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存在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方法更加高效,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怎么写出优秀的实验室规章制度清单?这里给大家分享实验室规章制度清单,方便大家学习。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的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实验人员必须掌握实验室设备、仪器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室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实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要远离回转、移动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载使用起吊设备,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中心需到实验室管理管理人员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电气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十、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一、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二、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实验教师请假。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
三、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赃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五、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六、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七、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或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八、做完实验,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后,教师应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卫生并协助收整仪器。
1.了解实验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电的阀门,熟悉各种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搬动安全用具。
2.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常用仪器外壳应接地。使用电器时,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水、电、气等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
3.实验进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也不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4.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5.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6.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39;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和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7.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护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检查。
9.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10.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1.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
12.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14.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6.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使用。
17.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1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阀、拉下电闸,注意随手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与防盗工作。
1.洁净区内器械消毒灭菌要求
1.1无菌区外的器械清洁消毒
1)配平天平:每周至少消毒1次,表面用蘸84消毒液的无尘纸擦拭,再用75%医用酒精擦拭。
2)台式冷冻离心机内腔及适配器:每日操作结束时用75%医用酒精对离心机内腔以及适配器内外表面进行充分消毒,并整齐摆放于实验台晾干备用。
3)光学显微镜及倒置显微镜:每周对显微镜至少清洁消毒1次,用无尘纸擦拭显微镜台面及外表面,用镜纸蘸95%乙醇擦拭镜头和目镜。
4)疫苗箱洗涤消毒:对于用过的疫苗箱应每天用配制的84消毒液浸泡过夜,再用自来水冲洗表面,无尘纸擦拭箱内表面。
1.2无菌操作区内的器械清洁消毒
1)手动移液器消毒:手动移液器表面应每周用75%医用酒精清洁消毒,将手动移液器吸头取下,更换过滤膜后再装上吸头;将手动移液器放于试验台充电,充电并消毒后放回无菌操作台原位,使用前还应开启无菌台内紫外消毒30min。
2)剪刀、镊子、止血钳及不锈钢器械:不锈钢器械每处理一份标本都应更换,使用过的器械应用戊二醛浸泡2h,此后用自来水冲洗至少20遍,再用去离子水冲洗3遍,用纱布擦干后经包布包裹放入干净的消毒盒中,贴上灭菌标签并标记日期,采用湿热灭菌121℃/30min,灭过的器械放洁净储物箱备用。
3)无菌枪头的灭菌消毒:无菌枪头至少每周灭菌1次,戴PE手套将待灭枪头装入枪头盒,盖好后用灭菌胶带封口并标注日期后,进行湿热灭菌,灭菌完成后放烘箱烘干,经传递窗放入洁净区待用。
2操作过程的无菌操作要求
2.1无菌操作要求
1)无菌操作时应穿无菌洁净服、戴口罩、鞋套、手套,进入无菌操作区前对手套,手腕、前臂、胸部等部位的洁净服进行75%酒精消毒;无菌操作过程中应每隔15min对手套,手腕、前臂、胸部等部位的洁净服进行75%酒精消毒。
2)无菌操作中应减少进入洁净室的人员数量;无菌操作中,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不可
与其他人员交谈(工作需要除外);非操作人员应尽量远离无菌操作区(学习、培训除外),严禁在无菌操作区附近做大幅度动作,大声讲话,走来走去;打喷嚏、咳嗽应立即前往缓冲间处理,并对洁净服进行全面消毒,方可进入洁净室。
3)物料、器械进入无菌操作区前应用75%医用酒精充分消毒,开启紫外照射30min(严禁紫外照射的物料除外),方可在无菌操作区中使用。
4)无菌物品应定期消毒并有明确的灭菌标识,保证在灭菌有效期内使用,超有限期的物品应重新清洁灭菌后使用。
5)无菌操作过程中,发生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手套,对手套进行消毒,并对可能出现污染的物料及器械进行更换;如发现无菌物料包装出现破损,应立即更换包装完好的`无菌物料,做消毒处理后使用,出现破损的无菌物料做废弃处理;操作过程中,无菌器械被污染(掉落地面、接触非无菌物品等),应立即移出无菌操作区,取备用无菌器械使用。
6)在操作CO2培养箱时,应严格按照CO2培养箱使用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并用75%医用酒精对手部、双臂、胸部、头部等部位进行充分消毒,然后在进行开箱操作;培养结束后,应用消毒剂对CO2培养箱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定期用紫外照射30min,以免培养箱染菌。
7)操作完成后,应立即对无菌操作区进行清场,清除操作产生的垃圾,并对操作台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紫外照射30min;器具应用75%医用酒精充分清洁消毒,摆放整齐;剩余物料应放回储物箱,摆放整齐,盖上储物箱。
8)质保员负责定期对实验室清洁消毒效果进行取样验证,实验室负责对不合格区域进行重新清洁消毒,直至检测合格。
2.2无菌物品打开程序
1)经过灭菌的无菌物品包括消毒盒和消毒包,应经无菌操作打开;开启前应对手套充分消毒,用75%医用酒精喷遍每个手套及与手套接触的洁净服袖口。
2)消毒盒应在无菌工作台中心位置开启,开启时注意不能用手或衣袖触碰消毒盒内侧任何部位,拿取盒内物品时必须用消毒过的镊子并夹在无菌器具的手持部位,用过的器具不得再次放回无菌盒。
3)消毒包应在洁净区物品使用处,开启时应查明消毒日期,将消毒包逐层打开,注意不能用手或衣袖触碰消毒包内侧任何部位,消毒一旦打开不应再次包裹领取他用。
2.3开启试剂瓶、装液袋的无菌操作程序
1)试剂瓶开启前要用75%医用酒精充分消毒,先用酒精棉球清除表面浮尘,再用洁净棉球从瓶盖与瓶口接触处开始消毒,将整个瓶盖和瓶口下2cm都进行消毒;如有保护外盖应首先用剪刀或镊子移除,然后用酒精棉球清除附着的残留碎屑,再用酒精充分消毒;如非首次开启使用口的试剂瓶,也应对瓶口和瓶盖进行酒精消毒方可打开。
2)瓶口消毒后,用无菌镊子取下瓶盖,并使瓶盖内口朝上放于无菌台安全位置;如开启后试剂剩余大量,需再次消毒瓶口和瓶盖,盖好后采用无菌封口膜密封,并标注使用日期和使用人,放4℃冰箱留下次用。
3)装液袋(血袋或细胞输注袋)应直立放置在洁净操作台安全区,尽量在密闭条件下进行液体转移,需要打开时应先充分消毒;对待开启部位上下2cm处先用碘伏消毒,再用酒精消毒,最后用无菌剪刀将导管剪开或用针头穿刺取得袋中液体。
2.4无菌液体转移操作程序
1)无菌液体转移应在密闭或尽可能少的敞口开放的时间的情况下进行,转移前应对接口部位充分消毒,液体试剂使用后需要保存的,应消毒后密封并标注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2)需要开放转移的液体,应采用电动移液(分液)器和一次性无菌移液管操作,取下的瓶盖应使瓶盖内口朝上放在正前方的安全区域,操作中应尽可能避免手或手臂干扰敞口容器上方气流。
3其他说明
上述无菌操作管理要求,已在相关的设备及制备工艺操作规程中有部分体现,应结合实际操作执行。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置、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39;是优化资源配臵,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
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臵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