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指的是规定或操作方式,这些规定或操作方式调节着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模式,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结构。写好费用报销相关制度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费用报销相关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一、凡经幼儿园园务会讨论决定,属于幼儿园指派的教师外出学习所产生的会务费、车旅费等方能纳入报销范围。
二、经费报销实报实销,对于超出学习范围的教师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教师公派外出学习的学习时间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超出允许的时间范围而无正当的理由将按照考勤制度扣发当事人相应的结构工资。
四、幼儿园为公派教师外出学习报销以下项目的经费:会务费、经幼儿园允许购买的资料费、住宿费、餐费、出发点至学习点之间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教师游玩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费由单位报销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车只报销硬卧及以下标准的火车票;乘坐轮船只报销三等舱及以下标准的轮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费用视情况由园务会研究决定。
六、市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培训及观摩活动幼儿园只报销会务费、资料费、车费,特殊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园领导决定是否予以报销。
七、公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在经费使用上自觉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八、外派学习的教师须遵守幼儿园的相关规定、园务会的相关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予承担,如外出学习的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幼儿园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同时将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厉的处罚。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现金支出
1、 学校的所有支出必须经过严格审核,手续完备,遵守 财经纪律;
2、 原则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支票,有特殊情况领导审核批准后可支付现金;
二、 报销
1、 现金报销必须有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和要求的发票,发票要按财务要求整齐有序附贴在报销单后面;
2、 现金报销单大小写金额相符,人民币大写金额第一个字要顶头,不能留有空格,同时注明所附单据张数,所附单据合计金额必须与报销金额一致,对于部分报销单据,报销人要在单据显著位置写明实际报销数;
3、 现金报销经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4、 报销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现金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报销单据张数,大小写金额,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是否真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单证错误。
5、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附注:网购发票(除网购火车票)不能报销;尽量不使用手工发票。
教师培训报销注意事项
1、 要开培训费票,不能开会议费票;
2、 用公务卡消费,用pos小票及发票报销;
3、 汽车加油费及打的费不能报销;
4、 要按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购买车票。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事情办结后应及时报帐。
(三)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年底未还且不能说明原因的,将从工资中扣回。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资料费等。
第二条费用报销制度
(一)报销人根据原始发票、出差申请等有关手续填写费用报销单,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按单据要求项目填写完整,财务依据审批完整的报销凭单支付现金,如在财务有借款会计办理销账手续。
(二) 报销人原则上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单据必须由对方单位盖章或签字,报销单上注明附件张数。
(三) 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支付现金
第三条 各费用标准
(一)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长途汽车) 元/天 元/天 元/天
项目经理 火车硬卧(长途汽车) 元/天 元/天 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火车、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差旅费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出差到公司施工现场或公司驻点(办事处)的,公司不再补发住宿、伙食补助。
(二)、电话费报销标准
公司级领导 每月每人 元
工程项目主管 每月 元
电话费报销标准的补充说明:
电话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发票
(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
管理规定: 为有效利用办公资源、倡导节约、合理控制办公费用,由各部门按需申请,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领用、保管,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购回后执行登记、领用制度。
(四) 招待费报销制度
如因公司业务需要宴请客户,经办人或部门主管必须事前争得公司领导同意(或电话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一般工作招待用餐原则上不超过每人50元的标准(含烟酒)。公司遇特殊业务、大额招待费必须由公司领导出席(或授权他人),此类招待费可据实报销。
第四部分工地人材机支出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
(一)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以及有助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包括主材、预制构件、施工设备、耗材等,2000元以上的材料需上报总经理审批,月底根据实际消耗的材料据实支付。(二)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施工人员(不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人工费工资部分按施工人员的实际发生数支付。
(三)机械费:每月底根据取得的机械修理费、材料配件费、燃料费、机械台班的使用费等情况据实支付。外部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班组签字的清单,编制“机械台班单”转给财务部入账。
(四)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设施、设备、机械、车辆、不动产等。
(1)购置固定资产,经办人或部门主管必须事前争得公司领导同意(或电话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2) 资产购回后,财务部凭购物发票或财产收入验收单办理报销手续,工程部门登记台帐。
(3) 资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工程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公司工程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5)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工程部门应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五)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部分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文补充规定。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和学院计财处有关规定及后勤基建处的实际情况,现金的使用范围为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日常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二、支票的使用范围
除以上可使用现金的支出外,其他结算款项原则上应使用转帐支票支付。支出范围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款项,可以使用转帐支票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的款项,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三、领用转账支票的程序及使用要求
1、领用人须填写(借款单),经所在中心一支笔签字同意后方可到财务领用转帐支票。
2、转帐支票有效期为10天,支票领用后,必须在付款期限内付款。转帐支票付款并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到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3、如将转帐支票丢失,必须立即通知财务采取补救措施,如票款因支票丢失已从我财务帐户转出,一经核实转出金额将从领票人的工资中分期扣回。
4、转帐支票签发后,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折叠、磨损。
四、日常支出的报销
1、经办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发票。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局监制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发票内容必须齐全,包括:付款单位名称(即“北京印刷学院”字样,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写)、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含大、小写金额)、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等等。上述内容不全、涂改、挖补及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等,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由收款单位进行更正、补充或重新开列。
3、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日常支出(修车配件、维修购配件、材料)等物资,应附收款单位开列的详细明细清单(清单所盖印章必须与开据发票一致),作为原始发票的必需附件,否则不予报销。
4、使用转帐支票付款,应在所取得发票的右上角填写支票号码后四位,以便报帐核对。
5、经办人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名并注明所购物资用品使用方向,经单位财务“一支笔”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6、当月发生的日常支出,材料款、修理费、燃料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通讯费、招待费、餐费、劳务用品、礼品、差旅费等原则上应于当月报销。当月因各种原因不能报销的,上述费用的报销时间最多延长到下月25日,否则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实行一事一结制度。
2、业务招待费标准一般为每人每餐15-40元,特殊情况经主管后勤院
长批准。
3、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完整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表》。
4、各中心安排的院内会议,报销有关费用时应填写《会议费报销单》
经办人签字,本单位“一支笔”审批后,由本单位预算经费支出。
5、礼品费报销必须有明细或清单,由经办人注明礼品用处,除单位“一支笔”签字及主管财务处长签字外,还必须有主管后勤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列支本单位预算支出。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座工具标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本规定从20_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1、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资金使用、款项支付和报销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付款、报销业务,包括材料款项支付、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用等。销售员借款及报销按《销售管理制度》执行。
3、报销、付款审批权限规定
3.1费用报销、生产物资采购款项支出审批人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外出(出差)期间,可书面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代为审批。
3.2后勤及基建款项支出审批人为公司董事长。
4、申请审批规定
4.2其他事项在费用发生前,均须事先办理申请备案或审批手续。
4.3计划外生产物资采购由供应科科长、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4员工通讯费报销名单及报销标准按公司统一规定的文件执行。
4.5员工培训发生费用由行政办提出预算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6公司车辆发生费用须事先到车队长处备案,具体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5、费用报销管理
5.1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持报销单附单据→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支付
5.2费用报销规定
5.2.1费用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后3个工作日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用报销应在费用发生当月办理报销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5.2.2费用经办人填写报销单,费用归类明确、内容填写齐全,报销金额符合实际,所附单据、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做到一事一报,按以上流程审批后提交财务部报销。
5.2.3审核人必须对发生费用的合理性、真实性签署意见,承担审核责任。
5.2.4财务部出纳在支付资金前有权对报销票据合规、合法性做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1)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规范;报销内容、金额是否符合公司规定范围;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2)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应退回并说明原因,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
3)发现弄虚作假、浪费超支报销等违规现象有权拒绝报销,并应及时汇报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5.2.5凡在财务部有预借款的员工,报销时应先扣除借款,方可支付或返还现金。
5.2.6报销单据和凭证由财务部入账及妥善保管。
5.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假公济私,虚报冒领,一经发现并核实将严肃处理。
6、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6.1业务招待费本着“自觉、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据实列支。
6.2业务招待如在公司协议酒店/饭店,签字挂账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
6.3发生招待费前由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注明招待对象、事由、日期、地点;陪同人员等,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办人签名,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行政办备案,发生除餐饮、住宿外的其他招待费用均属非常规招待费用,还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6.4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6.5签单挂账实行每月结算,由挂账单位于次月初开具发票并附明细,经行政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结算;非挂账现款报销的按费用报销流程办理。
6.6遇突发或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申请的开支,必须于事后及时补办申报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6.7业务招待餐费标准:原则上要求用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按被接待对象的级别安排:
6.7.1招待科级(经理)以下级别人员,人均控制在70元以内(包括陪同人员);
6.7.2招待科级(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人均控制在100元以内(包括陪同人员);
6.7.3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出席或招待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视重要程度,人均200元以内(包括陪同人员),每次不超过2000元,特殊情况及特别消费,须经总经理特批。
6.7.4涉外活动招待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人均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6.7.5无正当理由且无审批手续发生费用超支,一律由签单人(报账人)承担。
6.8招待物品的采购与领用
6.8.1业务接待过程中赠送礼品(金)、烟酒、食品等一律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按批准的额度标准开支,按程序审批报销。
6.8.2常规招待物品(茶叶、水果等)由行政办统一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采购发票按程序审批后报销;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签字领取。
6.8.3财务部按公司结算政策列入签单人(部门)的费用支出。
7、差旅费报销管理
7.1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7.1.1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门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以核准权限呈报核准。
7.1.2出差人可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旅差费,并于出差回来后3个工作日内且不超过当月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结报旅差费用,未于规定期限内结报,财务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
7.1.3售后服务人员差旅费报销流程:
经办人持报销单→用户服务科主管审核→销售管理中心主任审核→财务部支付
7.1.4其他人员差旅费用报销按5.1规定流程办理。
7.2出差的核准权限规定
7.2.1员工出差期限由直属主管核定,上报部长核准。
7.2.2部长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核准。
7.3出差行程视为工作时间,不得报支加班费。
7.4出差期间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5出差费用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补助费及其它费用(因公需要的邮电费等),其给付标准如下:
7.5.1交通费
1)交通费以单据认定,无单据者,费用自理。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费。
2)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可购(硬)卧铺车票,如购坐位车票,可补贴火车(硬)卧铺票差价。
3)市内交通费,按实结报。
4)出差在外,事先未经允许,不得乘坐飞机(不高于硬卧票价除外)、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如遇特殊情况可自行处理,但在报账时应由部门详细审核。
5)员工乘出差之便,事先经主管批准就近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凭车、船票按实支报,但不得享受在绕道和探亲办事期间的出差补贴及住宿、交通等费用。
7.5.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应提供住宿费凭证。副部长以上干部及工程师或本公司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为300元。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维修调试,住宿费标准为200元;出差地点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住宿费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2)如两人以上同行,同性员工应两人同住一个标准间且不享受节约奖励,副总以上级别除外。
3)实际住宿费比标准节约部分奖励个人,超过部分自理50%。
4)晚上乘坐卧铺车者,不再报支住宿费。
7.5.3误餐补助费
1)出差富阳主城区以外、富阳市境内半天以上的,按15元补助。
2)出差至杭州及杭州市郊地区一天补助30元。半天内不支付误餐补助费。
3)出差至省外及省内除上述1、2条规定以外地区,每天补助100元,但晚上20:00前回到富阳的补助50元。
4)享受误餐补助费,不得再报销餐费。
7.5.4其它费用处理
经公司主管批准出差如培训、会议,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等无需个人承担费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用及误餐补助费。
8、现金借支管理规定
8.1公司现金借支审批流程:
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财务部支付
8.2借支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借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审批。
8.3管理要求:
8.3.1财务部审核、跟进借款情况,一般情况下保证做到一月一结,员工因公现金借支,处理完业务后一月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销账手续;
8.3.2原则上借款管理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规定。
9、付款管理规定
9.1付款审批流程:
业务经办人持用款申请单(含附件)→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意见→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财务部支付
9.2预付款业务
9.2.1无特殊情况,除采购生产急需材料业务外,其他预付款业务在未结算总货款或工程款前,不得预付全部货款。
9.2.2预付款业务付款手续:业务经办人员填写《用款申请单》附合同书、采购计划单,按流程审批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9.3货到付款业务:原则上必须先取得发票再付款。
9.3.1货到入库、发票未到,需按合同付款的,由业务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附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单、入库单,按流程审批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9.3.2货到入库、发票已到,要求付款的:由业务经办人将填写《用款申请单》附发票、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单、入库单,按流程审批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9.3.3支付帐面应付款业务,由业务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注明申请支付金额,到财务部材料会计处核填帐面应付金额,按流程审批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9.4付款管理规定
9.4.1财务部在接到业务经办人交来的经批准付款的用款申请时,安排复核:
1)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规范;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发票是否合规、有效,必要时通过网络验证发票的真实性;
2)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单据虚假、填写错误等有权退回并说明原因,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
3)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有权拒绝报销,并应及时汇报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9.4.2财务部核对无误后按实际批复的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付款,如果批复付款方式栏为空的,由财务部合理安排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4.3付款经办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取得付款业务收据,所有传递到财务部的《用款申请单》,均应进行单据登记,详细记录传递时间及所传单据信息,以明确责任。
9.4.4财务部付款结算时所需单据:用款申请单、申请审批单(如需审批)、采购合同(一次性付款需要提附合同复印件;分期付款第一次需提附合同复印件)、供应商送货单、检验入库单、购货发票、其它必需附件,单据不齐全,财务部有权拒付。
9.4.5付款方式为预付或现付的采购订单需总经理特别批准。凡未经总经理批准预付、现付方式的订单一律采用月结货款的方式。
9.5采购(或劳务)发票管理规定
9.5.1所有材料物资(含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原则上均应由供应商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业务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5.2所有采购结算发票(含运费结算发票)应由该笔业务经办人员按流程审批后,报送财务部;
9.5.3采购(或劳务)发票所开具的内容必需与实际业务内容相符,否则,财务部不接受该业务的结算发票。特殊情况经财务部确认,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10、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__X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