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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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组规则、规定或程序,用于管理或组织人类或组织的活动,从而保证其有效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写好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1

1、会所顾问、美容师分为A组和B组二个小组,划归顾问组组长领导。美容师属本小组顾问直接领导、管理和业务调度。

2、各组美容师、顾问要服从收银员每日的安排,并按规定程序轮牌,美容师在地营业厅大门旁站岗候客,顾问可坐岗候客。

3、各小组的顾客优先由各小组美容师服务。指定顾客由指定美容师服务,但是牌;做客时要翻牌,轮牌时除打牌,同时也要翻牌;美容师第一天少牌的,第二天就是头牌,以此类推。

4、头牌美容师上早班应在一楼营业厅候客,如一小时内仍没有等到顾客的,在告知收银员后方可坐岗(直到等到顾客为止),同时收银员应及时用内机通知下一牌美容师到地营业厅站岗候客,每30分钟由收银员叫人换岗一次。

5、美容师轮换站岗,因工作或其它状况需要离岗时,务必事先告知收银员,并填写好起止时间,方可离岗,否则视无效站岗;美容师每人每日除正常轮牌站岗候客外,务必站满一个半小时(含一个半小时),没站满的第二天补站;美容师凡连续三天因忙于服务顾客,无时间站岗,须经本小组顾问、收银员证明,行政部经理批准的,能够不补站岗;美容师凡有时间补站岗而不肯补站的,应停牌补站岗,收银员按时通知其站岗,三分钟内务必到岗,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严重不服从管理的美容师第二天停牌叫岗;美容师轮牌站岗,每隔三天,由行政部经理检查清理一次。凡发现有违规的参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处罚。

6、早班美容师每日在下班前15分钟不轮牌,由收银员安排当晚班的美容师继续轮牌,在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凡当天顾客安排但是来的状况下,早班美容师务必无条件加班,拒单者每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严重者可停牌一天至一周(七天),罚款务必当天交行政部,如逾期不交者,在当月工资中按双倍处罚。

7、美容师的指定顾客在无预约状况下来的,如该美容师有时间,顾问务必安排该美容师为其服务,如顾问在安排上出差错,由顾问赔单给美容师(含轮牌安排)。

8、收银员务必在上午10点半钟提前通知二牌美容师在11点20分钟之前就中餐完毕,11点半钟准时到地营业厅换岗候客;下午5点钟前通知接岗的美容师5点钟准时换岗。

9、当天凡头牌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应由没做事的二牌美容师到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如头牌美容师服务顾客已完毕,仍由头牌美容师优先在地营业厅候客;其它状况按照第3、4条执行。

10、美容师不得无故在顾问安排顾客时说有事,或说身体不舒服拒绝接待、服务顾客。如美容师有特殊状况的(如生理原因只不安排做BB16,其它项目照常安排),务必提前二个小时向行政部经理申请批准后,由行政部经理告诉收银员划好预约表,方可不排客;凡因顾客多、业务繁忙,顾问安排其他美容师但是来的状况下,由行政部经理安排已请假或休假的美容师无条件回会所接单,如不服从行政部经理安排的,按本制度第6条处罚。

11、头牌美容师既不在服务顾客,又不在员工休息室待岗,也没向收银员报告其去向,造成地营业厅空岗超过15分钟仍找不到人的,按《人事考勤制度》有关条款处罚。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按照国家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凡涉及世界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项目;

(二)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利用项目,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三)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设施)。

第十一条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屯溪区辖区内(含新城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铁路、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属核准制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在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属备案制的项目或不需要进行备案的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试生产时间,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或生态修复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因工艺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试生产期限经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满前,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环境保护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违法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无效,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违法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导致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黄政[]36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受理、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设置及奖励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励。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市科技奖)分为三类: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第五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个人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1-2名。

(二)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署。

(三)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是指对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广应用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状。对获奖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发给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和奖金:

1、一等奖奖金每项10000元;项数78项

2、二等奖奖金每项6000元;项数1720项

3、三等奖奖金每项3000元;项数3033项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是对在本市注册且属中小型规模的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每次评选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给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及奖金。每项奖金10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及条件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的组织或公民。

第九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被奖励对象必须热爱祖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为做出创造性贡献,并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为奖励推荐提名:

(一)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创新的研究成果。

(二)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

第十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项目重点是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研究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生物新品种)属于:

1、国内、省内、市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三)取得国家专利证书(即授权)或申报的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四)市推广、转化、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成效显著的

(五)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贡献突出的

(六)市内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企业技术改造、资源开发利用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七)实施社会公益性重点项目中。

(八)从事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以及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开发出具有省级及以上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本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三)重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

第四章推荐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归口管理的推荐制度。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下列单位和个人逐级推荐和申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二)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院校;

(三)市直重点企(事)业可直接申报;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员联名。

第十三条推荐单位作为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其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由主持单位按归口的原则推荐上报。

第十五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市科技奖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异议期为一个月。

第十七条对有异议的项目经有关单位初审。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议并作出认定结论。

第十八条对公告后的获奖人员和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授奖。

第十九条市科技奖的获奖人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经费

第二十条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二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剽窃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证明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4

1、操作时不能持刀指手划脚,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携刀时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摆放不可随手摆于工作台边上,以免伤手。

3、切勿将刀具随意浸在放满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使用绞肉机、榨汁机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须使用专用的填料器推压;清洗机器时,应切断电源,清洁刀口时应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间向外擦。

5、厨房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油、汤、水撒地后应立即清除。地面铺面砖块松动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鞋、高跟鞋,以及拖鞋、凉鞋,穿的鞋脚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7、使用任何烹调设备或点燃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油锅或油炸炉使用时严禁水份溅入,以免爆溅灼伤人体。

(2)蒸箱使用时,应注意烫伤,首先要关闭阀门,再背向揭开蒸盖。

(3)烤箱或烤炉在使用时,严禁人体直接接触;煮锅中搅拌食用要用长柄勺,防止卤汁溅出烫伤。

8、摆放热油、热汤要适量,端起时要用垫布,并提醒别人注意安全。

9、设备的安装和电源的安置须符合厨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须掌握设备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须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0、设备使用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知工程人员修理,不可带故障使用或私自进行修理。

11、其它岗位人员不得私自上炉灶进行操作。

12、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5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及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被法院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在满足以上三点必要条件时才能够被认可。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特点:

⒈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⒉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⒊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6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7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____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8

(一)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四)配合企业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五)组织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管理评价、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典型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

(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9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怎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10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礼貌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礼貌用语、讲礼貌、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礼貌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礼貌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我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礼貌吏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礼貌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坚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贴合礼貌工地的标准。讲礼貌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严格遵守礼貌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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