(七)签订协议;
(八)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入院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八、政策咨询服务
县民政局救灾股电话:5536760,也可到各乡镇民政办咨询。
一、办好食堂,做好民主管理,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每周开会研究一次食谱,统筹安排,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为休养老人集体过生日,每月集中一天时间为当月生日的老人过生,要妥善安排生活、娱乐,以示庆贺。
二、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食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接受督察和检查。
三、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传染病立即调离,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五、要经常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灭蝇灭鼠工作。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的公共卫生。
六、采购人员严格按食谱及时采购好老人每天所需食物,严禁购买霉烂变质的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均应分开存放,防止放置污染,确保食物的清洁、卫生,保证老人和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严格验物验证,不在工作中谋取私利,做到票据清楚。
七、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防止、盗窃和破坏。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
1、衣服勤洗勤换。
2、定期换洗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定期洗澡、洗头、刮胡子、剪指甲、理发。
4、睡觉起床后整理床铺。
5、患病院民由服务人员或经院里指定的其他院民帮搞个人卫生。
二、居室卫生
1、住房内按人统一配置床、被褥床单、桌椅、大衣柜、鞋架、脸盆毛巾架、暖水瓶,各种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叠放,门外张贴身份牌。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卫生,无蜘蛛网、污迹、烟头、积尘和异味。及时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之物。
3、床铺、蚊帐、衣被、鞋和其他物品统一格式放置,严禁白天室内存放便桶及在室内大小便。
4、严禁室内明火取暖、做饭及从事其它烘烤,不得在室内擅自拉线,不得在照明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得放置迷信物品,不得在墙上乱钉钉子、乱帖(挂)字画或其它物件。
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火灾事故。
2、预防淹亡事故。
3、预防触电、雷击事故。
4、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5、预防中暑事故。
6、预防院民走失事故,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
7、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未经批准,院内任何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会计和出纳员。
2、县级民政部门下拨的供养经费、乡村补助的供养经费、自费人员寄养经费、社会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产品及生产经营收入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分别设立相应帐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账物、账目清楚相符。
3、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乡镇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2名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4、坚持财务公开,做到收支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生活开支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5、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私分敬老院任何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敬老院报销经费。
6、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购置和制作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一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存档。
7、敬老院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持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种、养、加工等院办经济
2、按院民人数配置蔬菜基地,做到院民蔬菜基本自给。
3、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对表现突出且有重大贡献的院民给予适当奖励。
4、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必须入帐,专款专用,随时接受院务会检查监督,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再生产投入和对院民的奖励。
敬老院院长职责
1、在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敬老院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领导全院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落实责任人,适时维护,确保常年完好,并充分发挥其效用。
4、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5、组织实施院务会议,提请聘任或解聘敬老院工作人员;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2、账目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并按时公布收支情况。
3、做好敬老院的预算工作,正确、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4、负责审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和其它经济文件,并做好存档工作。
5、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账册、现金及有关印章。
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院民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协助院民整理好内务卫生,并监督、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保证院室内清洁、无异味。
4、组织院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适当的学习活动。
5、及时掌握院民的心理动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
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院民的医治护理工作。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
1、敬老院炊事人员上岗前须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认可可以从事炊事工作,实行持证上岗。
2、炊事人员负责全院所有人员膳食和饮用水供应,并按需要或医嘱制作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防止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劝阻非厨房值班员或工作人员进入厨房。
4、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伙房、饭堂内外卫生,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
5、接受院务会监督,倾听院民意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经常调剂伙食。
6、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内食品、物资设备、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
敬老院院民准责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提倡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
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供养对象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院务管理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敬强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点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四章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理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五章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六章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39;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为保证养老院安全有序地进行,对养老院情况特殊性而采取的办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
1、每月分三旬,领导带班值班,每班两人,值班时间早七时到晚二十时,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值班期间发生大的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扣发当月工资,造成损失者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2、养老院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时第一时间通知院长及时整改,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大的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
3、节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养老院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值班要求:
(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院无关的人员带入或留在养老院内。
(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养老院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养老院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居室、食堂、配电间、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五)、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养老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一、养老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3、做好防火、防盗、防腐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提高烹饪水平。
5、每周拟定食谱并根据食谱采购粮食,油、肉、菜等原料。
6、确保不出现采购霉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按时给院民开饭。
7、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脱岗。
8、拟定的食谱,尽量适应老年人的口味。
9、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二、养老院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厨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八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十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第十三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四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敬老院管理职责
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热爱敬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带头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把单位办成一个团结、活泼、服务优质高效的集体。
7、加强对财务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安全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为单位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环境。
8、抓好院内经济,完成庭院收入指标。改善在院老人居住环境,提高老人生活水平。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度,办好会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2、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3、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按区局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帐。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5、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的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6、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等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捐赠物资、现金的帐务工作。
8、协助院长抓好敬老院庭院经济创收,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协助院长抓好院内环境卫生,督促老人搞好房间及个人卫生。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出纳职责
1、按规定和制度负责办理全院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凡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验收、审核和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否则可以拒付。
3、按规定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帐、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询。
4、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
5、不得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手续不符,没有领导签字不得付款,严禁挪用公款。
6、协助院长做好敬老院生活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员职责
1、严格物资入出库手续,物资入库要逐一验收,做好台帐,出库要根据制度规定的批准权限手续发放,违反规定的有权拒付,发现余缺及时查对,做好统计报表。
2、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要分类,排列要整齐。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3、注意防火、防盗,配备防火、防盗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食堂餐厅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2.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
4.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5.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6.食堂所有采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院民产生)验收,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验收员、食堂收货员共同签字后报院长审核。
7.对个别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可以代为烧制。
8.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9.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品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品种,并针对个人进食喜好记好档案。
10.严格按时间开饭。
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