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方向,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优秀的营销制度汇编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营销制度汇编,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
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
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
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
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
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
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
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
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
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
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
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
一、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2、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对于一般国内客户,由各销售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生产厂长)直接进行合同评审,主要评审产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4.3.1、国外及国内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评审须由各销售部经理组织计划、采购、工程中心、财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4.3.2、如销售部业务员遇到属新产品或老产品需改变结构、性能等时,先由工程中心参与和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4.4、合同评审通过后,由各销售部经理直接将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参数,以《业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5、合同变更、修改:
5.1、当顾客在合同签订后又提出变更或修改的要求,可与顾客签订《合同补充的协议》;如变更量大,
可重新签订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补充还是重签,均应重新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审批后由营销管理部及时将变更后的要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5.3、如因特殊情况延误交货期,由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将情况与顾客沟通、协商,请求谅解,并告之变
更后的发货时间。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批/日期: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年月日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报告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员负责监督清点现金余额工作,包括带走现金数量,并做好记录。
(二)主管人员定期安排监督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主管人员定期检查对公或者对私汇款凭据,并且做好记录,检查时存款回单与短信提醒结合起来,做到零漏洞,保证现金真实入账。
六、奖罚规定
(一)盘点工作按期执行,如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50元。如月度执行较好,给予1-5级奖励。
(二)如发现现金丢失或者漏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5000元。如季度执行较好,给予3-5级奖励。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
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及政策。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耐火材料销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
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
五、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1、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天、硅砖90天)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常规性合同:
a.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有业务来往,且是相同或相类似品种;
2、合同金额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
3、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
4、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
5、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
6、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图纸的审核
B、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
C、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
7、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
8、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结算事宜。
9、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
10、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
11、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
二、合同的传递
1、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
2、合同传递的部门
1)生产部
2)技术部
3)财务部
3、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
4、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
5、销售合同由营销部订货室每年装订一次,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则
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规范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根据公司规定,对项目业务招待费的开支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程序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说明用途,经项目经理同意,不超出开支范围及额度才能报销。
二、开支范围
1、对外经营、承揽工程、筹资活动等经济活动;
2、与施工生产过程有关的和地方政府、社会团体间的外事活动;
3、在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的业务往来;
三、控制额度
1、年产值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开支比率为1‰;
2、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开支比率为0、5‰;
项目财务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严格审核执行,希望各室理解配合。
对材料室业务关系方面的几点要求
做好项目部的成本核算工作,必须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使财务资料真实、可靠,具有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此,对材料室具体要求如下:
1、及时将入库材料进行点验,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作帐务处理。
2、当月材料全部点验(包括预点)完毕后,立即与财务室核对,填制核对表,准确无误后,才能列销当月材料,核对工作应于每月27之前结束,材料消耗表应于每月29日之前报财务室。
3、预点材料要有明确的单位和具体内容。
4、支付材料款要::有计划,按合同并考虑项目的资金情况,每月底将下月的`付款计划报财务室,付款计划应有具体的支付对象。
5、由材料室负责签订的合同,交财务室一份存档,要求原件。
6、其他未尽事宜,材料室应与财务室本着对工作有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对预算室业务关系方面的几点要求
做好项目部的成本核算工作,必须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使财务资料真实、可靠,具有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此,对预算室具体要求如下:
1、经公司造价管理部审批的劳务、分包结算单及时交财务作帐务处理。
2、每月25日前审批完的结算单,当月记帐,25日以后的列入下月。
3、为使工程成本与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每月对没有办理结算的劳务、分包的成本费用要进行预提。
4、预提时要分开单位,用专门的预提费用单详细填写并签字,每月28日前报财务室。
5、支付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要有计划,按合同并考虑项目的资金情况,每月底将下月的付款计划报财务室,付款计划应有具体的支付对象。
6、由预算室签订的合同,应报财务室一份存档,要求原件。
7、其他未尽事宜,预算室应与财务室本着对工作有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资料包括:经营管理标准,商品质量管理标准,市场卫生管理标准,市场车辆管理标准,监督考核管理标准。
第一局部:市场卫生管理标准
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二局部:商品质量管理标准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贴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平安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务必理解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四、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务必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局部: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标准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效劳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前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效劳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务必佩戴经营效劳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礼貌、老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四局部:市场车辆管理标准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39;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状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三、经营户每一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透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第五局部:监督考核管理标准
一、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老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和处分的经营户。
四、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励、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淘汰。
为了加强供电营销管理,规范营销人员行为,搞好优质服务,挖潜增收,提高营业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物制定管理制度:
第一条:营销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养,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感强,具有开拓精神。
第二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加价;要加强对村电工的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
第三条:不得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以电谋私,甚至内外勾结,参与协助用户窃电,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条: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准确核抄电量,抄表率、开票率必须达到100,并按时上报入账,若出现差错的给予当事人下岗处理。
第五条:按时足额收取电费,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保证各项费用按时足额入库,不准挪用。否则,视作贪污论处。
第六条:加强供电管理,搞好供电网络的维护、表计管理,用电检查等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供电可靠率。
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以防为主,查改结合,严格执行“两票”、“四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八条:加大电费回收力度。半年考核电量、电费及均价,按入库到账为结算依据,只开票未收款部分不作考核依据,考核线路以供电关口和实际开票电量为准。
第九条:加强营业工作质量中营、抄、核、收的复核工作,若查出少收、漏收、多收、少抄等情况,给予当事人贰佰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
第十条:营销收费人员,每月一日在各自所在或集中,由外线组长分发抄表卡,大支坪外线人员在大支坪变电站集中,清太坪外线人员在所办公室集中。外线人员由各组长分配抄表地点,外线人员持分发抄表卡及自己本人的秒表台账对用户进行抄表,抄表要仔细认真,抄表卡中严禁涂改,凡有涂改者按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每月1—4日为抄表时间,5日将抄表卡交到外线组长手中,组长对抄表卡中抄见电量进行复核,再交至统计人员,计量统计人员复核后,由所指定人员进行开票,每月10-11日为集镇座收交费时间,每月20日外线抄表收费人员凭所收电费在信用社进账,由财务人员核定收电费及当月欠费。
第十二条:各营销人员应根据管片实际情况搞好电费保证金、预收电费管理工作。望各外线人员统一思想,认真搞好营销工作,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及不认真执行各项营销制度的人员,本所将按制度严肃处理,违纪严重者,由所交至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