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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__〕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__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__年3月25日起执行。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2)家长和学生承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私自携带手机或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违规使用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相关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谐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宁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__】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学校的,要经过以下程序:
(1)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2)学生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包括承诺说明);
(3)班主任同意并签名;
(4)得到政教处领导批准,方可带入校园。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政教处各保存一份。学生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协同学校形成育人合力。
3、获得学校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同学,走读生应将手机交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内宿生应将手机交由舍务组老师统一保管,一律禁止带入课堂。
4、课堂上(含夜自修)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手机。发现学生在课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机的,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并当场收缴,课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报政教处处理。
5、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作为作弊处理。
6、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含内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违者,取消该生(含内宿生)带手机进校园资格。
7、若学生没有通过办理申请手机进校园手续,而私自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手机,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每位在场的领导或老师应该立即收缴该生的手机,并将手机等转交班主任(管宿老师)或年级组长,再报政教处处理。
8、获得批准带手机进校园的个别内宿生,在校生活时间要尽量少用手机,保证做到不会影响自己和他人休息;违者,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内宿生的内宿资格。
9、本制度发送到所有师生及学生家长,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箭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在互联网+教育的时代,智能手机因其可以随时随地实现接入网络、观看信息视频、实现交互反馈等等功能,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当不分时间、场合过度使用手机会给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带来极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机,严重影响学习。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加强校园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学期开始,我校对手机等电子产品做如下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如MP3、MP4、iPad、电话手表和平板电脑等进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必须由学生监护人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携带,到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3、学生携带的手机只能为接打电话的功能机,智能手机一律不予批准。
4、学校提供手机专用保存箱,携带手机的学生进入教室前将手机交给班级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统一存放学校指定保存箱,放学前统一取回。
5、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与家长沟通的需要,学校提供公用电话,家长必要时可直接与班主任教师联系。
6、学校将加大对手机及电子产品管理考核。学校在入校大门口设置手机安检设备每日抽检,学校及德育处不定期进行排查或到班级抽检。一经发现携带手机隐瞒不报的学生,学校立即将学生手机没收,责令学生写书面反思,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学校代为保管直至毕业返还给家长。对于态度恶劣,或经多次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希望全体家长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家校携手,勠力同心,为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而共同努力!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总则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课间)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课间不得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南楼政教处()或北楼副校长室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大队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课间及中午时间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扣除班级量化积分2分,给予学生班级内部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进行配合教育。第二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周文明班级评选资格。第三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选优资格,取消班主任年终评优选先资格。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少先大队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规定自20__年3月5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现制定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1、通过全校学生大会、专业部晨会、主题班会等就我校“手机管理制度”做专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清醒认识到手机对自己的危害,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自觉地放下手机。
2、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家访及电访等形成家校联动机制,与学生家长积极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各专业部教学科、学管科要组织清查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进课堂现象。如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前可由班主任统一发放至学生手中。各班级班长可保留手机一部(政教处做统一标识),方便班主任联系工作。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其他学生凡是在校园中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收缴手机,由各班主任代为保管到期末再返还学生个人。并予以全校通报。
4、学校政教处连同学生会做好学生违规携带手机的统计工作,定期在学校办公会、升旗仪式等途径进行通报,取消该生学期评优选模资格。坚决杜绝学生使用手机拍摄、传播不良信息,对拍摄、传播不良视频和照片的学生,在校内包括课堂、宿舍、校园、餐厅等处私藏、偷玩手机,且本人不配合、家长不支持教师教育管理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注销学籍勒令退学处理。
5、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随时和家人保持联系,学生及家长可通过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电话、值班教师电话和专业部主任室电话取得联系。
6、班主任为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并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校旨在通过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保护学生视力,让校园不再有低头玩手机的学生,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专心学习,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还学生一个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现代通讯事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我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盲目和无度使用手机的现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而且,有的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大同学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机,节约手机通话、信息等费用的支出。
二、广大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得随意借给别人,不得随处乱放。由此引发的手机损坏、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三、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一律将手机关闭,如被发现未关机的,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四、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不得有接听手机、收发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机的行为。一旦发现,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学期结束时通知其家长收回。
五、午休和就寝期间学生不得乱放手机音乐,一旦发现,值日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六、利用手机制发虚假讯息、骚扰他人,影响他人身心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旦查获,将没收其手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学校将违背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列入考核项目,各系部须将其列入对班级的考核内容,各班级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行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同学要积极配合,正确、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机,养成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