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有时会被张贴在或悬挂在工作现场,以随时提醒和激励员工遵守规定、积极学习、努力工作。要怎么写工会工作制度模板下载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工会工作制度模板下载,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1、校工会是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省总、省教育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收入: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季度按时按规定向教育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2、会费收入:
(1)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2)面对现实,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70%留用于工会,以增强工会活力和会员的`凝聚力。
(3)严格手续,坚持会员、校工会对口-交借的管理办法。
(4)坚持公布制度,每年向工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3、经费开支:
(1)严格执行全总印发的经费开支范围,对超出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2)量入定出,周密计划,在略有节余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
(3)强调计划性,对大额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工会经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允许先用后报。
(4)坚持一本帐、一只笔、一个户头、杜绝以领代报现象。
(5)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4、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
5、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业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账,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账目,千张传票事故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附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私人向工会财务借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6、认真执行工会财经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产,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
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一、工会会员代表或会员大会制度
1、由全体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称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的会议称会员大会。
2、大会主要资料: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和修改工会主席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邀请总经理作生产经营报告;大会有权对企业作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提出推荐并进行协商,行使法律所给予的民主权利。
3、大会时间:一般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3-5年。
4、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热爱祖国;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必须的议事潜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受到会员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工会委员会议事制度
1、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
2、年初的会议作好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打算;年底的会议作好总结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3、对会员大会员工提出的要求和推荐,并经大会透过的,委员会要贯彻执行。
4、年初的会议对工会经费的全年使用状况要作好预算,涉及员工福利的开支要规范化、制度化。年终的会议作好经费决算,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5、委员会工作民主集中,主席行使合法权利。
三、工会与行政沟通的协商制度
1、工会依法行使《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利,是员工与行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权。
3、工会每季或半年主动向行政提出约见,约见时能够沟通工会近期工作、会员的具体推荐和要求;听取行政对工会的期望和推荐。建立和睦、良好的沟通氛围。
4、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群众合同》、《工资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
四、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工会经费的来源: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每月按实际工资总额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划归工会账户;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为个人工资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五;工会经费的其他来源为工会所建立的职工技协、第三产业的收入;政府和企业给予的行政补助等。
2、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宣传、文艺、体育活动的费用(举办讲座、办报、购买书籍、体育用品的购置与维护、文娱活动);职工奖励费用(鼓励自学成才而制定奖励办法的奖励;优秀员工、优秀工会用心分子的评比奖励等);慰问费用(对员工婚、丧、并孕等特殊状况的慰问费用);工会行政费用(工会召开大会、办公费用、差旅费等费用)。
3、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包括会费、行政拨交经费、工会事业收入和行政补助),应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群众满意。要严格执行不分发现金、不分发实物、不请客聚餐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务必贴合国家财经法规,务必贴合上级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不是工会举办的活动,不属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不得在工会经费中支付。
4、行政拨给的2%中的40%,应上缴上级工会。
五、重大问题、重大信息报告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1、建立重大问题(事件)请示汇报制度。企业工会如需召开工会全体会员、企业全体职工大会或其他重大活动,其资料涉及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工资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且工会与行政意见不一致时,企业工会务必请示上级工会。请示时须采用书面形式,时限原则上应为召开会议或行动一周前上报。未经上级工会同意,企业工会不得擅自采取行动。
2、建立信息上报制度。企业工会要配备一名兼职信息员,要准确、及时上报本工会的信息。包括职工思想动态、劳资矛盾、重大恶性事故(事件)、热点问题、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等。
3、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依法协调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工会主席兼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企业辞退或处分职工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有权提出异议,并与企业行商解决。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工会正常工作秩序,使我院工会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每年一次,会员代表参加。
2、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3、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4、讨论审议奖金分配方案等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规章制度。
5、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院工会委员会
1、院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汇报工作情景、检查工作进度。
4、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5、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6、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向行政、职工代表会提出的提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进取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困难补助等。
8、召开民主生活会。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和上级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物质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其中,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所用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本市范围内,并做到当日往返。其中,“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是指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以上标准规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区委、区政府已作出具体规定的,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确保经费开支合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要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2、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3、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4、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5、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6、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8、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9、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职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的&39;保管、交接工作;
12、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基础。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教职工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工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定期召开教代会,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案。
二、教代会闭幕之后,对大会作出决定、决议,工会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为了保证校长负责制顺利推行,每学期发动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工作考核方案等有关问题献计献策活动,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
四、组织教代会代表视察学校,检查学校办学、教学等情况。
五、每月召开工会委员会小组长会议,学习、讨论工会条例,民主管理资料,分析实施学校民主管理。
六、落实教代会代表,深入到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建议,沟通学校干群关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
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3.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6.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公司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8.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为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会财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江苏省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拨缴和会费收交管理
(一)工会经费拨缴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工会经费拨缴上级工会,60%划入本单位基层工会经费帐户。40%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的办法是:由地税收缴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划入市总工会委托地税收缴的专用账户,由财政代扣代缴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商定的办法执行。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2、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由税务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建立后,将筹备金按60%比例返还给该单位工会。
3、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可以凭工会或税务局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专用缴款书》税前列支。
(二)工会会费收交
会员应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交纳会费。奖金、津贴、补贴和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为交纳会费基数。
计算会费的"工资收入"是: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勤人员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企业单位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均作为工资收入交纳会费。
二、预算管理
1、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工会工作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赤字。
2、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和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资金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活动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等方面。
3、年度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工会经审委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4、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批、上报预算调整方案。
三、支出管理
1、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2、工会经费开支,应根据审定的预算,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事项,须集体讨论决定。
3、工会费用报销,须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原始单据应是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收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应说明用途。购买多项物品的须附明细清单,开展活动购买的物品须附发放清单。
4、工会经费收支账目每年应至少一次向职工群众公布,定期接受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
四、决算管理
1、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基层工会应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编报。编制决算草案,须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2、决算上报时应附相关说明。其内容包括:基本数据、年度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设备增添情况、预算管理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五、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
1、基层工会应依法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2、基层工会财务核算,不允许与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也不允许将工会财务纳入当地结算中心管理。
3、工会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与工会无关的资金进入工会账户结算。
4、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及有关管理规定,现金收入必须全额解缴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和“白条抵现”,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设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5、基层工会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必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挪用行政划拨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职工培训费等,要做到专款专用。
六、资产管理
1、工会所有资产,包括购入、拨入、自制和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凡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3、基层工会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到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分别管理。工会的不动产要依法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4、工会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工会财产报废变卖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的财产和经费作为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和清偿债务。工会组织合并的,其财产、经费和财务档案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分立的,其财产、经费按职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工会组织撤销的,其经费、财产应按规定审计后移交上级工会。
七、会计及会计档案管理
1、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工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定期参加工会财务培训。
2、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单独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会计事项不多的基层工会,可设序时、分类的综合账簿,即"收支日记总账"进行核算。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经审会或上级工会派人监交。移交人员应将本人经管的所有会计资料编制成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向接管人逐项清点,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
4、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八、附则
1、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恰尽职守。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会计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处以通报批评和取消评先资格,对于涉及贪污、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法规的事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总工会财务事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