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那要怎么写社团工作制度范本呢?这里提供一些社团工作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一、指导思想
礼仪修养是礼仪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现代礼仪不可忽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礼仪不是自发形成的,主要是靠后天的交往实践中自觉修养得来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交往实践中逐渐学习、积累而成的。因此,在具体阐述一系列礼仪规范之前,首先探究礼仪修养问题,揭示礼仪修养的本质、特征、内容、过程和方法,对于我门自觉地把握礼仪规范和自觉地进行礼仪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目的
通过学生一一学期的学习之后,能够做到行为有规范,举止有礼貌,言谈有修养。在个人礼仪、社交礼仪、商务礼仪以及习俗礼仪中有一定的了解。
三、活动内容
使用多媒体及情景演习,让同学从最基本的习俗礼仪开始学起,低年级的同学可以从课堂礼仪学起,高年级同学可以学习一些公共场所礼仪。通过学习现代礼仪课程,提高个人修养。
四、活动对象
在学校的一,二,三年级学生中,按照同学的兴趣特点来报名参加该课堂的`学习,人数定在30人左右。
五、活动时间:
每周五上午第四节课。
活动地点:二(二)班教室。
六、活动要求
1、社团成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的各项要求,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2、社团成员要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情景演习的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发言。
3、社团成员要按时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39;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6、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礁。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赣州农校音乐社是由赣州农校在籍学生为在校学校提供音乐活动及相关指导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赣州农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组织原则
1._,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宗旨
够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了解,提高自身对音乐发展现状的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学生在音乐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在学生以后就业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李琪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
第六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
1.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2.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第十二条本社团将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
第十四条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五条本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必须清楚明确,必须向招聘会员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十六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按照社团联合会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七条本社团分别设立、办公室、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等部门;本社团所设职务包括(副)社长、各部(副)部长、各部干事。第十八条本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
第十九条各部门的职能:
办公室: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带领社团朝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指导、帮助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主持召开社团会议,及时向社联、老师汇报社团工作情况,经常与社联保持联系;
策划部: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
宣传部:通过发布新闻稿,粘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团及社团活动;
外联部: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联系本校社团与本社团合作,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秘书部:管理社团财政收支,使社团合理使用社团资金;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承认社团章程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的权利
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3.享有承办某项活动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
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
4.执行社联与社团各项决议。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
第二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阳光骑行社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的大学生运动类社团。
第三条、阳光骑行社宗旨:协会倡导“融入自然、深入社会、挑战自我、体验别样人生”。旨在通过别样的自行车骑行考察生活体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社参加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社团会员资格:凡具有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自行车骑行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团会员权利:
一)在本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权向社团提出申请,以社团名义集体出行;
七)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七条、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完成本社团安排的任务和宣传本社团;
二)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本社决议,听从社团各项活动安排;
四)自觉按时交纳一定会费(女生无需缴纳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七)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第八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社团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社团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监督本社团的财务活动;
六)决定本社团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包括: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计划总结。
第十五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下设若干理事。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理事会须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组织管理制度:
一)社团将有三个部门:活动部、外联部、宣传部,一个工作监督组
二)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权限:三个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负责个社团的事务,并拥有一定决策权,一个副团长抓外联部工作,一个副团长抓活动,宣传工作,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及社团财务开销情况。注: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社团主办活动,社团日常开销和社团发展等方面
第十九条、负责人
一)条件:必须热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权限: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社团章程约束;
三)产生罢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时,将临时罢免并由社团监督小组代替其全部职责,经过民意调查,如有半数及半数以上同意,那么将召开临时社团会议并选出新负责人。
第二十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员提出,然后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终止程序
社团在活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时,将成立一个工作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关方面的调查,接受院系的处理结果,如需终止社团运行时,将紧急召开社团会议,按照院系指导意见进行执行。
第四章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据本社章程,有计划、有纪律地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的活动任务是:通过自行车骑行活动,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会、磨砺意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远行探索的执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积极对待人生的生活态度,并为推广自行车运动做出贡献。
第二十四条、本社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经学生联合会报团委批准并备案。
第二十六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定期组织免费为师生进行自行车的修理与维护(因社团新成立暂不举行);
二)举行中短途自行车骑行活动;
三)举行以自行车骑行为方式的观光、考察和环保活动;
四)在校内与其他社团联欢,以及与其他学校的同类社团进行交流与学习。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
一)社团会员所交纳的会员费;
二)社团通过活动的组织费收入以及所拉赞助所得。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每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每学年会员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发展和会务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的经费由工作监督组组长负责管理,会员费、学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检查。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所在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阳光骑行社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生效。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39;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__文学社。
第一条:社团名称
__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
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若干意见>>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社团的规章制度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纪律 1、社员到教室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形成良好的练字氛围。 2、为了将社团资源合理使用,提高教室利用率,社员一周需三次来练字。 3、社团内部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者部长将与其谈话。 4、看见学长学姐以及老师要礼貌打招呼。 5、不恶意顶撞自己的学长学姐,有问题及时沟通。 6、相关书体授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扰乱上课秩序。 7、该社团活动一般不占用上课时间,如有必要会进行协调。 卫生 1、每个人注意每次写完字后整理自己东西并清理自己的垃圾。 2、部门会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值日生每天大概8:30到9:00为打扫时间。 3、值日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当天的值日三次未值日者主动退社。 4、每次大会或者活动时各个部门必须组织自己的部员打扫自己部门所在区域。(重点)。 工具 1、个人工具贴标签,各自保管好自己的书法工具。 2、书写完毕后须收拾整洁,不得胡乱摆放。 3、不得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兰亭公共财物不得擅自使用。 5、不明人员借用兰亭物品出外须先向学长学姐告知。 作业 1、社团作业不得无故不交,少交,迟交。未及时补好者前两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视为自动退社。 2、社团作业态度认真,保证质量,不得乱写。否则由授课人监督重写。 3、有特殊情况的提前跟授课人说明,并在之后写好交予授课人。 4、作业完成优秀者,光荣榜张贴表扬。 考勤 1、按时参加社团会议(包括全体大会、部门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若有事可提前向部长请假。 (1)若无故缺席会议,并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提示后仍旧缺席,将其劝退。 (2)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应开启静音或关机。 值班 各部门部长分配好人员值班,若有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可找人帮忙代替,或者向部长说明情况后再另外安排。值班人员须知: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可自行看书练字,时长一小时。 (2)值班人员值班前需签到,结束后需签退,并记录好值班时间。 (3)晚上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需要做收尾工作,打扫教室卫生。 (4)值班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经提示后仍旧缺席的,将其劝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会员权益,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其工作职能为对社团联内部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以及对各学术型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指导的学术型学生社团,即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外国语学院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术型学生团体,其他社团参照执行。外国语学院挂靠学生社团的财务监管可以本条例为指导,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团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第五条学院团委要求学院社团联对各个学术型社团社长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条例。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各学生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保管现金,详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日记账。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行使管理本协会财务的职责并接受协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如果该项经费涉及报账,每一笔经费开支由会长、会计、至少一名活动费用经手人(会长和活动经手人不得与会计重合)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八条学生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由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统筹各学生社团会计组成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分为两个来源。
一、在上一学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获得奖金的社团,原则上以奖金为社团资金来源,不允许其他活动资金来源。经费使用不需要报销,但需要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好资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术型社团或者在上一学年的社团评比中未获得奖金的社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动经费,需要在做好资金去向用途账本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走报账程序。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财产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在qq群等平台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然后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责成社团财务领导小组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各学生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十八条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召集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开会,各社团的会计在会上对其协会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财务制度拟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变更,应在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上公开征求意见,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会计以本人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做社团活动使用。
第二十条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校团委、挂靠学院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学院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一条资金去向: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食品不计入内)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__年5月起生效。
一、总则
(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十)各社团教师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活动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十一)辅导老师需在每一次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校本课程、活动记录等),为日后的展示评比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学生社团考核表彰
(一)考核项目:
1、活动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动记录;
5、其它材料(计划、总结、点名表、章程、制度、教师、学生活动感受等);
6、师生出勤情况。
(二)学校社团考核小组对各社团平时活动情况、期末成果展示情况、纸质材料准备情况以及师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期末对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三)平时活动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动设计)、点名册、活动记录、校本教材,学生活动效果良好。考核组各成员根据要求每次给各社团评相应的分数,满分100分,评分结果列入期末社团综合考核。
(四)辅导教师考核。要求辅导教师提前到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不迟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学生活动情况,不能放任学生自由活动。辅导教师有事要提前请假,无故旷工一次扣元钱;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老师元。
(五)期末活动展示评比。各社团每学期末要进行成果展示,并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活动,并对社团各种纸质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根据平时考核、成果展示、纸质材料考核情况给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六)评优表彰。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老师给予表彰。并从学校优秀社团中择优推荐社团参加区优秀社团评比。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社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之解释权属钢二路小学德育处。
一、工作制度
1、新农之声的工作作风是团结、务实、创新、有为
2、活动分工以部门为单位,各个部门的的成员由部长负责并领导工作。
3、工作中,新农之声成员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有三次无故缺席者劝其退出社团
4、开展大型活动时,各部门以分工不分家为原则,对包干到部门到人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属工作态度问题致使失误,活动总结会议上提出严厉批评;活动由几个部门负责时,由其统一安排分工,各部门及成员必须服从。
5、部门或个人组织的自创活动,必须有活动构想后,以书面形式制定活动方案,经开会讨论表决认可后方可执行。
6、各部门成员由带队部长直接分配工作任务,成员在工作中的问题直接向带队部长反映。
7、分组制度均为意向性分组。所有成员必须服从部门的统一调配和分工,必要时允许出现工作的交叉和互换。
二、会议制度
1、协会召开内部成员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向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方可。
2、会议程序:会长主持总结,各部门汇报工作。本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各成员对工作有建议和看法,在会前做好书面或口头准备;同时,对一些大型活动,先由会长介绍,然后各部门讨论,提出相关建议,最后根据情况加以总结,再加以分工。
3、一些会议可由部门新成员主持,便于培养下一届骨干
三、部门会议制度
1、各部门的常规性会议,主要是进行前期工作总结及近期工作安排,由部长主持,要求全部成员到会。会议的重要性在于统筹规划部门工作,总结工作成绩及不足,提升工作效率,加深部门了解,沟通部门感情等,是一个组织不可少的必要环节,应该引起全体成员的高度重视。
2、严禁开例会时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勤现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迟到早退或者不能到者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4、会议过程中,严禁有人破坏会议气氛,扰乱会议秩序,或者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发短信,打电话,看报纸杂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等。
5、各成员必须详细了解会议中有关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必要时作记录。会后应及时完成指定工作,不明白之处应该尽快询部长。
6、每次部门会议由专人负责签到,三次无故不到会者予以严重警告、批评,四次不到会者予以除名,上报办公室去除其档案。
四、请假制度
1、社团会议、举办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确实因为情况需要,事先没有请假者,需事后补假,补假需有正当理由,经核实后才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3、无故缺席达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五、干部制度
1、社团干部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广大同学的榜样。
2、为保持社团干部的连贯性,每学期各部门招聘一定名额的成员,老社团干部有指导新干部工作的义务。
4、社团干部必须顾全大局,对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必须无条件完成,有意见者可提出。
5、对于部分工作被动、态度马虎的社团成员先给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6、严重违反校规,做自动退出社团论处。
7、每月总结开会出勤情况,表现不好或经常缺勤的成员要求写检查
8、社内人人平等,地位不分高低,社员要有组织有纪律,对部长有任何不满,或认为部长有偏私行为,可直接向社长反应情况,情况严重更会请当事人一起参与会议。
部员制度
1、本部成员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出现拉帮结派、互相争斗现象,一经发现,不问理由,立即开除。
2、与社团其他兄弟部门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相亲相爱
六、财务制度
1、不得私自占用社团用品;
2、各部门所缺办公物品及时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3、活动所用经费凭相关发票等财务凭证报销;
4、部门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在活动所用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
6、借出的办公用品须按格式做好记录,并登记和签字,由本人确定该外借物品的收回;
7、提倡为部门奉献;
七、工作事项
1、策划的书写
(1)部门分配策划的书写要按质按量,按照策划书标准格式书写。
(2)策划书内容一定要全面,各项准备事项,待办事项都要写清,做到办活动时事事有人做。
(3)部门要求所写策划最晚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上交。
(4)经过审阅合格策划要及时填写好申报书,及时申报,延迟不得超过两天。
2、活动举办
(1)提前与其他部门或者社团联系沟通,做到策划书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2)举办活动必须按时或者提前到场准备,尽量做到活动万无一失。
(3)办完活动要开会总结经验,提出闪光点与不足,改善不足,发扬闪光点。
1、街舞社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不得作出有损社团名誉,团结,利益的事情。
3、社员有义务定期缴纳社费,每学期一次男生30女生15,社费为社长保管。
4、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团体活动任何人不得占用,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也不可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5、新社员必须尊重前任社员,如有违反立刻驱逐出社。
6、社长有义务培养社团接班人。
7、每个在职人员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8、不得把任何零食,泡面等带入舞社。
9、任何社员应当听从上级命令
10、每1大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时间为下星期周四第四节晚修,向班主任请假后全体社员来舞社开会。
11、每2大周一次大扫除由卫生管理员安排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一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二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三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四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五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