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组织正常高效运行的基础,也是社会和组织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什么样的学校的规章制度怎么写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学校的规章制度怎么写,方便大家学习。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它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因此,作为传统项目学校,在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__]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__]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教学
1.学校体育工作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展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科学研究,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的全面提高。
2.认真开设体育课。各班每周至少开设三节体育课,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气候条件;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认真安排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须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周至少安排两次体育活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课外体育活动安排必须科学合理,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应临场指导督促。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育锻炼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加强课余体育训练。制订体育运动队训练计划,充分挖掘运动潜力,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至少训练5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运动员名单健全、训练笔记健全,关注运动员的学习成绩,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年度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开展年级篮球赛等小型竞赛活动。
5.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6.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体育教师在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教师应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学校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应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体育教练员要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区等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7.每学年年初,体育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和本学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体育器材添置计划,配齐体育器材和体育设备。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管理与维修需由专人负责,有帐册、有制度。
8.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校长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想和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想和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下午下班:17:30后
二、“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惩制度
1、日常积分
每学期每位教师交50元做为奖励基金,其中考勤占40%,日常积分占60%。考勤每月一总结、一兑现。奖金计算办法为:(每月总奖金/当月教师总积分)X当月个人总积分。日常积分每学期一总结、一兑现,奖金计算办法为:(总奖金/教师总积分)X个人总积分。
2、教学成绩
(1)教学成绩每学期上学区红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者,学校分别奖金50、30、20元。分别积20、15、10分。学校期中、期末实行县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测试卷进行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按及格率进行积分,(百分制)及格率达到40%积50分,41~50%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5分,51~60%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3分,61~70%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2分,71~8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积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为基数,按上升的幅度进行排队,每增加1个百分点积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个教师教学成绩总积分=各科积分和/科数。
按总分排队进行奖励前1/3受奖,分成三等,一等奖3人(科),每人(科)奖金100元;二等奖4人(科),每人(科)奖金70元;三等奖6人(科),每人(科)奖金50元。
3、班主任积分奖励
从一二年级四个班;三、四、五三个班;六、七、八三个班中;各选出一名进行奖励。
4、毕业班奖励同学区。
完成学区分配指标,奖教师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奖全体教师100元;若完成学区分配指标80%(含80%)不奖不罚;若完成良好生低于学区分配指标80%则罚任科教师人均100元,每降低10个百分点加罚100元。每出现一名单科状元,奖该任科教师200元,学生初招总分在全乡前10名中有一名,奖任科教师人均50元,加一名加50元,前10---2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20元,同时奖该生50元。
5、幼儿园
(1)、在学区幼儿活动中只要获奖,奖励100元。
(2)、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0%以上,巩固率达到85%以上,两项完成给一个优秀指标。
二、业务制度
1、考勤
(1)学校坚持公开点名制度,请假者必须自己写出请假条,注明调课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勤,请假l~2天由校长审批,3天由学区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审批。
(2)每天按10分计算,每周一总结,每请假5分扣一个积分,每迟到2次扣一个积分,旷勤一晌,本周积分为零,每多旷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旷勤处理。全勤积3分。
(3)时间界定,每次点名结束后再来者为迟到,迟到未消号者视为旷勤。
(4)临时点名或教师开会包括全体师生会因私事请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丧假为7天(含星期天),盖房假:主房为5天,陪房为3天,超过天数,按请假对待。
2、备课
两周检查一次,交本时间、次数、备课质量,每项积1分,共3分。
(1)首页写出教学计划,有教材分析、学生分析、教学方法措施、进度安排等。
(2)课时教案书写要认真规范,步骤齐全、详细实用,作到“四备、八有”做到超1~2周。
(3)科目齐全、内容详实,不抄袭、不后补、不用旧教案,否则积分为0。
(4)每次检查要按时交,节数足,每推迟一晌或少一节备课扣一分,直到本周积分为0。不交不备者通报批评。
(5)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利用新教法教学。只要在学区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并做出书面检查。
(6)每检查一次教案,分为一、二、三等分别积3、2、1分。
3、上课
(1)上课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执教,学校认真执行《邯郸市中小教学常规管理意见》。
(2)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小预备后,站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一响进入教室,授课要有教案、教具,凡上课不按课程表上课、无教案、讲备不一者,每次扣1分,空堂者每次扣3分,并通报批评,空堂3次本学期业务积分为0,并向全体教师做出书面检查。本年度不平优,评模。
(3)课堂教学,教师要认真分析教材,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不能有知识性错误,板书规范,否则扣一分。
(4)讲课要体现“三为主”原则,体现师生互动,严禁满堂灌,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实现“三维目标”。
(5)上课期间严禁学生睡觉,随意外出,否则扣上课教师1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将学生赶出室外,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发现一次扣1分。
(6)上课期间,被上级领导查出一次不规范行为(如坐着上课、穿拖鞋、抽烟、打手机等)扣3分。
(7)体育课,室外课学生不准在教室,学生乱跑无教师视为空堂。
(8)严禁上课期间带小孩,发现一次扣1分,通报批评,(住校教师找保姆除外)。
4、教研活动
(1)实行“说”“讲”“评”活动,每次活动授课教师要写出教案,采用新法教学,以学生的自主学习,自主发展,自我完善为目标,注重知识的形成过程,落实“三维目标”,采用新的评价机制,每次授课教师积2分,参与教师要有评课记录,评出自己的见解(优缺点、推广经验、改进措施等)每次积1分。
(2)听评课记录两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积3分,要求有听课时间、详细记录、评课意见、授教师签名等,每少一项扣1分。
(3)参加县乡举行的授课竟赛获奖者加2分。
(4)有发表论文、实验课题、优质课、优秀教案等,乡级积2分,县级积3分,县级以上积5分。
5、作业
(1)作业每两周检查一次,全批全改,不打大对号,不让学生代改,不错改,不漏改,有记录,每次检查作业次数和本数,按质量积分,主科每少批两次、副科每少批一次扣1分,每科作业每少5本扣一分。
(2)作业批改记录,要写出学生作业中的共性优、缺点及纠正措施,努力方向等,每检查一次分别积3、2、1分。
(3)在学区检查中受表扬者加2分,受批评者扣1分并写出检查。
三、班级积分
(一)、学生出勤
1、每次开学后核定各班人数,每周不定期检查各班人数;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100%积3分,90%以上积2分,80%以上积1分。低于80%不积分。
2、对于学生人数变动情况,每月更改一次人数,中途不更改。
(二)、学生行为
1、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生在上课期间私自不进班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
3、学生损坏公物者,除将该生行为记入个人成长记录袋外,每人次扣该班1分。
4、学生打架斗殴者,除将该生行为记入个人成长记录袋外,每人次扣该班1分。
5、损坏公物、打架斗殴超过三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并做为毕业鉴定的依据。
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大做好人好事者,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该班特殊积分(不超过3分),通报表扬。
(三)、控辍保学
1、每学期对各班核实、验定人数,学生转出转入必须履行转学手续。
2、对辍学率在5%以内的班进行奖励,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均优先晋级、评模。
3、对辍率在5%~10%以内的班,不奖不罚。
4、对辍学率在10%以上的班进行处罚,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课不得晋级、评模,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安全教育
1、班主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写好安全教案,作好记录。教师对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积极上交有关安全材料。
2、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牢记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班扣该班2分,并对该班的任课教师进行处罚。
(五)、卫生
每次检查积10分
A、打扫不及时扣1分,预备前为准。
B、有卫生死角扣1分
C、有丢堆扣1分
D、地面有杂物视情况扣3、2、1分
E、界限上有杂物相关班级各扣1分
F、不打扫不积分
G、卫生区内墙壁无乱写乱画,视情况分别扣2、1分
对于向卫生区内随意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杂物,一经发现扣除该生所在班级3分
(六)、班内布置
1、地面、窗台、玻璃及墙面干净各项积1分
2、标语、两表一册、好人好事本、手抄报及黑板报整洁干净,内容恰当,各项积1分
3、门窗玻璃无破损,离校锁好门关好窗各项积1分
4、桌凳及劳动工具摆放整齐各项积1分
5、标语整齐无尘土;教室内外无乱写乱画现象。
(七)、课间操
1、无班主任跟班或老师扣2分/次,迟到扣1分/次(以学生开始跑步为准)
2、无故不做操,做操不认真扣1分
3、做到快、静、齐,缺一项扣1分
4、人数不齐扣1分
(八)、学生集会
每次积6分,站队不迅速扣1分,不安静扣1分,不整齐扣1分,不认真听会扣1分,人数不齐扣1分,无班主任扣1分。
四、后勤制度
(一)、门岗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大门上锁,随意开门一次扣当日值班人员各1分。
2、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工作,校外人员私自进校一次,扣当日值班人员各1分。
3、上课期间,学生私自外出一次,扣当日值班人员各1分。
4、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学校财产丢失的,经学校核实,当日值班人员照价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
5、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影响学校工作,扣当日值班人员10元,通报批评。
6、严禁零食进入校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
(二)、财物管理制度
1、借用学校公物先写借条后取物,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因公者视其情节酌情处理。
2、教师宿舍财物定期检查登记,妥善保管,若有丢失照价赔偿。
3、学校财物定期公开公示。
4、严禁私自乱架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学校体育活动室规章制度
1、体育活动室只供学生锻炼身体及进行室内体育活动。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垃圾、吃零食等。
3、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损坏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搬动,不得在墙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打闹和大声喧哗。
5、坚持每天检查制度,防止器材损坏及丢失,防止火灾。
6、不相干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更不得采取鲁莽手段强行入室。
学校舍务管理委员会活动室规章制度
1、舍务管理委员会文化活动室开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周六、周日: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
2、为了便于管理,进入活动室的同学凭借一定的证件。
3、活动室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和良好的秩序。
4、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活动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5、入内活动者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保证室内活动器材摆放整齐。活动结束时,要将活动器械进行整理、放回原处。严禁随意搬动、摆弄电器和灭火设备,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器。严禁将室内物品私自带走或外借。不准践踏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树立良好的`活动气氛,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活动阵地。
舍务管理委员会
学校棋类活动室规章制度
一、我校象棋活动室向学生开放,以满足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为基本职责。各班在棋类室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负责纪律与安全,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二、活动室内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严禁打闹、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相互尊重对方。
四、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结束后关好电源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设备故障性损坏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在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
五、活动室开放时间:向相关负责人申请。
六、平时以班级为单位,利用活动课或课余时间开展相关的活动。
七、各班级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工作(借用、管理、损坏赔偿、回收归还等),确保每学期结束时如数回收各种棋类。
一、教师课前检查机房,干净再上课。雨具、仪器、饮料、饮用水、零食等不得带入机房。
二、禁止在机房吃食物,不可乱扔果皮、纸屑等。避免弄脏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三、所有垃圾学生要自行带走,关闭电脑、电灯、空调,由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
四、上机时要求带上书本,保持机房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严格对号入座。
五、上机前应先检查自己所用电脑的各种设备是否齐全,若有缺失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六、严禁给电脑加密(所有密码)!
七、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电脑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
八、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禁止下载可执行文件或文件夹,必须确认是否有病毒,如安全软件禁止打开最好不要打开以免电脑中毒。
九、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十、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按校规处理。
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务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爱惜学校财物,秉公办事,及时合理地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
一、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制订并执行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基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学校维修和学校房屋使用。
三、定期检查学校的水、电路,根据季节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水、电管理制度,保证学校的水、电气正常供应。
四、加强食堂管理,搞好食堂卫生,提高炊事人员技术水平,保证学和玉餐。
五、负责校园内各类卫生的检查监督,督促各类卫生制度的执行,管理学生健康档案,提供师生常用药品,统计并办理教职工医药费报销。
六、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各类物品及材料的验收和入库建帐。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帐及各类其他物品总帐,严格执行物品的.领、借、发制度。杜绝物品流失,养活物品浪费。
七、负责制定绿化方案计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学校树木花卉的植、管、修工作。按学校规定美化校园的建设。
八、完成校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为了确保劳动教室起到真正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它的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1、劳技教室的整体布局以展现动手能力主旋律。
2、进入劳技教室时要保持良好的秩序,严格课堂纪律,学生在室内活动操作,要保持安静,不准喧闹。
3、指导老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材料,开展好课余兴趣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准备、有内容、严格操作规程、提高质量。
4、在劳技教室内,墙上要有名人名画,展示橱内要有师生的作品。
5、“劳技教室使用规则”、“劳技器材管理制度”等应上墙;
6、劳技教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教学用品注意日常维护。
7、劳技器材用完后,放置在器材室的相应橱内并摆放整齐。
8、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四十七、劳动器材室管理制度
1、劳技器材要分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物相符。
2、劳技器材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定期保养,规范使用。
3、要妥善管理。严格器材的借用手续,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借。严禁私自占用器材设备。
4、每学期清点检修一次,损坏物件要及时申报,经审批后予以注销,做到帐物相符。
5、要爱护器具,合理使用,操作规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做好室内的清洁工作,物品定位摆放。
7、离室前要关闭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注意保存佳作精品,并摄影存档。
劳技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劳技室为劳技课利用教室、劳技课由劳技指导老师指导下操作。
2、劳技课前指导教师应做好各项准备和检查工作,确保各种工具无安全隐患。学生进入劳技室后,劳技教师应教育学生不能乱动工具。
3、宣布可以操作前劳技教师应强调本课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导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学生动向,注意安全第一。
4、学生进入劳技室以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座,认真填写劳技室使用登记表,如发现工具损坏及时向老师提出,爱护公物,对故意损坏工具者加倍赔偿,对不服从指挥的学生,劳技教师应及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