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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严格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的程序及规定,加强费用开支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
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超费用标准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财务部
负责费用报销的审查、费用报销、费用开支的分析、控制及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费用开支的管理和标准的控制,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及员工费用报销的审核。
第六条公司领导
1、副总经理负责对分管部门费用开支的管理和标准的控制,负责分管部门及员工费用报销的审核。
2、总经理负责公司费用报销的审批。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
第七条出差申请
1、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事由、行程安排及费用预算、是否借支等;
2、填好“出差申请单”后,报上级领导核准后转管理部登记后方得出差。
3、如遇紧急情况,由主管临时派遣出差者,可先行出差,事后补填出差申请单,并呈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第八条出差核准权限:
1、员工出差不超过3天的,由部门主管核准;
2、员工出差时间3~7天的,由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核准;
3、员工出差天数超过7天的,由总经理批准;
4、部长以上管理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借款
1、员工出差需要预支差旅费的,可以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借款,应填写“借款申请单”;
3、“借款申请单”与“出差申请单”一并报上级领导核准后,经财务部长签字后,方予借支;
4、前次借支未清者,不得再借款。
为建立合理的费用管理机制,既有效控制费用开支,又能搞活经营,提高投入产出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费用分类
业务费用分为日常业务费用和专项业务费用两类。
日常业务费用是指用于日常性开支的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关系维护、日常应酬招待、节日打点、日常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专项业务费用是指用于解决专项问题的业务费用,包括获取新资源、优化改善资源、取得专项收入、化解重大损失、减少专项开支等特定资料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二、日常业务费用管理
日常业务费用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额度管理。
1.上级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中的业务费用指标为年度业务费用预算额度,年度预算额度应根据开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业务费用应按照月度累计预算额度控制开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预算额度的,财务一律不得付款。
2.预算额度以内的日常业务费用由企业经营职责人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到达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费用预算中,除工资、社保及各种摊提费用以外的可控费用有节俭的,报请上级批准后,可用于日常业务费用开支。
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按下列权限审批:
(1)企业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2)事业部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集团公司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3)集团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4.日常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预算口径经过管理报表进行统计考核。
三、专项业务费用管理
专项业务费用不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一笔一批”的办法管理。
1.专项业务费的申请
企业需要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时,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申请表”,写明申请额度、具体用途、预期目标和效果以及项目职责人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批。
2.专项业务费的审批
专项业务费必须遵循“费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着“投入产出”的原则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企业申请专项业务费用时,不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需要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初审,集团公司复审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2)事业部本部和集团本部申请专项业务费用的,一律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3.专项业务费的使用
(1)专项业务费用指标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业务费用指标因事项未办或中途停办而未使用的,指标自动作废。
(3)专项业务费用指标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标自动作废。
4.专项业务费用的核算
(1)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审批口径经过管理报表对费用开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进行专项统计。
(2)专项问题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核销表”,写明申请额度、实际开支额、预期目标和效果、实际到达的目标和效果以及产生差距的原因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费用审批部门核销备案。
5.专项业务费用的跟踪
上级单位批复专项业务费用后,应对专项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所办事项的进展情景进行跟踪检查,督导进程。
6.专项业务费用的考核
专项业务费用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考核:
(1)凡是当年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的,将抵消开支后的净效益并入到当年利润指标完成数中,按照当年的绩效考核政策进行考核。
(2)凡是当年没有取得经济效益的,例如获取到新的资源但当年未投入运营等,将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单列,不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
(3)集团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业务费用开支结果进行审计评价,经审计评价确认贡献比较大的,可视贡献大小另行给与奖励。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座工具标准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__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流程,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四川博尔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各项费用支出的报销管理。
3、职责分工
3.1综合部财务会计负责各项费用报销原始票据真实性、合法性等的确认审核。
3.2公司分管总监(副总)负责对各项费用单项支出1000元以下的费用进行审批。
3.3总经理负责对各项费用单项支出1000元以上的费用进行审批。
3.4综合部财务出纳负责最终检查、确认各项费用报销原始票据与金额、审签手续等的完整性、符合性。
3.5各级员工按规定和流程,规范的申报、报审、配合、服从综合部对各项费用报销的管理。
4、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
4.1借款管理规定
4.1.1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综合部财务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4.1.2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BET/BG-ZH-35)和按批准额度《借款单》(BET/BG-ZH-36),向综合部财务办理借款,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规定办理报销和结清出差前借款。
4.1.3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备用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备用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款。
4.1.4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综合部财务备款。
4.1.5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借款单》范围使用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4.1.5借款未还清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款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4.2各项费用报销管理
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财务报销分为:材料物资采购费用报销、日常费用报销、薪资及相关费用支出报销、专项支出费用报销等。
4.2.1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如下:
略
4.2.2材料物资采购费用报销
4.2.2.1月结算报销流程
(1)业务部采购员每月28日前(含28日)通知供应商与公司仓库材料库管员核对本月入库材料,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并附相应的入库、验收单(票)据)→业务部经理审核→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综合部财务进行入账处理。
(2)下月初由综合部财务将供应商应付账款余额表→业务部采购员编填写《付款单》(BET/BG-ZH-37)→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综合部财务出纳进行支付结算。
4.2.2.2日常零星采购报销流程
业务部采购员整理报销单(票)据(入库单/发票/收据等)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业务部经理审核→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出纳支付结算。
4.2.2.3材料物资采购费用支付方式原则上只能转账或承兑汇票。
4.2.3日常费用报销
公司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办公用品)、业务招待费等。
4.2.3.1差旅费报销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见下表)
略
(二)、费用标准报销补充说明
(1)出差天数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票据出发时间到返乘时间为准,中午12:00以后出发(或中午12:00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00以前出发(或中午12:00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住宿费: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一律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须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报销,实际住宿费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如低阶员工随高阶员工同行同宿时,可依据不同情况,按高阶人员标准报销住宿费。
(3)伙食费:实行包干制,按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填《差旅费报销单》(BET/BG-ZH-38)在规定标准内按标准提供餐饮发票据实报销;若特殊情况无相关餐饮票据时可按规定标准发给补贴。
(4)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按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填《差旅费报销单》在规定标准内按标准提供交通发票据实报销;若出差人员未使用本公司规定标准内交通工具,其交通费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报销,超标部分自行承担。市内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车或公司公用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出租车时,须经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报销时需注明时间、事由、行车路线、金额。
(5)特殊情况下,一般职员超标费用须报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6)下列情况实行以下报销办法:
a)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免费接待的(如住宿、餐饮及交通费等),免费接待项目相关费用不报销和补贴。
b)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会务的人员,由主办方单位接待免费接待的(如住宿、餐饮及交通费等),免费接待项目相关费用不报销和补贴。
c)经批准在出差期间顺路回家,在家停留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回家探亲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d)出差外出时如发生临时宴请客户等的招待费,须提前电话报请总经理说明应酬事由、招待对象、人数等,经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按实际情况确定应酬费的标准和同意后方可实报实销招待费;未经请示总经理批准而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自己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流程
(1)填制报销单:出差人员须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始单(票)据整理齐全粘贴在‘原始凭证张贴单’上注明原始凭证张数、合计金额等,并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和‘原始凭证张贴单’上单(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相关内容。
(2)审核审批与报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交综合部财务会计对报销单(票)据的真实性、各项目费用差旅费的合理性及支出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进行复核审核,再由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后交综合部出纳支付结算,出纳员须根据财务会计复核无误的单(票)据及报销人借款情况支付款或收款。
(3)经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单(票)据,会计和出纳有权拒收或拒绝报销。
4.2.3.2交通费报销
(一)、交通费报销标准
若无公司空闲用车的情况下,员工市区内因公办事需要乘坐滴滴车、出租车、公交车等产生的交通费,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报销流程
(1)填制报销单:员工将交通车票整理齐全粘贴在‘原始凭证张贴单’上注明原始凭证张数、合计金额等,并根据‘原始凭证张贴单’上车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相关内容。
(2)审核审批与报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交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审核,再由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后交综合部出纳支付结算报销。
4.2.3.3办公费(办公用品)报销
(一)管理规定
办公费主要包含采购低值易耗品、印刷品、低值耐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办公用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BET/ZD-ZH-13)规定标准执行管理。但为了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集中申请购置。
(二)、办公费报销流程
(1)填制报销单:报销人将单(票)据(购货清单或送货单/入库单/发票/收据等)整理齐全粘贴在‘原始凭证张贴单’上注明原始凭证张数、合计金额等,并根据‘原始凭证张贴单’单(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相关内容。
(2)审核审批与报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交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审核,再由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后交综合部出纳支付结算报销。
4.2.3.4业务招待费报销
(一)、业务招待费报销标准
略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
(1)填制报销单:业务经办人(报销人)将单(票)据整理齐全粘贴在‘原始凭证张贴单’上注明原始凭证张数、合计金额等,并根据‘业务招待费报销标准’和‘原始凭证张贴单’上单(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相关内容并必须注明陪餐人数与姓名、来宾来客人数等。
(2)审核审批与报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交综合部财务会计复核审核,再由分管总监(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审批后交综合部出纳支付结算报销。
4.2.4薪资及相关费用支出
薪资及相关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
(一)、工资支付流程
(1)工资表的编制:每月10日前由综合部工资核算员根据《薪酬管理制度》(BET/ZD-ZH-09)和上月员工出勤、生产等情况编制《年月员工工资表》(BET/BG-ZH-39)。
(2)审核审批与支付:《年月员工工资表》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交综合部财务会计进行复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部出纳于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结算工资。再按按4.2.1各项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完善报销手续。
(二)社会保险支付流程
每月由综合部出纳在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平台进行当月‘员工社保费用’的申报、缴费和打印缴费完税凭证,按4.2.1各项费用报销基本流程完善报销手续。
4.2.5规费报销
规费均按实报实销处理。
5、相关支持性文件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BET/ZD-ZH-13)
《薪酬管理制度》(BET/ZD-ZH-09)
6、相关记录
《出差申请表》(BET/BG-ZH-35)
《借款单》(BET/BG-ZH-36)
《付款单》(BET/BG-ZH-37)
《差旅费报销单》(BET/BG-ZH-38)
《员工工资表》(BET/BG-ZH-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第二章费用报销凭证规定及报销流程
第四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⑴、印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⑵、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⑶、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避免假票。
3、发票抬头:购货方名称(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全称,不得是简称或有错别字),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的完整开票信息。
4、发票版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的痕迹,包括(金额、购货方名称以及其他项目),即使对方手工涂改后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也无效。
5、当报销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注意查看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加盖了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当场核对下发票章上的名称以及税号是否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方信息一致,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同时,注意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能折叠,不能有痕迹,避免以后在税务局认证时通不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当带回发票联以及专用发票联时,及时将专用发票联提供给财务,将发票进行粘贴报销即可。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特殊备注用铅笔填写,便于审核后擦掉;
7、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票据金额小于报销金额的不予报销。
8、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第六条:费用报销流程:
第七条:报销时间的规定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
第九条:办公用费用管理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管理
第十一条:交通费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费
第十三条:通讯费
第十四条:培训费
第十五条:会议费
第十六条: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社保等固定费用,由经办人员根据真实合法单据申请报销。
第十七条:单据类型
第三章借款标准及流程
第十七条:借款标准
第十八条:借款流程
第四章费用审批管理
第十九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所有资金收付审批权限属公司总经理。
2、总经理外出时,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支付,总经理回来后要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有权拒绝支付。
3、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4、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形式。
5、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6、报销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并按相应制度处理。
7、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字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追责。
8、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无法报帐冲销借款或归还借款或无法从工资扣回借款的,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9、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的填写、粘贴是否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单据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审核,经逐级审批后交与出纳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0、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各级审批人员、会计签名等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和学院计财处有关规定及后勤基建处的实际情况,现金的使用范围为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日常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二、支票的使用范围
除以上可使用现金的支出外,其他结算款项原则上应使用转帐支票支付。支出范围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款项,可以使用转帐支票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的款项,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三、领用转账支票的程序及使用要求
1、领用人须填写(借款单),经所在中心一支笔签字同意后方可到财务领用转帐支票。
2、转帐支票有效期为10天,支票领用后,必须在付款期限内付款。转帐支票付款并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到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3、如将转帐支票丢失,必须立即通知财务采取补救措施,如票款因支票丢失已从我财务帐户转出,一经核实转出金额将从领票人的工资中分期扣回。
4、转帐支票签发后,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折叠、磨损。
四、日常支出的报销
1、经办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发票。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局监制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发票内容必须齐全,包括:付款单位名称(即“北京印刷学院”字样,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写)、所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含大、小写金额)、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等等。上述内容不全、涂改、挖补及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等,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由收款单位进行更正、补充或重新开列。
3、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日常支出(修车配件、维修购配件、材料)等物资,应附收款单位开列的详细明细清单(清单所盖印章必须与开据发票一致),作为原始发票的必需附件,否则不予报销。
4、使用转帐支票付款,应在所取得发票的右上角填写支票号码后四位,以便报帐核对。
5、经办人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名并注明所购物资用品使用方向,经单位财务“一支笔”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6、当月发生的日常支出,材料款、修理费、燃料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通讯费、招待费、餐费、劳务用品、礼品、差旅费等原则上应于当月报销。当月因各种原因不能报销的,上述费用的报销时间最多延长到下月25日,否则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实行一事一结制度。
2、业务招待费标准一般为每人每餐15-40元,特殊情况经主管后勤院
长批准。
3、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完整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表》。
4、各中心安排的院内会议,报销有关费用时应填写《会议费报销单》
经办人签字,本单位“一支笔”审批后,由本单位预算经费支出。
5、礼品费报销必须有明细或清单,由经办人注明礼品用处,除单位“一支笔”签字及主管财务处长签字外,还必须有主管后勤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列支本单位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事情办结后应及时报帐。
(三)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年底未还且不能说明原因的,将从工资中扣回。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资料费等。
第二条费用报销制度
(一)报销人根据原始发票、出差申请等有关手续填写费用报销单,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按单据要求项目填写完整,财务依据审批完整的报销凭单支付现金,如在财务有借款会计办理销账手续。
(二) 报销人原则上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国家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单据必须由对方单位盖章或签字,报销单上注明附件张数。
(三) 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支付现金
第三条 各费用标准
(一)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长途汽车) 元/天 元/天 元/天
项目经理 火车硬卧(长途汽车) 元/天 元/天 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火车、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差旅费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出差到公司施工现场或公司驻点(办事处)的,公司不再补发住宿、伙食补助。
(二)、电话费报销标准
公司级领导 每月每人 元
工程项目主管 每月 元
电话费报销标准的补充说明:
电话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发票
(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
管理规定: 为有效利用办公资源、倡导节约、合理控制办公费用,由各部门按需申请,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领用、保管,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购回后执行登记、领用制度。
(四) 招待费报销制度
如因公司业务需要宴请客户,经办人或部门主管必须事前争得公司领导同意(或电话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一般工作招待用餐原则上不超过每人50元的标准(含烟酒)。公司遇特殊业务、大额招待费必须由公司领导出席(或授权他人),此类招待费可据实报销。
第四部分工地人材机支出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
(一)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以及有助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包括主材、预制构件、施工设备、耗材等,2000元以上的材料需上报总经理审批,月底根据实际消耗的材料据实支付。(二)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施工人员(不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人工费工资部分按施工人员的实际发生数支付。
(三)机械费:每月底根据取得的机械修理费、材料配件费、燃料费、机械台班的使用费等情况据实支付。外部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班组签字的清单,编制“机械台班单”转给财务部入账。
(四)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设施、设备、机械、车辆、不动产等。
(1)购置固定资产,经办人或部门主管必须事前争得公司领导同意(或电话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2) 资产购回后,财务部凭购物发票或财产收入验收单办理报销手续,工程部门登记台帐。
(3) 资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工程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公司工程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5)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工程部门应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五)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部分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文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现金支出
1、 学校的所有支出必须经过严格审核,手续完备,遵守 财经纪律;
2、 原则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支票,有特殊情况领导审核批准后可支付现金;
二、 报销
1、 现金报销必须有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和要求的发票,发票要按财务要求整齐有序附贴在报销单后面;
2、 现金报销单大小写金额相符,人民币大写金额第一个字要顶头,不能留有空格,同时注明所附单据张数,所附单据合计金额必须与报销金额一致,对于部分报销单据,报销人要在单据显著位置写明实际报销数;
3、 现金报销经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4、 报销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现金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报销单据张数,大小写金额,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是否真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单证错误。
5、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附注:网购发票(除网购火车票)不能报销;尽量不使用手工发票。
教师培训报销注意事项
1、 要开培训费票,不能开会议费票;
2、 用公务卡消费,用pos小票及发票报销;
3、 汽车加油费及打的费不能报销;
4、 要按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购买车票。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发票报销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1、所有要报销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名,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核签字,缺一不可。
2、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3、其他票据(如旅差费、接待费等)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建湖县教育审核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冈上小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市或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购买时提供提供定额发票的需用发票粘贴单做好封面报账。(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手工填写的发票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5、临时工工资等的发放,由总务处编制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时间,并须相关人员签字。临时工工资、农民工劳务费等统一由总务处按照标准编表盖章后,报后勤校长审核,校长签批后到会计室报销,学校临时工工资每学期结报一次。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乘坐飞机者需经县级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单笔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办理转帐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500元者,必须提前3天告知会计室,个人要履行暂借手续(凭上级通知,填写好借条报后勤校长审核后到校长处签好意见),借用现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0%。否则由本人自己垫付,待学校会计室有现金时再按规定结算。
4、报销时间规定:学校定为每周星期二下午会计室收各部门或个人手续齐全已经审核和批报的票据,周五学校报账员到县审核支付中心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会计室结帐。
3、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会计室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正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报后,方可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会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申请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保管签收,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或文件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3、报销多张定额发票、事业收据时,经办人需填写“发票粘贴报销单”;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票据中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报人等有一个未签的,会计室不得接收发票。
6、报账员每周五到审核支付中心完成审核支付工作后,须在下周一把报销的现金转交学校出纳会计,出纳会计收到现金必须当日兑付,做到现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关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红十字互助金,特困生减免等均由学校红十字理事会根据上级关规定办理,政教处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政教处及红十字理事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具体评定,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由会计室发放。
2、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4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发50%,直至小孩14周岁。由学校会计室于每年年底造册,报支付中心审批后在工资卡上发放。
3、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总务处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会计室监督执行。其他费学校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4、零时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由总务处部门负责考核并按学期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会计室报销。
5、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采购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在月底前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分管校长签名后报后勤校长审批,履行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两人以上购买,超过千元以上购物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研究确定。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会计室报销(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统一归口县勤工俭学公司)。
6、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统一由学校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会计室报销。
7、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采购手续,凭采购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会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采购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的,原则上会计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说明情况,填制《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批准后,按归口性质交总务处办理采购,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最后持签批后的发票、《物资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入库单》、情况说明至学校会计室办理结算。
8、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室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校长室批准通知由教导处调度课务,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满一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区0元,市区内12元,特定地区20元(特定地区是指广东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不满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还的,可加发一天的市内交通费,出差时自带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出租车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5)“差旅费报销单”先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再由校长批报,最后到会计室报销。(外出学习、听课或培训的差旅报销时由带队人报销,报销时需提供相关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安排单》)职工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会计室有权拒付。
9、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
①、住宿费、往返路费按上面差旅费开支规定凭据限额报销,学费、培训费等开支,凭据全额报销,
②、县内不发伙食费补助,
③教师继续教育和职称学习费用自理。
(2)教师参加本科段或大专学历教育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10、招待费:
学校来人是否招待由校长室决定,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上级单位、同等级别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每10人一桌不超过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小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宾馆接待的必需有校长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须由接待经办人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报校长批准,办理招待费结算时附后。招待费报支时,必须具批准后的《冈上小学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和酒店的《菜单》,齐全后方可到分管校长处进行审核,最后到会计室报销,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支付招待费用。校内安排的工作餐由后勤校长根据需求审定统一安排,总务处承办并负责定期结报。
11、校内零星维修和绿化等项目归口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由总务处开具派工单。所有零工在结算时,必须到地税局或建安处开具正式建安发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2、基建工程支出:学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
13学生讲义、学校行政打印:
讲义由教务处主任签准,经过校长办后到学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长同意,校长办签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凭签批的打印单开地税发票经总务处核价后(总务处暂时按如下标准审定:打印版面费3元,复印A4每张0.4元,超过100页的安讲义费标准执行,以上均为含税价),报校长室审核、报批,最后到会计室结算。
14、学校公务用车、用烟费:
(1)学校公务用车权由校长室决定,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校长办根据用车人数和性质安排车型,用车前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冈上小学公务用车申请单”用车,报校长签同意后予以安排,[上限标准暂定为县市内: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车达半天的150元,用车一天的为250元,以上均为含税价]。结报时车主需提供地税的正规税票和《冈上小学公务用车派单》(需一票一单)发票经校长办主任见证后,报校长审核、批报,再到会计室结算。
(2)学校来人招待用烟由出纳购买,校长办使用记录,校长办结报时需提供《冈上小学来客接待用烟清单》,结报时要把用烟清单作为附件结报。
(3)办公室安排的学校公务用车、用烟要严格控制,不得私用公报,并做到按月结报。
15、教职工的各类奖金、福利、津贴补助等按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计算,学校在公务费内不再列支。
16、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过期限的票据,会计室可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17、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18、本制度20__年__月__日修订,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往年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