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其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发挥作用。写简单实用的公司规章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简单实用的公司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目的:
规范操作标准,增加管理透明度,确保员工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
班线长,文员,员工
三:内容:
1:每天上班开早会前,班长要认真如实做好<<员工出勤表>>.并于8:00钟开早会前交到办公室,由文员汇总.
2:员工上下班应该自觉刷卡,如有特殊的原因忘记打卡,或者出现打卡故障,应马上到办公室文员处说收明情况.并填写<<员工动态表>>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3:班长要认真,仔细做好员工<<员工出勤记录表>>记录表要求如下:
3.1:正常的情况下:早上:7.55—————8.00下午:13.15——————17.15晚上加班:18.00———————21.00
4:员工出勤表每天公开张贴于各班组指的的位置上,公开接受员工的监督
5:出勤最终考核的依据以打卡记录和出勤表综合判定
6:文员在计算考勤时,要扣出请假,旷工甚至缺勤的天数,不能拿加班小时去补冲
7:每月员工的考勤会在车间公布栏上张贴3天,员工应主动审阅,发现问题,应即时反馈.往后概不负责
8:出勤记录是员工计算薪资的唯一标准.相应人员不可以循私舞弊,粗心大意,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正确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行为,加强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的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未经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股东/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冲突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利益冲突事项的回避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均纳入防控监督范围),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利益冲突人不得未经批准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二章内幕信息、利益冲突的界定
第五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正式公开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事项。
利益冲突是指,相关人士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要投资、可能投资或已经投资的标的企业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投资或被投资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基金资产价值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户的合同、协议、投资建议书、财务数据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其他经股东会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分为内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的内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职,但能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和单位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内幕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经股东会会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九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应严格将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条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光盘、录音带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一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二条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布之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公司需加强内部的事前提示,在召开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前,应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容及保密的重要性和违反后果,必要时应要求参会人员签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降薪、没收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独或并处。
第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进行公告。
第五章公司相关人员利益冲突的回避
第十八条公司利益冲突人,非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也不得将应属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机会归己方所有。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提示公司其与交易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并应当申请回避。
第二十条如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确需发生此类交易的,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再投资决策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买卖股票或股权投资情况和利益冲突人是否回避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六章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回避防控考核评价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须将本制度所列内容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标准如下: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遵守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或股权投,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回避情况;
(三)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回避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内部交易、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况实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停职反省;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关系;
(六)诉讼;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39;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二、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五、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39;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7、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七、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八、培训
1、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门和船舶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2、船舶应在每年底根据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向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审核后分别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轮机部、驾驶部、酒店部,及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3、岸基其余部门在每年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4、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和船舶的培训需求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总裁和总裁审批后由各部门和船舶实施。
5、船员适任证书和各类专业考证培训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资的临时性培训,各需求部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职能部门和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三船、人事部均应建立健全培训台帐。
九、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十、临时工的管理
1、船舶开航期间可聘用少量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岗位、名额由酒店管理部确定,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
2、驻船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名额内提出招收临时工的报告,并注明拟安排的岗位,经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临时工。
3、驻船经理必须将所招收的临时工的个人资料、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时报船长、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备案。
4、驻船经理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招收的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员工手册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
5、公司对临时工实行定岗培训、定岗使用,原则上不予调配,以保证人员素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在适当时间再作补充规定。
3、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
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
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
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2、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和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各类合同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5)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八、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6)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外部来函、电邮、资料和本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统一收发集中管理的原则自即日起本公司各类文件外来和内发统一由总经办归口管理
一、收文的管理与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董事长、总经理订启的外)均由总经办专人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二、公文的编号保管
1.文件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总经办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三、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总经办主任或行政主管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电应立刻呈送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邮、单据等可由总经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部门会办的文件应同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文件的传阅与督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总经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切忌横传。
5.总经办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总经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保存。
6.按照阅文范围。一线员工。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或由总经办通知到单位阅文。
五、发文的规定
1.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总经办和行政办公室。各分公司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下属公司、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总经办、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审核。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公司发文规定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密×字、政×字发文。各分公司团体文件由总经办批转。
3.对公司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六、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建设、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相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3.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公司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建设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部门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七、发文程序规定
1.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部门应以公司目前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2.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3.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部门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4.总经办应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关指示精神,相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5.经总经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6.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7.文稿审核总经办签署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董事长、总经理处审定批准签发
8.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总经办收发员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9.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0.文件打字后,由总经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八、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总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阅文件应严格旅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总经办收发员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总经办收发员负责归档
(1)上级部门来文包括上级对本部门报告、申请的批复(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高层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4)总经理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九、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十、文件的销毁
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总经办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总经办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一.图书室图书、资料、报刊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必须爱护,如有遗失、损坏,由借阅者按本制度负责赔偿。
二.借阅前应检查该图书、资料有否损坏。如有发现应向管理员说明,由管理员在借书登记册上注明。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三.图书的损坏或遗失应酌情赔偿或罚款。
1、轻度损坏(如作标记,虽损坏尚可修复,不影响内容阅读)的图书、资料按书价酌情赔偿。
2、严重损坏(缺页、涂写、严重水渍、烧焦等)的图书、资料须赔偿相同书刊。如无法以相同书刊赔偿时,处以原书价2至3倍的罚款。
3、图书、资料遗失按第2条处罚。(88年前出版的考虑到书价因素,从重赔偿)。
四.多卷本成套图书,单卷不另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的一册或数册,如未能以相同书刊赔偿时,按整套书价赔偿,余书概不退还。
五.连续出版的期刊,每册以该期刊的半年价赔偿,期刊合订本以原价的2倍赔偿。
六.故意损坏、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而不还者,除按本制度赔偿或罚款外,视情况由学校另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