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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一、凡学生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通知到的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打印请假条,并提前通知主席团。
二、要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宣传物品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扫场地,爱惜宣传物品,不得浪费破坏,如有其他部门或学院组织要借用宣传部物品时,不得私自借用,须得到主席团的批准,并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如果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宣传海报,则至少活动前两个星期告知我们部门,以便安排工作。
四、海报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通知,否则按一般海报绘制;海报张贴地点如果没有特别要求则默认为二区食堂宣传栏及系北楼。
五、如果活动需要宣传展板,则需提前向主席团申请,由我们部门按实际绘制难度及可行性最终确定是否使用,另外我部门只负责展板的绘制,安放、归还等工作由申请部门承担。
六、活动横幅的置办及张贴由我们部门负责,各部门如需宣传横幅,则写好横幅内容交予我们部门,横幅所需费用由各部门活动经费中支出。
“som”有限责任公司遵循管理学院党委及团委的宏观调控,以广大青年学生为客户服务群体,以最大需求的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理念,以最终实现对客户的覆盖及企业影响力为利润考核目标,以客户满意度为主计算年终绩效。
为了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快新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公司校园影响力,公司注重内部规划与建设,现将公司内部结构公布如下:
一、公司职能部门配置
首席执行官ceo:“som”责任有限公司中制定企业战略和目标,把握企业的前进方向,高层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外代表公司创立企业文化,对活动的监管、开展与否有最终决策权。
行政管理部:建设和完善企业文化,负责企业的固定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会议记录与公文,企业物资分配及核准开支,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调配及客户、员工权益维护,负责建立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的工作,负责公司招聘规则、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企划执行一部:负责公司品牌文化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文化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二部:负责公司品牌体育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体育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三部:研发技术部,肩负着研制、开发新型项目,完善活动功能的任务,并且进行试点工程的构想组织和完善,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工作,并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som”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ceo及分管董事
首席执行官ceo:胡韬
人力资源部分管董事:王帅
企划执行一部分管董事:赵月、周正
企划执行二部分管董事:孙琳琳、张壹
企划执行三部分管董事:孙千慧、孙阳
管理学院团委以学生会为平台推进试点工程,大胆创新成立“som”责任有限公司,将持续引导学生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之中,使学生们在工作的历练成长中积累企业管理技能,增长才干,助推基层共青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欢迎广大师生客户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为使应院团总支学生会成为一个更有凝聚力的战斗集体,以正会风,使其规范高效,特将会议制度进行如下改革:
1.实行例会制
(1)常委会议: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3)全体干部会议:(两周一次)
(4)各部门会议:例会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两天通知与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安排时间。
(5)各部门同所管辖的班委会议:会议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三天通知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时间及地点。(紧急会议除外)
2.(2)(3)项由素质拓展部负责会议出勤考核(此项与干部考核挂钩);
3.(2),(3),(4),(5)项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6.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班班干部会议、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由办公室牵头联系,部长办公例会由各分管副主席牵头联系;主席团办公例会有事者须及时向主席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向各分管副主席请假;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第一条中国__大学(__)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学生会会长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例会请假: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请假前必须提前一天(急事例外)跟负责人递交请假条。
3、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发言要积极,主动。
二、值班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若有调课应及时写好请假条,下次应及时补上值班。
2、值班请假:如若有事不能及时值班,请各成员递交请假条,负责人签字,下次补上。
3、值班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办公室内学习,不得大声喧闹,若有其它事应主动积极参加,如:打扫卫生,帮助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工作。
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者三次以上将按照评分制度处理。
三、部门内部
1、各成员之间都有讨论或商量部门内事务的权利,每个成员的决议都有提出质疑与建议的权利。
2、各成员应和睦相处,多沟通交流。
3、各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4、工作需要,要有创新的策划活动,并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工作。
6、为锻炼部门的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部门成员可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工作搜集资料,并献计献策,与成员交流商议,向部长汇报。
四、会员活动方式
入会后,一方面会员所属学院红十字会将组织各会员小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任务的活动或工作;另一方面,校红十字会将组织全校性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助学助困、卫生救护技术培训、讲座和比赛、会员夏令营或冬令营、会员大会操、演讲比赛、文艺联欢晚会等。
五、会费的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员会费,由红十字会财务处统一收缴。会员的会费标准: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三)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会费使用须经红十字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广州大学数学学院红十字会
3.金融学会规章制度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Group”。
第二条本会是广州大学从事金融数学研究活动的学生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以会员为本,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同学们理财能力;为专业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专业业务实操能力,促进金融数学专业的科研研究,提高金融数学的影响力,争创品牌专业。
第四条本会全权属于广州大学金融学会。本会接受广州大学校团委等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循学校的有关条例以及工作方针。
第五条本会的机构设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六条本会的工作内容:
㈠、组织会员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普及金融科研部,提高个人理财能力;
㈡、组织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数学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㈢、组织与社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㈣、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科研研究,配合学术活动开展;
㈤、面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数学专业以及广州大学概率统计系等;
㈥、编辑、发行金融研究的学术刊物,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㈥、从事其它委托的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能够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为此制定了本量化考核制度,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考核实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础分为80分;部门成员平均分为本部门分数。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负责,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六各部门将本部成员所做的工作发到邮箱里,若无工作也要发邮件说明具体情况,若无故不发该部门每人扣2分。勤工助学部周日做表,周一公布结果。
(五)如有获证书者,期末上交复印件,统一加分。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老师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勤工助学部。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内部考核由以下部分组成:
1.学生会工作考核
2.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3.学习考核
4.例会考核
5.值班考核
6.嘉奖方面
(一)学生会工作考核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等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部长可以适当给予加分(1---10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提出创新的想法,经采纳部长给予适当加分(1---10分);
3.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或团委反映;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视情况加(2---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加2-5分;
5.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2---5)分;
3.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4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1分;
4.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由部长或部长依情节扣分(2---5分);
6.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
没按规定时间上交部门,每人次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
7.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8.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9.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10.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视情节由团总支和主席团处理;
11.连续三次不参加学生会活动者劝退学生会;
12.以上由部长加减分事宜,写清楚加减分原因上报勤工助学部。
(二)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3.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4.很好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工作突出者,部长把工作情况上报勤工助学部,勤工助学部参考对比其他部门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分(2---5分);
5.各查课成员应按规定按时查课,若无辜缺勤每人次扣2分,故意错扣或错报查课情况每人次扣5分;
6.部门每月例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部门内部互相打分(占60%)、部长打分(占40%),结果由部长统计,选出分数较高的前三名同学上报勤工助学部,每人次加5分。
(三)学习考核
1.旷课者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
2.一学期之内旷课4次及其以上者劝退学生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课);
3.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
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加5分;二等奖学金4分;三等奖学金、荣誉奖、进步奖皆加3分;
6.除奖学金以外获得其他荣誉,院级加3---5分;校级加5---10分;市级及省级10分以上。
(四)、例会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人次扣1分。
(五)值班考核
1.学生会成员在系办或学办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2.值班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经老师同学反映不认真,属实者扣2分;
3.值班人员迟到者扣1分;
4.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打情骂俏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六)、嘉奖方面
1.学生会评优资格按部门分数分配名额,部门内部再按该部门成员分数分配名额;
2.每月每个部门考核分数最高的被评为“每月之星”,结果在公示栏公布;
3.每月之星可获得由团总支颁发的奖品(雨伞、水杯等);
4.每学期会举行一次学生会表彰大会,选举分数前十名的为优秀干事(大二和大一的分开表彰);
5.成员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门为优秀部门,部长为优秀部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比如开学借学生会名义推销电话卡)
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工作的及时开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会议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系学生会的主要会议分为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
二、会议地点一般设在3教333,若有改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必须自觉提前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四、部长例会每周一次,部长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学生工作,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在部长例会上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主席团或部长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商议决定做开除处理。
七、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进行点名,凡迟到或早退、缺席者均需记录。
八、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九、开会期间手机须关机或者调为震动状态,无重大事情,不得接打电话。
十、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1个小时,尽量提高效率。
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报告。
四、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五、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七、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八、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九,活动过程中个成员要严守岗位,除去入厕等事情外,不得轻易离开。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保管。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
四、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五、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
三、若各部活动需要申请经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各部门分管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四、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
五、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六、所有用于学生活动的开支情况必须有经手人和活动负责的部长,分管主席三人签名,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各部门活动经费发票要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向系团委书记统一报销。
七、学生会各项财政开支必须定期向同学们公布,确保透明化。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及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
2、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及办公室干部掌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办公室内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非相关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使用办公室时应佩戴部门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代表我院学生会。
9、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做出登记,注明借用方姓名,并在使用后尽快归还。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向主席团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二、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或公开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给予通报表扬,成为授予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光荣称号对象之一。
三、对始终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学生会干事,由所在部部长向各分管主席提名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学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并通报表扬,并在换届选举中优先考虑。
四、学生会干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并交主席团讨论,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五、学生会部门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经部长会议,主席团,团总支同意后,在学期末获得“最佳之星”奖。
附录:每人积分共100分。
扣分细则:开会不到者扣20分,有事请假仍需扣5分。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视情节严重,扣50分或开除处分。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者视情况扣除20分到50分的处分。加分细则: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并加20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50分,优秀学生会干事加50分,获“最佳之星”部门每人加20分。
被开除者由办公室,主席团,团委确认,放可开除,同时需要在3教展板上说明开除原因。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娶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