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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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在推动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里给大家分享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时参考。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1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2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生产场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齐。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备用桌椅、木材要隔离摆放,以防火灾。

3、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地、车间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安全帽。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4、每天完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刨渣、锯末等),确保生产场地清洁。要文明生产,文明维护,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5、工作人员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机械前先检查机械是否正常,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

6、对机械设备(电锯、电刨等)要一学期一检修,确保生产和安全需要。

7、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要备好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备火灾之患,并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3

一个学期紧张又充实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孩子们也将进入假日生活。为了确保孩子们能够度过一个愉快而安全的假日生活,我们老师整理了一些关于幼儿夏季饮食卫生方面的资料,希望和家长一起学习。

在幼儿园和家里面最长见的是:幼儿因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导致呕吐,腹泻现象,有些幼儿因为肠胃不好会有些偏食,所以这也是家长头疼的一件大事,那么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我们该怎么做。

一、幼儿夏季饮食需注意的问题

1、要营养丰富。

新鲜蔬菜、水果不能缺。牛奶、鸡蛋、瘦肉、鱼等优质蛋白质要充足供应。应多食用豆浆、豆腐等易购的豆制品,它们所含的植物蛋白最适合儿童的营养吸收。在烹调中,鱼宜清炖,不宜用油煎炸,还要巧用酸辣等调料,变换花样品种,以增进儿童食欲。要提高食物的烹调质量,既注意营养,又要注意食物的色、味、香、形,使孩子既喜欢吃,又吃得高兴,有滋又有味,又富含营养。

2、水要饮够。

夏天机体失水多,要及时补充,以满足人体代谢的需要,人体水分的丢失是渐进的,失水相当多时,刺激饮水中枢神经出现口渴。因此,不要等口渴时才喝个够。一次性大量饮水,会淡化胃酸,不利消化食物和杀菌。补水宜少量多次。夏季儿童喜欢吃冰糕、冰淇淋、喝清凉饮料。儿童不宜多喝饮料,否则易患胃肠消化不良、厌食症,应多喝白开水。

3、要注意补盐。

天热多汗,机体内大量盐份随之排出体外,缺盐使渗透压失衡,影响代谢,人易出现乏力、厌食。所以夏季食盐要适量,不可太多或太少,切勿忽视。

4、少吃含糖的雪糕、冷饮等。

儿童大量吃这些冷饮易伤脾胃,人的饮食中枢在低血糖时才兴奋,产生饥饿感;常吃含糖过高的冷饮,血糖一直呈高浓度,这是不利于正常饮食的。另外,考虑到夏天白昼长,儿童除正餐外,应适当加餐1-2次。

二、如何巧妙的增加幼儿夏季的食欲

夏季最好给孩子吃清淡易消化、少油腻的食物。夏季是瓜果蔬菜的旺季,如黄瓜、西红柿、莴笋、扁豆等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素和无机盐等物质。可用这些蔬菜做些凉菜,在菜中加点蒜泥,既清凉可口,又有助于预防肠道传染病。在菜中加点醋,也能增加食欲,宜让孩子饮用西瓜汁、鲜果汁,不宜在饭前大量饮水或吃大量冷饮,需注意室内通风降温,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提高儿童在“苦夏”中的食欲。

关于饮食卫生方面的知识,也许我们还有些欠缺。但我们真心的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暑假生活!在这里祝小朋友们:假期愉快,身体健康,开心快乐每一天!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4

1.库区、罐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库房和罐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39;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

3.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4.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5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6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正常、有效使用。依据__体系文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1、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电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验证培训。每月应对电梯机房、使用情况、轿厢、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故障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电梯每年应由__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测,限速器每两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使用合格证应及时张贴在显著位置。

4、电梯保养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者进行此项工作。

5、平时电梯保养、维护、巡视及故障记录由维保单位进行,使用单位只做相关认可记录及签字。

6、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7、在电梯运行中遇到突发问题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到现场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8、对投入使用的电梯原始资料及注册备案资料应有专人建档管理。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9、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保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10、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

严禁在电梯门外用水冲洗地面和物品。

11、电梯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在使用、检查电梯时不允许在门厅外用手扒启厅门;

不允许作为载货使用,尤其是超长物品、易散物品等。

12、对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工作人员应积极进行劝解、告知。

13、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并安慰被困乘客,使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开启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7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内容: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8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39;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维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9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39;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4/6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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