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为社会和政治规则提供基础和框架,并为适应或引领复杂的现代社会提供必要的形态和功能。公司劳动制度范本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公司劳动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
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招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
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
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
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
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条聘用
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
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
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第四章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
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
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
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
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
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具体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工资结构
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公司审核。
第十八条工资的支付
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人;
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
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
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
5、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
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
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
2、考核原则: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逗硬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
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优化学校的人力资源结构,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管理、使用劳务派遣行为,以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组织人事处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的规划、接收、使用清退等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三、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用工部门提出的用工申请,结合定编定岗定员管理,制定劳务派遣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劳务派遣计划应包括劳务使用岗位、数量和使用期限等。
四、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是否涵盖劳务合同期限;派遣劳动者的身体、技能状况能否符合所需工作岗位的要求等。
五、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现学校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为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
六、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公司应将劳动合同提交学校备案。
七、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学校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用工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八、劳务派遣协议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协议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派遣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均不得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九、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当及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通知学校。
十、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学校用工部门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被派遣劳动者要与学校员工一样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现场管理,提供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协商确定;
(二)社保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规定代为缴纳;
(三)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学校发放的误餐补贴;
(四)劳务派遣人员按学校要求加班的,按学校有关加班管理制度规定,由学校支付加班费;
(五)学校按派遣协议约定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应确保派遣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的解释权归组织人事处。
第一条总则
1.为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管理
1.各部门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由_____部门统一负责。
2._____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设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_____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_____也可委托所属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受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要加盖被委托人的印章。
2.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3.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4.劳动合同订立后,由_____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鉴证。
5.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1.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报酬。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劳动纪律。
8.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
9.违反合同的责任。
10.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1.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合同、有固定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签订有固定期劳动合同。
(1)员工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
(2)男性四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四十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以上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到本公司工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固定期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至_____年,适合于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
3.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试用期
1.新聘用员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2.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七条工资福利
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疗的,执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的起始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后病休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公司所在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公司工会。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所依据之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变更的条款超过百分之_____时,合同须重新订立。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39;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备注:以上所有条约,如有违者,视情节之严重性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希望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战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们才能赚到想要的待遇。我们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属于我们大家的!
企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各种假期的处理办法
(一)事假
1.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只许一方请事假。夫妇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单位工作,应由两人轮流请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单位工作因工伤住院,请求中心职工护理时,须对方组织出面联系,方可请假护理,在护理期间按事假处理,职务工资、津贴和福利由对方发给。反之,中心职工因工伤住院,需在外单位工作的亲属护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有组织派人联系,其亲属在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由中心发放。
3.职工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的,必须有当地医院证明(当时没有者事后补上),职工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其他原因需请事假者。
5.每年请事假者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探亲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属路程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如果职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凡是在上半年实习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实习期满,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独身职工(包括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凡职工家住农村,亲属来局探亲居住满三十天的,职工本人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可报销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三)公休假
1.根据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在确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工龄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则上当年享用,逾期作废;如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脱产学习职工;
②已安排疗养、休假者;
③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当年休产假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⑤见习期内;
⑥参加业余学习的个人要求脱产学习,其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者(脱产时间跨年度时,分年度计算);
⑦停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职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产假
1.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必须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连续使用。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3.生育过一胎的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处方、收据,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节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环失败怀孕流产者,凭医院证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职工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职工去门诊部看病,一般病症给假二小时,重病或难症者,可根据医生证明给假。
2.职工因病请假,需医生证明,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旷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为名,而实际办私事者;
⑥停聘期间不到单位上班,不参加集体学习生活者。
注:各种假期及旷工计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职工请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处级干部请假应经主管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应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科长批准权限为一天;对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计算。凡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交中心领导批准,办公室盖章留存,请假单交本科室考勤员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假期期满后,持假条到办公室销假,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没有假条者,各科室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假满,应按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单位时,必须提前向单位续假。科长接到续假电报、电话当天,必须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并用电话或电报通知本人和办公室。若科长接到职工续假电话、电报当天内,没有迅速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没有及时通知职工,续假职工按同意续假处理,科长应承担续假期职工未按时上班的责任。
三.上班劳动纪律
(一)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当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5小时,以全天旷工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在哺乳期(婴儿在一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
(三)幼儿送园期,全天给20分钟进行接、送园。
(四)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四.考勤办法
(一)各科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考勤结果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评先、续聘、晋级和发给工资、奖金、福利。
(二)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三)考勤员应在当日记录当天出勤情况,不得隔日或数日后凭回忆补作记录。考勤资料(各种假条等)由考勤员保管,以便备查。
(四)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出勤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按规定做出处理。
(五)各科室每个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考勤员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于4日前统计汇总后对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应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送中心领导处理。
五.考勤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旷工累计11天至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连续旷工16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职务津贴。凡有旷工行为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二)当年请事假10天以上者,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累计一个月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外,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三)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两年累计病假半年以上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四)休相应工龄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数扣发考勤奖、防汛补贴。
(五)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当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
(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职工由单位选派参加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的视为出勤。其报销及请假办法参照《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岗人员参加各种取得职称、学历、学业证书的短期学习(一周以内)须经批准,可请事假或公休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持续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持续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务必个性持续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持续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持续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39;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3、炊事员务必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务必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务必干净、整洁,每餐清扫,持续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持续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务必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务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务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务必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务必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务必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状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行政部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按公司规定着装,并在接到通知后统一佩戴胸牌。
四、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加强劳动保护,不违章作业。
五、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六、员工在生产现场禁止吸烟,外单位人员来本公司工作应由相应接待部门人员告知相关规定。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清洁有序。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并报告相关领导妥善安排。
八、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窗及照明、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
九、员工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场所。
十、员工应相互团结,严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打架斗殴。
一、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员工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3、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工作地点;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4、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一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几至几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8、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2、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3、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4、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怀孕期、生产期、捕乳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六、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1、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2、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3、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