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使工作规范化,避开工作中某些主观影响因素,相对公平公正。写好公司考勤工作制度范本不是那么简单,下面给大家分享公司考勤工作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
为了规范集团员工考勤管理,明确相关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经总部领导研究决定,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出差假期补休的问题:
集团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恰逢因公出差,而无法回家休假者,可于回总部后申请补休。
1、补休以国家法定假日日数为限,按1日补休1日标准执行,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或补贴。
2、补休条需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批确认;补休时效以半年为限,逾期者不予补休。
二、关于长期休假的待遇问题:
1、员工申请长期因私事休假,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但不影响业务提成发放。
2、员工的非因产、病、婚、丧全年累计事假天数超过30天的,不享受年终分红和奖金。
3、员工申请休产假,休假期在90天内的,不影响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发放;但休假期超过90天的,休假内仅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三、关于生日奖金发放的问题:
1、员工生日奖金仅限于转正后员工享受,入职但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生日奖金,但可以享受半日的生日休假。
2、因公出差恰逢生日,未有享受生日假的员工,可在回总部一周内,申请补休半天生日假。
三、病假的证明问题:
员工因病请假在1.5天内的,可凭社区诊所的证明核报病假;超过1.5天的病休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核报病假。
特此通知,请集团总部各部门、各省公司负责人组织员工学习、进行宣贯执行!
一、考勤纪律
1、公司全体人员务必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认真执行考
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
当日值班人员务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扫公司卫生,晚17:00开始打扫,打扫完毕后方可下班
2、各部门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伪造,应持续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员因公外出办事务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在外出登记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外出私自购物、办私事。
4、业务人员如无特殊状况,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准备次日洽谈资料并予以汇报。
5、如有违反以上条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二、违纪事项及处罚
1、迟到、早退,当月内按快乐基金处罚标准严格执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2、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进行处罚。
3、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餐补+交补,无故旷工
2天扣除当月餐补+交补+房补;当月内无故旷工3天做自动离职处罚。
4、当日值班未按规定坚守岗位外出,并未申请调班者或卫生值日未做清洁者,当日工资。
5、与顾客持续良好的沟通关系,交流语气和蔼。发现顶撞或者不礼貌等状况出现者将进行处罚论处。
6、拖稿和不按规定行使者,将进行处罚论处。
7、以上扣款全部上缴快乐基金,及为快乐基金储备金。(快乐基金管理办法不在此制度中单独列出)三、人员病、事假处理规定
1、公司除正常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另设每年7天调休假期。调休期间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由分管负责人报批并登记考勤表,未登记者按旷工论处。(病假具有突发性可视状况而定,到岗后需补假)
3、病、事假无特殊状况,除正常假期外请假将计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围,超年假规定天数外将扣除相应天数工资。四、人员补休规定
1、人员因公加班至当日晚21:00时后,可根据实际状况,报主管负责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补休,并登记备案。补休对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补休者,无特殊状况,一律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方可补休,一次补休不可连续超过2天。
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制度
事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病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卫生部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近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丧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进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具体法定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其补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公司具体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员工旷工认定办法:
1每天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或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员工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制度,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对公司的考勤制度完善如下,
一、作息时间安排
1、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中午12: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2、客服工作时间:白班:
上午8:00—中午1:00
冬:下午1:00—下午05:00
夏:下午1:30—下午05:30
晚班:
下午4:30—晚上12:00
二、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都要按作息时间安排打卡上下班,不打卡或者忘记打卡都不予记录。上下班都需要及时在考勤机上录入指纹或者刷脸,请大家务必记住,以免遗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请假。
2、每个月的出勤时间和请假时间由考勤机自动统计,遇到特殊情况由工作人员手动统计,如有异议请和工作人员商量。
三、考勤奖惩制度
1、每人需按时刷脸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注意,请假后就不再算迟到旷工等情况了,不用担心请假后打卡问题,只要按时递交假条;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如遇紧急情况,回来后要补交请假条。
各部门向本部门上级请假,库房向老闫,其余部门向杨柳絮请假;不能随意更改请假人。请假必须电话请假,遇到联系不到的时候给相关人员打电话或者隔一会再打,凡是不打电话光发短信或者微信作为请假的,作旷工处理;因此如不是非常紧急的请假情况,尽量是提前半天到一天请假,以免耽误事情,避免突发因素。
请假之前,先和本部门人员交接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如果因为个人请假而无交接耽误工作的,由请假人负责。
2、避免迟到早退,每天上班时间10分钟内刷脸上班,超过十分钟的作迟到处理,超过一小时的作旷工处理;下午下班时间刷脸时间为准点,提前20分钟或者以上的按早退处理。
(司机会计)外出办事特殊情况由会计人员记录。
3、每个月固定公休2天,超过2天的按请假处理,其他节假日除外。
四、奖惩办法
1、迟到早退处理办法:迟到10分钟到半小时之内扣5元;半小时到1小时内扣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如果旷工半日,扣除一天工资,如果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2、除公休外,休息时间需扣除休息时间工资;
3、每个月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奖励50元,每个月不休假全勤的均有全勤工资。
4、加班奖励:超过工作时间继续工作的,按白天每个小时10元,晚上每个小时20元执行;过年期间加班的,双倍工资奖励。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__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__年不满20__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__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__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外勤工作登记表》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未打卡情况说明书
外勤工作登记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考勤及休假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负责;
(二)核准和审批员工出差、因公外出、请假等。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为考勤休假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负责统计每月员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负责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补贴等。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标准上班时间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40—17:3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
(二)若员工因机器故障或无法识别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时亲自到考勤管理人员处登记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下班时间。
(三)因出差或公务外出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考勤核算均以钉钉中备案的《出差审批表》、《因公外出审批表》为准。未登记或未经签批,按旷工处理。
(四)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五)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早退。
(二)员工每月有三次10分钟(含)以内缓冲时间的机会,其不计为迟到,但不包括开会等情况。因恶劣天气(台风、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时以内到岗者不计为迟到。
(三)迟到10分钟(含)以内者(当月迟到次数≥4次时,3次缓冲次数不计入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迟到/早退每1次折算为1小时事假处理。
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2次视作半天事假处理。
(四)每月迟到早退情况,是当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手续尚未获批而休假,视作旷工处理。
(二)上班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且超过30分钟到岗,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超过30分钟,或休假期满后仍未出勤等情况均视为旷工。
(三)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0.5天)。凡旷工者,按照2倍工资扣款作为处罚,即:旷工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2。另外矿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四)员工累计旷工时间3天(含)以上,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内活动。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补助。
(二)员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经核准私自外出,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及外出时间,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进行审批,并在《因公外出审批单》中明确每天具体的因公外出时间。
第十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动。员工出差时间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加班。
(二)员工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一天。员工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两天。
(三)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须抄送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预先签批《出差审批单》者,需电话向分管领导报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员,同时填写《出差审批单》。
(四)如无特殊情况,出差前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过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则扣除一天出差补助(出差补助相关规定详见《差旅费管理细则》)。
第四章请休假管理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本制度所涉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病假(医疗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事假
(一)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
(二)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补贴等各项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款计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8×事假时数。
(四)员工单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年累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进行分数酌减。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员工在上班或下班时产生未出勤打卡的情况,一律按照半天事假处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一)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请假证明单资料,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无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则按事假处理。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
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二)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员工累计休病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律医疗期规定的时间,病假扣款计算方式:
1、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3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30%×病假时数;
2、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且≤10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5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50%×病假时数;
3、当月累计病假天数>10个工作日,则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可按照《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四)病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
(五)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公司认为员工提供虚假病情信息或假资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补休
(一)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员工须在当月补休有效期内,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申请补休,未按规定事先办理补休手续而自行补休的,视为旷工处理。补休时长每月安排补休天数不超过一天,当月有效,逾期作废。补休时间须根据工作情况统筹考虑。
第十五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二)职工带薪年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折算。即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属上述1~3所列情形而当年已休过年休假的,则应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需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五)原则上年休假在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将不再另行安排补休。
(六)员工可使用当年年休假同等天数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申请人须在《请假审批表》中注明折抵情况。
第十六条婚假
(一)转正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劳动合同期内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员工需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婚假自劳动合同期内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条产假
(一)产检假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凭借产前检查建档可享受带薪产检假。超过以下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产假128天;
2、难产的增加带薪产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带薪产假15天。
4、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三)陪产假
男员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陪产假7天。男员工陪产假,应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休产假证明或孩子的出生证明。
(四)流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42天。
3、流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五)保胎假
女员工按_怀孕,如员工身体虚弱且工作许可,经公司同意,由医院提供证明,可请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条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一周岁时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
第十九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证明员工可给予3天丧假;员工的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证明可给予一天丧假。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审批流程
员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应按不同考勤类别填写审批单(须提供证明资料的须附证明资料),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参见下表。
第二十一条请假核实
员工请假时,应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同时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纪律
第二十二条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记录者、提供虚假休假信息或证明资料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在当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升职、加薪。情节较为严重者给予降薪、降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执行。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依据安环考核执行。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进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进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进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处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进行每天20元处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进行双份考勤,缺一不可,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进行处罚。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高层管理。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平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平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大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二、当班人员去向管理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三、特殊事项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政府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四、关于休假与加班
自20__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五、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六、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二○__年五月二十五日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生产秩序,加强工厂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规定。
二、工作时间: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将上下班时间分为冬令时和夏令时,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三、上班时间:
早上上班时间:8:00下午下班时间:4:30加班时间:21:00三、未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即是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超30分钟按半天计算。迟到第6次开始20元每次(30分钟以内)。
四、迟到4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按第三条进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以电子考勤为准,手工考勤为辅。手工考勤由门卫进行记录,如遇特殊原因或当天某一时段忘记打卡,应在当天或事后以书面形式向门卫说明,并有厂长签名证实,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因生产任务紧,需要加班,加班时间应到晚上21:00点,下午就餐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超过20分钟按迟到处理。每次扣10元
七、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钟扣10元,连续早退三次视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罚款50元。取消全勤奖。
八、未考勤、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无故不到岗或忘记考勤未书面说明情况的即是旷工,旷工半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元,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此类推。
九、员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岗,须提前1天向车间主任或厂长请假,如遇突发事件、急事,来不及先行请假的,应在上班后1小时内与车间主任或厂长取得联系,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罚款50元。
十、病假、婚嫁、丧假、产假按公司规定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婚嫁必须有结婚证明;丧假必须有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丧亡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十一、员工有事需要请事假,请事假必须有请假单,并且有车间主任或厂长的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