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在制度面前实现人人平等。如何撰写优秀的保安工作制度内容?这里分享一些保安工作制度内容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1、学校保安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安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保安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保安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保安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保安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保安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保安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保安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学校保安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安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保安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保安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保安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保安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保安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保安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保安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
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保安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学校北门(东)值岗。
3、外来人员登记。发现有外来人员,须区分情况对待,如找校领导办理有关事情,需先和办公室或校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得准许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后才准入内;未经学校批准的收购废品人员,不得准许进入;其它情况,需凭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出示有效证件者不得准许进入。如无相关有效证件但又确实有急事需进入校门者,需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可进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记录备查。
3、外来车辆管理。外来车辆入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校区不得鸣号,且应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对学校食堂、小店的货运车辆,需经食堂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放行。
3、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必须由总务处出具证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总务处。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凭学校总务处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卷备查。
4、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对影响学校车辆和人员正常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
5、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39;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
通过对大门进出人员、车辆、物资的控制,确保项目部驻地范围内安全。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视,为防盗、防火、防灾、交通和维持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预防和处理各类不安全事件。
二:职责
1、门岗保安人员值班时应认真负责,在门岗区域实行24小时服务。
2、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出入安全。
3、保持大门内外环境卫生。
4、认真查看出入人员、车辆并登记清楚。
5、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
6、严格执行物品出入管理手续。
7、热情大方接受访客咨询。
8、认真地写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登记。
三:要求
1、保安人员担负着保卫项目部驻地范围内安全的重要职责,也是项目部对外形象的窗口。因此,保安人员,必须时刻牢记本职工作的责任,注重个人仪表和文明礼貌,有理有节,忠于职守。
2、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应精神集中,提高警惕性,注视驻地周围情况;对出入项目部驻地的人员,履行查询、秉公办事;防止各类破坏、暴力、盗窃等违法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晚上要加强驻地区域的巡查工作。
3、保安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严禁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项目部驻地内。认真检查进出人员携带的行李或大件物品,防止盗窃项目部财物的行为;严禁危险、有毒、有害等管制物品进入项目部驻地内。
4、保安要保护通讯畅通,熟记掌握各类报警电话:
110、119、120、122以及当地派出所、治安队、项目部主管安全负责人的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严重的应上报项目部领导。
5、发现有异常情况时,保安首先要沉着冷静;看清情况后再果断处理,如遇需要报警的,要马上报警。报警时,用普通话说明清楚所发生的事件和项目部驻地所在位置。不得知难而退或逃逸等失职行为。
6、保安在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和睡觉,或进行玩手机、聊天、打牌等与保卫工作无关的活动。
7、积极做好车辆进出项目部驻地的登记及检查工作。安排协调好所有车辆的进出、停放、卸货物等,做到不堵塞正常通道。对于来往的陌生车辆,要深入其驾驶室、工具箱、车厢等地方,检查有无与放行条不符的货物。
8、认真负责地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记录要如实填写,确认签字。接班人应提前半小时接班,无论上一班额有无出现问题,都要巡视驻地一周,发现异常情况,要主动与交班人沟通询问。交班人不得隐瞒实情,如有瞒报,要追究其责任。
9、每天下午,保安当班人要打扫大门内外周边卫生,保持大门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每周轮流对保卫室大玻璃、门窗、内外墙等大扫除。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搞好保卫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10、保安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实行谋私利、故意刁难他人,吃、拿、索他人财物。严防内外勾结、拉帮结伙、监守自盗等有损项目部形象和利益的恶劣行为。
11、保安值班人员,如有玩忽职守和违反上述制度而造成损失者,必须承担责任或法律责任。
12、员工对于保安管理工作,应该持积极维护和配合的态度,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者,项目部将给予其纪律或罚款等处理。
一、各任课教师、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二、每天上午9:20—3:40,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全体师生不得外出,由值班人员将大门锁住,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三、值班人员将大门锁住,不得放外人进入校园,对滋事扰乱者劝其返回,不听劝告者即使报告镇派出所,电话()
四、节假日、双休日,校园每天24小时封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开门,严禁闲散人员入内。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校领导请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得约校外闲散人员到值班室玩耍、闲谈。
七、值班人员在夜间不定时、不定期到校园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时做好交接班手续,手续不清不得离开。
九、对不遵守本制度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学区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