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其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发挥作用。怎样才能写好2024最新公司人事制度?这里给大家提供2024最新公司人事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_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1、男性,本科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2、至少1年以上中型生产型企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劳动合同法及人事工作流程;
4、熟悉培训体制的建立及运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5、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7、能够在压力下工作并迅速成长;
8、具有国家三级人力资源师资格者优先;
9、有绩效考核推行经验者优先;
优秀毕业生有较强执行力者亦可考虑。
有意向者可直接在网投递简历或电话咨询,或发送传真简历至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调迁、服务、给假、出差、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董事长、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各项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
第五条人事聘用管理规定
1、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竞聘上岗。
2、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授权人事主管部门统筹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
4、对竞聘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5、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心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
6、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其它按中层管理都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7、一般职员,其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六条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1、员工的调入,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的签批,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2、员工的调入须按国家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3、员工在集团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调动,必须遵循以生产工作需要为前提,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许可后办理调动手续。
4、调出人员应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请调申请报告获准后,请调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移交手续会签表。
5、请调人必须在调出前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具、帐款、证件、文件资料书籍、软盘和业务进行交接。不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员工请调告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达1个月者,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
第七条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1、集团公司基于工作业务的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单位,被调动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不服从工作分配论处。
2、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领导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3、奉调员工如在异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费报规定报旅费,其随往的直系亲属得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用。
4、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或指定他人暂代理。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人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资料归档要及时,完整无缺。每年对人事档案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防止遗漏。
3、要求查阅档案时,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未经批准不得改写。
4、人事档案原则上要求就地查阅,如有极特殊情况须借出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借阅的档案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须提前或按时返回,档案管理人员要逐卷、逐页进行清点和检查。
6、借阅人员如因保管不善,丢失档案或缺页、有涂改现象,将严格查有关人员责任。
7、为服务员,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根据员工的变动和档案内容变动及时更改,以方便员工的查询。
第八条职称评定管理规定
1、职称评定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需要按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掌握。
2、职称的评定,要与企业发展的需要,严格评审过程,坚决杜绝“滥竽充数”现象。
3、凡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要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符或相关的岗位和专业。
4、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对专业评聘任工作。
5、做好职称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和各项服务答疑工作。
第九条培训管理规定
1、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有效地开发利用好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潜能,增强员工的适应能力,公司将加对员工的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和制造、营销两个模拟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使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
3、所有员工都应按计划、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4、各单位都应制定年季度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归档,人力资源部备案。
5、培训的范围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
6、鼓励员工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业余学习,走自学成才之路。
7、公司将根据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专门人才需求规划,并选送一些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员工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
第十条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1、各单位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工作,应提出申请,注明工作内容、时间、岗位、要求等呈主管领导核准,总经理签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凭此招聘人员。
2、年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经管财务、有价证券、仓储、销售管理人员、会计(除物品搬运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资源部招聘临时员工,应填写“临时员工聘用核定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录用。
4、临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待遇和其他事项按公司条款执行。
5、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员工办理。
6、临时人员聘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须继续聘用时,应由聘用单位和部门重新申请,叙明理由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聘用,并将核准的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
7、因工作性质和需要须聘用长期临时工的,可一年核准一次签定一年合同,报总经理备查。
第十一条职工内退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不能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员工可以实行内退。
2、对于达下到内退年龄的职工胡因身体有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需拿市级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内退。
3、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要经州劳动局专家小组做劳动鉴定,评出伤残等级的最终审批或鉴定方为有效,其它任何部门、单位和企业办理的劳动鉴定一律无效。根据伤残等级,四级以下伤残可以提前八年内退,提前三年办正式退休。
4、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动年龄病例的要立即纠正,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内退待遇:
1、内退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时的工资基数,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资做为工资基数,加上各种补贴59元。
2、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开基本工资(内退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工作年限满20—20__年的按65%开基本工资,20__年以下(不含20__年)的开60%的`基本工资。
3、工伤四级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资,待办好退休后转入社会统筹,五级伤残的享受70%基本工资,可以提前三年办退休,六级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样待遇。
4、办理内退的职工,一律按《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实施办法》办理社会保险统筹,缴纳比列、例和在职职工享受同样待遇。
第十三条内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内退申请书。
2、不到内退年龄的要有医院的诊断或州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审批表。
3、经主管经理批准,各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由人力资源部研究后批准。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内退事宜并和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6、凡是工伤鉴定后,要求内退的,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营销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1、营销人员的聘用,原则上以聘用公司内部正式员工为主,以职工子女和外单位人员为辅。
2、应聘人员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应聘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件,和原工作单位个人财务往来证明。
3、对应聘的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下列情节者,不得录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单位有欠款的人员;
(3)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4)没有经济实力抵押和担保人的人员;
(5)与他人和单位有经济纠纷被司法机关裁决,没有结案的人员;
4、对被聘用的人员,根据岗位的性质试用期规定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以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货款后可予以辞退。
5、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现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其他事项按营销政策执行。
第三章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办公区、生产区)一律禁止携带危险品和行业规定禁止的物品。
2、员工出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厂区和办公区。
3、本公司办公楼和厂区大门每天自晚6:00点以后至次日清晨7:00点以前关闭。由保安和更夫分别守卫,除特殊情况经核准后方可出入,否则一律禁止出入。
4、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5、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区或办公区,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6、员工出入有携带物品者,警卫要严格检查。
第十六条来宾进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厂商,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区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
经过受访人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可进入厂区。
2、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亲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情况,经由主管领导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不得于会客室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4、外协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部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厂区,保卫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危险品进入。
5、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商贩进入厂区。
第十七条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7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7日以上的由主客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部室长出差15日内由主管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凭核准的“现状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对。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须电话联系,除去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5、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
6、员工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按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标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1、本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过十天;每星期六、日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周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周以上常务副总签批。没有签批处出办事者按旷工处理。月累计假达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的各类函授学习视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开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终奖金。
4、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持县级医疗单位诊断可以申请病假。病假工资按日薪的60%支付,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内的按月扣除年终奖金,超出三个月的扣除全年奖金。
5、长期病假的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按规定员工生育可给产假90天,大龄青年110天产假。
7、婚假: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大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给予7天婚假。
8、丧假:直系亲属丧亡可给予丧假三天。
9、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办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出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九条停薪留职管理规定
1、要求停薪留职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2、对未批准面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3、停薪留职一次签订协议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满本人自愿回原单位工作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期满一个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4、停薪留职期间停止厂内规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有关规定处理。
5、停薪留职其协议书一经签订,必须一次性向财务部缴纳停薪留职管理费和全额承担社会统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6、停薪留职期间,在社会上触犯法津或违规违纪勤俭责任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除名并除厂籍。
第二十条员工保险管理规定
1、本公司正式职员工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员工要按时缴纳保险金,不得欠缴。
3、办公楼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直接下单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4、车间工人的保险金由车间核算员统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下单到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档案和关系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财务部扣其往来帐款,公司财务部没有其往来帐款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其单位,由其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到集团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
6、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7、公司的停薪留职人员要全额缴纳各项保险金。
8、公司内退人员要缴纳各项保险金额的个人部分。
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
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一、为了使学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促使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从而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效益,学校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聘用合同制》。
二、实施聘用制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聘用的原则;竞争上岗原则。
三、实施聘用制的范围:学校在编教职员工;新接受和新调入的、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四、聘用的条件:
受聘者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达到职后培训所规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受聘者必须适应学校工作各项要求,能胜任工作,保证质量。
受聘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按工作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受聘者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及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须接受学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内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连续聘用。
五、违约责任:学校与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约束。学校和受聘人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不能擅自解除或变更;如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六、争议的处理: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应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七、聘用期限:学校从岗位需求实际出发,按教师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师的认定等第、岗位的性质与教师签订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为一年。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均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一、用人申请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
4、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5、岗位需增设新编,用人部门填写《增编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增编理由、增编数量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招聘
1、招聘准备。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招聘简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确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岗位人员要求特点,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科学有效的招聘办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求职意向等进行初次筛选,确定招聘意向岗位合适人选,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求职人员需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4、确定初试人选。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应聘人员条件,确定初试的人员以及初试时间、地点,人资专员通知应聘人进行初试。
5、初试。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从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前职表现、受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复试人选,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
6、复试。应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员的复试,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进行考评,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应聘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三、七天试岗
1、试岗审批。求职人员经初试、复试合格,还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上岗试用。
2、试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试岗通知,要求试岗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试岗手续。试岗人员需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生产工人入职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健康证明。
3、到职确定。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为试岗人员办理试岗手续,填写《到职通知单》和《备品领用通知单》,并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七天考评(即周测评):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技能水平等要进行综合测评,填写周测评表。
5、周测评合格,行政人事部下发《薪金通知单》,报送财务部。
6、试岗时间是七天。7天试岗本人感觉不胜任或考评不合格被辞退的,无薪资。
四、背景调查
试岗期内,行政人事部对拟聘人员身份、履历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部门经理、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的拟聘人员,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领导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状态等,并填写《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五、担保
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等与公司物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担保,方可入职。担保人须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并和被担保人一同签署《特殊岗位担保书》。
六、上岗培训
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行政人事部和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描述、行为标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初步的考试测评。
(2)部门经理安排相应负责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简单测评。
七、正式试用
1、新进员工通过7天试岗,经考评合格正式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时间从七天试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试用期工资管理规定》。
3、对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高于拟聘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经七天试岗考核成绩特别优异的,可免于试用,但需经总经理审批。
八、转正考核
1、员工在试用期间,所在部门要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评,并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试用员工试用期满前,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还须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知识的深入测评;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知识的深入测评。
4、根据周测评、月测评的考核结果,员工成绩优秀,表现良好,能够掌握胜任本职工作,可免一个月试用期。
5、员工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内考试测评未能通过,但通过日常表现跟踪测评考核,有发展潜力,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第二个月仍不合格,可辞退。
6、经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九、录入存档
1、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为其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分别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
2、员工书面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新进员工到职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特殊岗位担保书》、《试用员工跟踪考核周测评表》、《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员工转正申请表》、《晋级申请表》、培训考核试卷、转正考核试卷、《劳动合同》、奖罚档案等有关资料。
3、员工档案的录入由人资专员负责。
十、调配
1、公司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表现及能力,为其选择适合发展的平台,给予合适的岗位变动或职位调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部门。
2、员工岗位或职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岗位调动单》。员工原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拟调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职务晋升。员工职务晋升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晋升后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考核,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
3、平调。员工在同一级别的岗位间进行调动,需填写《岗位调动单》。新岗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或者有从事新岗工作一年以上经验者可免于试用。员工岗位变动需总经理审批。
4、降职。降职员工填写《岗位调动单》。降职员工可免于新岗试用,直接发放新岗位转正工资。
5、岗位交接。经调整后,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上报工作交接书面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办妥移交手续方可就任新职。
6、工资变动。单纯工资变动,需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工资从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前辞职。
3、接受培训员工因特殊情况辞职,必须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4、未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擅自离职,公司将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三种:自行请辞、解聘离职、被公司辞退。
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擅自离职,无薪资待遇,同时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
3、离职申请。员工自行请辞,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离职面谈。对于自行请辞的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与其进行离职面谈,记录原因,写出意见。部门经理级人员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须经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面谈应深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绩效良好、德才兼备的员工应努力挽留;对去意已决的员工,要重点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离职应对办法。
5、离职审批。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离职员工本人、接任人、部门经理等共同办理,离职员工要出具书面《工作交接说明》,详细描述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流程、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备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门经理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说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员工所在部门备存一份,上报行政人事部一份。
7、办理离职。离职员工须按《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进行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培训费用状况等进行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计算员工当月出勤天数、收回《员工手册》、审核离职员工接受培训状况等;后勤部负责为员工办理退宿。
8、离职通知。行政人事部要进行离职员工登记,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将《员工离职通知单》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员工擅自离职,各部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知会行政人事部,未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9、薪资核算。离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上月薪资。若对公司物资财产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害,应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从该离职员工工资中扣除。被公司开除人员、擅自离职人员无薪资。
10、离职归档。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须将其个人档案及离职相关资料一同存入离职员工档案中。离职员工档案一般在公司继续存放三年后销毁。
11、离厂。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行李放行通知书》,离职员工凭《行李放行通知书》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招募甄试
第一条、 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 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 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 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 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 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 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 试用
第一条、 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 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 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变动
第一条、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 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 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 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 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 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 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 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 薪资
第一条、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 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 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 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 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 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 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 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 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 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 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 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 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 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 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 培训
第一条、 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 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 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 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 员工档案
第一条、 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 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 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 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 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 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 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 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 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39;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__年11月1日起执行。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务必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务必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务必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状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务必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持续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持续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状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持续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带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务必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务必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务必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状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1.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员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员,均须建立个人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要有保管目录,编号立档。档案、内部资料要有资料登记目录。档案内容必须齐全、完善。
4.借阅人事档案,必须经过综合部经理批准,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期交回。
5.人事档案内装材料禁止单页借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政教处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周人员。
3、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绩效工资;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具体办法参照相关评先规定。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学校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架,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和“入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2、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3、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九、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辞退。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六、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七、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员工3年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部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5、员工探亲期间的路费、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产育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2、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4、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
2、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五、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六、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三十七、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八、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签字批准后,由人事部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十九、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一、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二、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四十三、对于无故不上班的员工,公司视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两天罚款500元,旷工持续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因旷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十四、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五、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继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四十六、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七、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节、附则
四十八、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四十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
第三条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
二、人事
第六条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
第七条(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
第八条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
第九条(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亲笔履历表。
(2)从业员调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
(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保证书。
(2)志愿书。
(3)最近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4)健康诊断书。
(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
(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
第十条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
第十一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
(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继续请假达一年者。
(二)因事继续请假达30天者。
(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
第十二条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
(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三年者六个月,满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二年)
(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三个月。
(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
第十三条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
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
(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
(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
第十四条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胜任业务者。
(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
第十六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准予退职:
(一)死亡者。
(二)届退休年龄者。
(三)经申请辞职获准者。
(四)超过停职期间而未能复职者。
(五)雇用期间有定期,其期间届满者。
第十七条从业员希望辞职者,应于辞职前30日提出申请,但公司认为有其不得已的特别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退休年龄订定为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公司认为必要时,得依下列条件继续雇用:
(一)职员得订定为期一年的雇用契约。
(二)得变动职种或调动职务。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临时从业员办理。
第十九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须办理移交,将公司发给的身份证明书贴章缴还,并将经办事项,保管的文件、金钱、财务,移交清楚。
第二十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凡公司权益所属的金钱财务,除有争执者外,须即时缴还,权利者有所请求时,须自请求日起七日内缴还。
第二十一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者,如请发服务证明书时,应即时发给。
第二十二条未满18岁或女性从业员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内返乡者,应给付其必要的车资。但其责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经主管机关核准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从业员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遵守服务体制,服从上司的指示。
(二)保持品格,崇尚诚意,重视名誉,温和诚恳待人。
(三)工作须诚实、认真、迅速且努力不懈。
(四)增广知识,钻研技能为他人之楷模。
(五)严守业务秘密,不得外泄。
(六)各种设备、器具、借用物品,须加保护爱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须力求节约。
(七)工作时间中,不得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参加团体活动者,应获得公司的同意而为之。
(八)不得非法结党,互相反目或无理要挟煽动罢工风潮扰乱秩序。
(九)从业员间有意见不合情事者,须立即报请主管裁断调解。不得互相殴斗、胡闹,更不得怀恨,在外寻仇报复。
第二十四条从业员如欲兼办其他职务或从事商业者,须事先向公司报备,但公司认为业务上有妨碍者,得不予允许。
第二十五条从业员在公司外时,应佩带规定的职员帜章,在公司内时佩带名牌,或携带另行规定的身份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从业员因故意或过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害者,须负赔偿责任,但如系过失者,得酌请予减免。
第二十七条从业员虽在工作时间内,为行使公民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得请求必需的时间,但于不妨碍行使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的情形下,得变更时间。
第二十八条从业员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职种,或协助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一)从业员上下班时须由规定的门户进出,并亲自打卡,或于签到簿上签到。
(二)从业员于发出开始工作的信号时,须立即进场准备随时工作,与结束工作的信号而后结束工作,整理整顿以免妨碍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场。
(三)结束工作信号已响而当日预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从上司的指示。
第三十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进场,或命其退场:
(一)带有酒味者。
(二)携带非工作上必要的火烛、凶器或认为危险性器物者。
(三)卫生上认为有害者。
(四)停职期间中者。
(五)业务上已无必要,而仍在公司内拘留不去者。
第三十一条因私事外出者,须事先受所属主管的许可,而在休息时间内办理。但有特别事由者,在工作时间内,亦可准许外出。
第三十二条从业员因私事会客须在休息时间内,并指定地点会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三条从业员因业务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区或宿舍,但须经主管核准为限。
第三十四条从业员因伤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请假或迟到、早退者,应事先向所属主管报告,并经核准,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报备。
第三十五条从业员因病需请假一星期以上者,须提出记载休养必要期的医师诊断书。
第三十六条从业员欲为私事而旅行者,应事先将其旅行地点、联络地点、所需日数明确告知。
作息时间
第三十七条从业员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三十八条(一)从业员得自由利用休息时间,但需离开事业场外者,应办妥规定的手续。
(二)休息时间原则上一次休息,但视业务需要得予变更。
第三十九条要哺育出生后未满一年之婴儿者,应事先报备,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得给予一日两次,一次30分钟的哺育婴儿的时间。
第四十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日加班。
第四十一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出差:
(一)从业员出差为整理资料在其他事业场外将全部工作时间或一部分工作时间从事于工作,而无法算定工作时间时,除公事先指示一定时间外,视作依据八小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工作。
(二)出差结束时,须依据出差规定提出出差报告书。
(三)出差旅费依照出差规则支给。
第四十二条(一)从业员休假日如下:
(1)法定休假日(星期日)
(2)国定纪念日
(3)新年视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休假日期
(4)其他由政府公布临时休假日
(5)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临时休假日。
(二)前项(1)(2)(3)(4)款所定休假日,薪津照给,但临时从业员除外。
第四十三条(一)从业员因业务上必要时,得命全部或一部分照常工作变更其休假。
(二)依照前项变更休假日时,原则上应在前七日订定调换休假日期。
(三)休假日以休假为原则,如因业务上需要奉命于休假日工作或延长工作时间者支给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业务上的必要时得派从业员值日、值夜、值勤津贴依照薪给规定给付。
第四十五条公司以自当月1日至当月30日到职者以当月1日为到职计算基准日,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而前一年工作日数达全工作日之九成半以上者,给予特别休假日如下:
(一)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在公司继续工作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在公司继续工作五年以上者,每年十四日。
(四)在公司继续工作十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日,每年加给一日,其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五)特别休假期间的薪津照给。
(六)从业员申请特别休假日时期,如有妨碍正常业务运营时,得予分开或另定时期,不休假限于展期至翌年有效,有展期日数时,其取得顺序,应自展期部分开始。
(七)特别休假人员,应事先向所属主管申请,但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休假时期。
(八)特别休假日,不得抵充已报备的事假,病假及其他休假日调换。
第四十六条(一)预定在六星期内生育之女性有所请求时,应给生育假。
(二)生育假八星期,但三个月以上小产者四星期。
(三)生育期间的薪津照给,但生育假到职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
第四十七条从业员有所申请时,得给予下列假期,但有重复情形者,从最多日数的一方,如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包含在内时,均不予延长休假或另给休假日。
(一)本人婚假8日
(二)子女婚假2日
(三)配偶生产假2日
(四)父母、配偶、子女丧假8日
(五)祖父母、配偶之父母6日、亲兄弟、姊妹丧假3日
(六)配偶之兄弟、姊妹及同居亲族丧假1日
(七)不可抗力的天灾、地震等灾变时,必需日数
(八)传染病或其他事故,交通断绝时,必需日数
(九)因预防传染病而预防接种其反应剧烈被医师禁止工作者,必需日数
(十)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或社会团体通知作证人,鉴定人,参考人等身份出席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一)行使选举权及其他公民权或经公司核准担任公职人员为执行公务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二)因业务上负伤或患病者,医师证明期间
(十三)因职务调动单身前往他县市赴任者3日
(十四)因职务调动带眷前往他县市赴任者5日
(十五)因职务调动赴任后,前往携带居住他县市眷属者4日
(十六)接受教育召集,勤务召集,点阅召集或征训者,照征召日数及往返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七)(1)其他认为必要时,必需日数
(2)上项各假应事先向所属主管人员申请,如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补办手续。
(3)公司认为必要时,得命其提出证明书。
(4)上项各假均以公假论。
(5)上列第(十)(十一)两项不给薪津,第(十二)项依法补偿,其他各项薪津照给。
第四十八条从事业务的业务员,得予另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休假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其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用人实行定编、定岗、定责。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分管副总或法人审批后,再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最后将审核后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在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实施。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建立和更新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如有因业务拓展,需要变更计划的单位,需提前一周报变更计划至集团人力资源,如无变更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单位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法人签字批准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备案。
2.审核:集团人力资源核查申请单位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集团人力资源退回《应聘人员登记表》。申请单位须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发布信息: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集团人力资源考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5.面试: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应聘人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对各单位获得的试岗人员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人员转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用人单位,必须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集团人力资源、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在《面试人员评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单位还应与集团人力资源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单位正常工作。
6.录用:员工试岗3-5天,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每月25日前集中报请关分管领导批准,最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各部门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招聘)。
7.员工入职:新员工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
7.1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录及单位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2每周五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
8.1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当月无绩效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转下月计发。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8.2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9.转正:
9.1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试用3个月(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领导负责考核期满合格者方可转正正式录用。若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书面提出该员工试用期提前转正的申请,集团人力资源全面综合考评后出具回复函。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为其办理试用期提前转正手续,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查审核,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予以转正。
9.2员工转正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9.3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标准执行。
9.4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单位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公司常日班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属工休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时间的调整,以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
(说明: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作息时间。)
2.迟到、早退: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凡上班时间晚到15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
员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办事不到公司报到或在上班期间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人以下的员工一律向直接上级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一律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经准许后方可外出。否则上、下班未按时到岗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3.旷工:凡超过迟到时间15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说明并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天。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一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3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60元。
(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15天及以上者,用人单位负责人可提议集团人力资源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考勤记录
4.1公司领导的考勤由综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员记录考勤,各单位的员工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记录当月考勤,月末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
4.2公司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标题、考勤单位、考勤时间、本月应出勤天数、被考勤人姓名、岗位、被考勤人员出勤当天的情况、其它需说明情况、考勤员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均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对各单位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4.4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4.5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4.6集团人力资源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4.7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请假管理规定
一.总则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请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批准后生效,请假批准后,请假表一律送集团人力资源留存备案,请假归来需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消假。用人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需经用人单位直接上级或分管副总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审批
请假1天(含)以内,由直接主管负责人核准。
请假3天(含)以内,报请分管副总核准。
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请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总、集团人力资源核准,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不能直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未补办请假手续的,公司按自动停职处理。
请假者如有在请假期间未做完的延续性工作,在请假时必须将请假后的有关工作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安排。
员工请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须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除确实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别
1.法定节日假:员工均享受国家每年规定的各类法定节日假期,具体放假安排结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团公司的正式通知为准。
2.事假: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事假经审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带薪年休假予以抵冲。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45天,当月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3.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的,持有关医院出具的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可休病假,以医生出具住院天数为准,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按法律规定)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其他旁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请,但路费自理。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内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
5.婚假: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路途转运可另行申请(少数民族向前推两岁),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
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生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时给予3天生育陪护假。已婚女员工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0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请假时带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7.年休假:员工在公司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总天数不超过15天。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数计发加班补助。使用年休假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主管与员工双方协商排定,原则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时不予批准。所有员工的年休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全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计达到三个月及以上;
(2)事假累计达到一个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计达到两个半月及以上;
(4)产后哺乳期;
(5)有累计旷工3天以上行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各级管理人员应科学地安排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杜绝产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因继续完成任务发生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予计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有关单位员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同旷工处理。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加班2小时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时间可累计,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调休的依据。
3.各单位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不计算加班。
第二条加班的申请与核准
1.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报《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得到批准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进行加班方可视为有效加班。若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申请时,相关单位应电话请示后再实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加班申请,否则不予承认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2.加班的核准:
A.工作日安排延时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
B.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加班费的补偿方式的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方式安排有调休和发放加班补贴两种,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发放加班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调休原则上在叁个月内安排调休完毕,由加班人员填写《调休单》,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交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资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费。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离职分辞职、辞退(包括除名、开除)、合同期满三类。辞职为员工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辞退(除名、开除)为公司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工作关系为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导致的离职行为。
第二条辞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开除,各单位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有权辞退;各单位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辞退;因各单位不景气公司有权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有权辞退:
平均考核成绩较低者。
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违反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有违法行为者。
各单位按上述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经集团人力资源核准,并由用人单位向员工出具《员工离职通知书》,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在合同期内即可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即予以辞退。员工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条辞职管理
各单位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个人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1.任何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级递交《辞职报告》,该员工直接上级需在此报告上签署意向性建议后须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员处,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2.任何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都需经过上级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同意签署决定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离职前,仍为公司员工,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试用期除外),在此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仍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若蓄意从事破坏活动,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满管理
合同期满员工和公司协商自然终止工作关系的。
1.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2.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五条离职规定
1.员工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即可到集团人力资源或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处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进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内办理完全部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2.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当月工资保留不发,直至按规定履行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当月工资予以发放。员工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3.入职前5天各单位属培训试岗期,试岗期间离职不计发工资。
4.各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应每月底前更新《员工花名册》。
第七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必须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有关教育培训,包括职前教育及在职相关业务教育培训等。
2.通过职前教育和在职业务培训,使员工深入了解公司和业务开展情况,培养积极的竞争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之成为企业的优秀员工,并保证员工不因知识贬值而导致职业生涯的危机。
3.公司倡导知识共享,提倡员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识技能、经验、所学到的新知识、新观念等通过内部讲座、内部交流等形式贡献出来,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成长。
第二条职前教育
1.职前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在新职工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1天。
2.职前教育培训程序为以下几个阶段:
2.1各单位人事劳资员的面试教育培训;
2.2各单位的教育培训;
2.3现场培训。
3.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3.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3.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3.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
3.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现场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员工的主管。
5.各单位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5.1了解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5.2了解本单位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5.3了解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5.4了解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员工到项目现场考察,结合现场情况介绍有关项目,增加员工对所经营项目的感性认识。
7.职前教育的教育培训计划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拟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与督查。
第三条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在职员工的培训教育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各单位外培由集团人力资源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单位所有外培人员须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2.集团人力资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年初调查主要针对培训的内容、级别、参加人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而年中调查主要针对年初培训效果、满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训要求进行统计和分析。
3.根据年初培训调查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根据年中调查情况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培训组织和管理
4.1根据公司内各单位提出的培训申请,可由各单位内部提供培训资源的,应优先进行内部培训;确定公司内的资源无法满足培训需求的情况下,挑选适当的外训机构进行培训;
4.2甄选培训机构与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并各单位内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4.3各单位组织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填写《培训签到单》,否则视为没有参加;
4.4各单位每次培训完毕由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4.5各单位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等评估,并写出培训报告,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处存档,作为今后定薪、定职的考核依据;
5.外派培训
5.1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公司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称职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5.2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5.3外派培训计划:各单位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应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领导、集团人力资源审批后执行。
5.4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应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
5.6外派培训人员与应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其人事关系归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5.7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集团人力资源存档。
5.8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集团人力资源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行为管理,使激励和约束更好的结合,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奖惩必须分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2.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经济惩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4.奖惩必须恰如其分,重视社会效果。
5.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及落实。
6.各单位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第四条奖励
因员工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而给予荣誉或物质利益,以资鼓励,称为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三种。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完成临时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职工作中,确有优异表现者;
3.发现并纠正违纪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或个人品德,足为员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处理中,能够维护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体事实者;
6.对公司内发生的事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提供正确线索或正确的反馈意见,有助于事实的澄清和处理的公正,以及对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者;
7.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二)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优异表现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或拾金不昧者;
5.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艰苦条件下工作,成绩显著者;
7.发现职责外的事故或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损害者;
8.对增进团队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9.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三)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级: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对主办业务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法违纪事件或举报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4.遇有灾变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5.为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做为有较大功绩者;
6.节约原材料、废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第五条、惩处
因员工有过失而给予处分或处罚,称为惩处。员工的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因工作过失而影响生产和工作,情节轻微者;
2.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影响较小,有悔改之意者;
3.办理本职责内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时挽回影响者;
4.其他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2.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推销物品、睡觉、娱乐、擅自离岗、看小说等,影响较小者;
3.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着装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领导,情节轻微者;
6.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公司财物和环境卫生,有损公司形象者;
7.没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务,而酒后上岗者;
8.违章指挥和作业,情节轻微者;
9.其他应当给予警告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2.对上级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影响较坏而不听劝告者;
4.未经许可擅自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6.未经许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续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执行重要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收到客户、供应商、经销商、承包商及合作单位的礼金、礼品未向公司申报者;
9.一个月内受警告惩处累计达两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应当给予记过的行为。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级惩处:
1.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屡劝不听者;
4.未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的工具,造成损失者;
5.在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睡觉,或在禁烟区吸烟,影响严重者;
6.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者;
7.屡犯同一错误,影响较坏者;
8.故意毁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9.损毁、涂改重要文件资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或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者;
11.一个月内受记过惩处累计达二次者(自第一次记过之日起);
12.其他应当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对同事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或对员工及其家属有暴力行为或者说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有确切证据者;故意探听别人的薪资及奖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资及奖金,而影响员工士气,造成人员不和谐等管理问题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贿、受贿、贪污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查实者;
4.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5.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公司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获取利益(含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窃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财物的行为者;
9.煽动怠工、罢工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及图片、聚会闹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或参加非法组织,经劝说拒不改正者;
1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情节严重者;
13.连续两年经公司综合考评业绩不佳且无改进或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者;
14.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但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相互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内受记过、记大过惩处累计达三次者(自第一次记过或记大过之日起);
1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条实施说明
1.实施奖励和惩处时,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本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应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公司对员工奖励时,应给予获奖人书面表彰或获奖证书,以发放奖金奖励时视具体情况,事迹特别突出者可另行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重奖。
3.公司对员工惩处时,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应给予当事人警告或扣薪惩处,特殊情况可进行降职、降薪、调岗等惩处或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处理。
4.受到惩处的员工,自惩处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提报晋升,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第七条其它
如有未尽事项,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子公司奖惩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实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使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获得相应的便利,从而更加安心地为公司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职责
1.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培,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集团人力资源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为了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发放工龄补贴,工作年限以员工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当月满从次月开始享受,计算标准为:工龄补贴额=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顶。
3.节日补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节日可组织些活动或予以慰问品,具体由公司工会执行。
4.食宿补助
为工程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人员免费提供职工宿舍,统一建立食堂并为员工给予就餐补助。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结婚礼金,由公司工会以示祝福。
6.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落实。
7.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为其发放300元抚慰费,由公司工会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3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人员填写《探望病人领取申请表》,凭病人本人的医院证明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探望费或慰问品,由公司工会以示探望。
9.学历(职称)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对正式员工增设学历(职称)补贴:从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级学历,增加100元学历补贴;中级职称(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级职称,增加100元职称补贴,凭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予以享受。
10.移动电话补助
集团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补助按照《话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11.交通补助
集团各部门每月给予30元公交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除外),由财务审计部每半年办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费补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暖气补贴,具体标准按市财政预算标准计发。
13.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员工转正后,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障局每年调整的最低基数执行。
14.福利范围、数量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
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__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
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11。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