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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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1

总则

第一条

家长志愿者是一支由宋村中学学生家长组成的队伍,旨在对宋村中学组织的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帮助的志愿队伍。

第二条

本服务队的管理部门是宋村中学团委,同时接受学校政教处和校长室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第三条

本服务队的宗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成长需求,组织和指导学校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了解家长教育困惑,围绕孩子成长主题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家庭亲子关系培育,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第四条

为宋村中学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

以本服务队为载体,开展亲子成长系列活动和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第六条

由学校团委活动部统筹安排,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参与中心培训及活动的学员及家长们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为青少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学习生活态度提供帮助。

队员

第八条

凡承认本志愿者章程并热心志愿者公益活动的家长,经自愿报名及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本志愿者队员。

第九条志愿者队员根据相关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

队员在志愿服务中应主动维护服务队名誉,不得以服务队名义擅自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服务队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队员予以警告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服务队队员一律平等的享有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服务队队员在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服务队队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1、对本服务队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3、提出困惑和问题,由服务队安排讨论及解决;

4、向服务队推荐队员;

5、有退出服务队的自由。(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服务队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服务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宣传服务队宗旨,维护服务队声誉,扩大服务队影响;

4、关心服务队工作,主动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发扬“奉献、友爱、互动、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组织

第十六条

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组长4名,负责服务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服务队下设四个小组,包括:活动组、调研组、宣传组和服务组。每小组设组长1名,各组均有固定的组员和岗位分工。

第十九条

服务队各管理岗位任期为1年,统一由学校团委的相关工作人员招募及管理,由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任。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2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3

为了使道志愿者民族团结队伍具备更强的生命力,能深入持久地参与道建设和管理,道结合实际,着力规范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公开招募制度。

以志愿加入为原则,面向辖区居民进行广泛招募,规定招募的条件,登记《社区志愿者服务表》,发放《社区志愿者手册》,建立台帐,进行归类。

二、服务登记制度。

制作记录本,对道志愿者每一次服务活动的地点、内容、规模等做好详细的记录,要求志愿者每月活动两次以上。

三、定期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志愿者会议,总结志愿者队伍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精神文明建设和近期工作,听取意见,征求建议,共同研究探讨下一步工作。

四、表彰激励制度。

制定道办事处志愿者表彰制度,年终组织开展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宣传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五、双向服务制度。通过入民户、知民情、解民忧,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健康情况以及个人兴趣、爱好,需要服务的内容、形式或可以为居民提供哪些服务等双向调查,并充分发挥社区大家庭各成员优势,形成能力互补、资源互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4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5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6

一、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居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遵从志愿者行为操守。三、传承中华民族光荣传统,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践行志愿精神。

四、尊重他人尊严,尊重他人选择。以己之长,助人之困,尽力而为,不计报酬,言行自检,思想自律,积极针对社区存在问题建言献策。

五、保证提供服务内容合法,不侵害他人利益。主动提升知识水平,提高志愿服务技能。诚实守信,对提供的服务尽职尽责。

六、依托社区活动载体,提供各类志愿服务,贴近社区居民所需,开发志愿服务新领域。促进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加强沟通,增进交往。

七、志愿者之间积极协作配合,提高志愿服务整体成效。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美好社区贡献力量。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7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8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上报经管理团队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管理团队批准,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管理部门,分为志愿队、财务部。

第十八条志愿队负责进行公益活动的策划和运转,并进行搜集弱势群体信息,进行考察与扶助。

第十九条财务部:对志愿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每次花销事项进行开票统计。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志愿经费必须持收据、发票交财务部负责人报销;报销流程由财务部制度为准。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相关负责人过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队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管理团队。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细则

一、会议制度

1.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务活动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9

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第十条、不得借用本团队名义或以队员为主要成员的QQ群,不听劝告者,或给团队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清退。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给予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三)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三条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团支部书记分管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五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老年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统一的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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