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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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正的制度可以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不会因为个人的背景或关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怎么写出优秀的单位工作制度大全?这里给大家分享单位工作制度大全,方便大家学习。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1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科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院设备科定期检查指导,做到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院设备科,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设备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院设备科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院主管领导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使用。

5、各科室设备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设备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大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院设备科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设备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

8、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院设备科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院设备科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2

1.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库:温度控制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3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周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教导处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不调好课者不准假;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朝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经济等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款50元。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10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每次病假在10天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川人工(1994)38号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5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市教育局审批。5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的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事假每月在5天以上,扣发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岗位津贴。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1元,缺席一次扣发津贴5元,事假一次扣津贴2元。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朝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津贴1元;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津贴2元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学校自筹的一切津贴、奖金均不再发给。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4

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5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根据公司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初创阶段,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1、各项工程款项、材料设备款项、业务款项,必须由各职能部门每月按项目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报公司审批,并按照用款情况纳入每月资金用款计划。

2、各项办公费用,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核定月度费用额度,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在定额范围内按月编制计划,并落实到各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审批后的有关计划安排资金。

3、每月资金计划,由各部门按照以下具体要求编制,财务部门在综合各部门计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公司总的资金计划:

(1)、工程款项、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及施工单位列出明细,由工程部门和预算部门编制

(2)、设备和材料款项。应按合同单位、工程项目等列出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编制。

(3)、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费用等。

(4)、工资。由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统一编制。

(5)、固定资产购置。列出固定资产清单,并注明使用部门等。

(6)、低值易耗品购置。同固定资产购置要求。

(7)、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其它费用。按专项费用单独填报和列支。

4、预算报告的审批。

(1)、由使用或管理部门提出详细的预算报告,经该部门主管认真核实。

(2)、财务部审核汇总。

(3)、报经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安排资金和监督执行。

5、公司将另行单独制定预算管理办法。

二、用款制度

1、已列入当月用款计划的款项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记入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计划外用款,需另补报告,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超过50000元的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市外差旅费报销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的原则。

(1)、住宿费实行在标准范围内,凭有效发票,实报实销。

(2)、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照定额标准据实发放。

实行包干后,审批人员严格按“定任务、定地点、定人数、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原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3)、各部门在安排出差任务时,在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的基础上,核定费用额度和借款金额。

2、凡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出差任务由公司领导审定。

3、有关补助的具体规定:

(1)、自带车出差的不予发放交通补助。

(2)、出差期间,如遇业务宴请,取消当天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因公市内办事,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并由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

5、司机市内出车补助。

6、有关差旅费的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6

一、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二、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彩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制作成品到队员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

六、接触和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楹、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单位工作制度大全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管理部负责;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申购、维护及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管理部申请住宿(并办理相关手续)。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吵闹、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集体宿舍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管理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管理部负责随机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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