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这里提供优秀的工作制度考核,方便大家写工作制度考核参考。
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并参照职改考评体系,采用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园的治安员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处罚。
一、奖励条例:
1、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2、主动关心集体、争做好事、爱护儿童、乐意做份外事。
3、积极投入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能为办好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献计献策。
4、遇到突发情况能挺身而出,为幼儿园着想、为孩子着想、并为之作出贡献。
5、在工作中能注重幼儿安全,并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出事故的进行奖励。
二、处罚条例:
1、语言粗鲁、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2、不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擅离岗位、聊天、串班、干私活、借公济私的行为。
3、不服从管理,影响同志间关系。
4、违反财务制度,挪用公共财物,损害幼儿、家长利益,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5、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影响同志关系,有损于幼儿园形象。
6、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等处理参照有关规定和“内体改方案”执行。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景;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当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贴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光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39;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能够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39;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坚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终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景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光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光,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景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景,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景,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光,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光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光给予同等时光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景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升我行“窗口”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行各分行及下属各营业网点、__直属支行的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口头投诉、客户意见簿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以上各项投诉均需进行记录。
用于记录客户投诉的登记簿分为客户意见簿和意见登记簿,其中客户意见簿由各网点放置于营业厅显著位置,主要用于客户日常填写投诉意见或建议;意见登记簿用于各网点负责投诉管理的专人记录口头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其他投诉。
第四条、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客户投诉处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切实承担起处理客户投诉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营业网点的投诉管理(以下简称“投诉管理人”)。受理、处理、
回复客户投诉,统计、分析、上报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均负有受理客户投诉的义务,及在岗位处理权限内进行处理的责任。
第五条、营业网点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客户投诉电话公示牌,我行客户投诉电话为0379—__。
第三章投诉处理
第六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解决问题;若超出其权限,该员工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负责客投诉管理人处理,由投诉管理人负责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同时,投诉管理人应立即向营业网点负责人汇报、反映,争取将客户投诉在网点层面解决。
第七条、营业网点处理客户投诉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耐心、诚恳地受理客户投诉,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妥善处理,尽量让客户满意。禁止推诿或采取粗暴的态度。
(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认真分析造成投诉的原因,不回避矛盾,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三日内回复客户。
(三)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向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报告。营业网点要及时跟踪投诉处理情况,确保及时回复客户。
(四)处理客户投诉时,要对客户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开展详尽的调查。
(五)对调查证实我行应负责任的投诉,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要向客户道歉,及时纠正错误,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经查证我行无责任的投诉,要耐心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八条、现场口头投诉处理
(一)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给予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二)为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投诉管理人应尽可能把客户请到不影响其他客户的场所,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必要时,向网点负责人报告,尽量当场予以答复。
(三)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安抚客户情绪,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请示网点负责人处理。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客户投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要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客户意见簿投诉处理
投诉管理人应每日查阅客户意见簿,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和建议。对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客户意见簿上回复相关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客户留有联系方式的,必须回复客户。
第十条、信函投诉处理
(一)投诉管理人负责客户信函投诉。应认真将信函投诉内容记录在意见登记薄中。
(二)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管理人应及时调查了解投诉情况,解决投诉问题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投诉管理人应及时将投诉信函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信函应复印,留存备查。
(四)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电话投诉处理
(一)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电话投诉。
1、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2、投诉管理人接到转交的客户投诉后,应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尽量当场给予答复。
3、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客户信息和投诉内容,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并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4、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负责客户投诉管理的专人应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5、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二)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1、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客服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2、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严禁在客户面前与客服人员发生争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__年x月x日。
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师德奖惩制度。
一、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二、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学校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6、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教育指导中心和教育局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光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时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光: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光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景根据工作本事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景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光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团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1、目的
为使新员工尽早了解企业的情况和文化,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技能,使新进人员能更快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新进公司的员工
3、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3.1、经面试合格员工需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天,培训结束进行考试;
3.2、培训地点为公司的培训教室;
3.3、培训内容为公司员工手册、消防、安全知识、生产工艺流程、企业文化。
4、培训考核
4.1、新员工在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4.2、员工在培训期间的&39;表现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5分,迟到、早退在10-30分钟扣10分,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天处理;旷课半天扣30分,旷课一天取消培训资格。
4.3、培训期间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经党群部主任批准后,可以请假,但最多不能超过1天;事后请假视为旷课;代假者视为旷课。
4.4、培训结束后,培训主管将对新员工在参训期间的纪律、态度表现(占30%)及笔试考试(占70%)进行等级评定。
考核等级如下:
综合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A;80-90分(含80分)为B;60-8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
4.5、对培训考核综合成绩为A的学员,将予以公司内通报表扬,并将其放于员工档案内。
4.6、学员如在培训中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录用。
4.6.1、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
4.6.2、旷课一天;
4.6.3、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
为了迅速处理客护投诉案件,避免扩大影响,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中的下列投诉:
1、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
2、与新车销售购销合同有关的投诉。
3、与维修质量有关的投诉。
4、与服务质量有关的投诉。
5、客户提出的各类提案,建议,批评与意见。
第二条、客户投诉管理原则
1、预防原则。为防患于未然,本制度要求如下:
(1)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2)加强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交流。
(3)保持全心全意为公司和客户着想的工作态度。
2、及时原则。各部门通力合作,迅速做出反应,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解决问题,给投诉者一个及时的圆满答复。
3、责任原则。本制度规定责任原则含义如下:
(1)确定投诉处理责任。
(2)确定造成客户投诉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确定客户投诉得不到及时圆满解决的责任。
4、记录原则
对每一起客户投诉做详细记录,为企业吸取教训,总结投诉处理经验,加强投诉管理提供宝贵的原始资料。
第三条、投诉处理职责划分
客户关系顾问/客户关系专员
详细记录客户投诉并协助处理
客户关系经理
判定投诉性质和类别及受理责任人
协助受理责任人调查原因和处理投诉
跟进投诉处理的进程
配合业务部门制定预防纠正措施
监督预防纠正措施的落实
销售经理/服务经理
本部门的主要投诉受理人
调查原因和直接责任者
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预防纠正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总经理
投诉解决方案的批准
批准预防纠正措施并指派人员进行监督
检查预防纠正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客户投诉管理流程
对一般意义的客户投诉,本制度规定投诉处理的主要步骤如下:
1、客户关系顾问或客户关系经理详细记录客户投诉内容,包括投诉时间、投诉内容、投诉人、投诉人车牌号等信息,认真倾听,保持冷静;同情理解并安慰客户。
2、客户关系经理调查原因后判定投诉性质。首先确定客户投诉的类别;判定客户投诉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然后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表确定投诉处理责任。按照客户投诉内容分类,确定具体的受理部门。
3、投诉受理责任人调查原因。查明出现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办法。
4、投诉解决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客户关系专员或客户关系经理迅速通知客户,并尽快反馈客户反应。
5、关心询问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
7、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综合评价,提出改善对策并落实。
对重大客户投诉,本制度规定投诉处理的主要步骤如下:
1、客户关系顾问或客户关系经理详细记录客户投诉内容。
2、客户关系经理将投诉内容迅速传递给责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并立即召紧急会议,商磋解决办法。
3、拟订解决办法后由业务部门经理和客户关系经理出面与客户协商解决。
4、关心询问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
5、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综合评价,提出改善对策并落实。
第五条、投诉受理人员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应以谦恭,礼貌,迅速,周到为原则。
第六条、处罚制度
1、依照投诉所造成的损失大小对具体责任者和部门主管进行责任处罚。
2、对不及时处理投诉造成延误的投诉受理人进行责任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奖励在教育教学中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力突出的教职工。特制定师德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
1、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集会升旗等活动,关爱学生,无违反学校师德考核条例者;在工作中依法执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善待家长者均可获师德奖100元。
二、惩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扣除师德全年奖金。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城镇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优良率:98%
(3)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优良率:98%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1、为提高业务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任务,体现个人能力,创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为业务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制定的有效参考文件,依据每个人的业务能力经考核后合格后,确定业务部每位员工的岗位职称。
3、业务部岗位职称共分为四个标准,依次为实习业务员,业务员,业务助理,业务经理(需经公司全体公选)。
4、实习业务员:新聘从事公司业务工作的新进人员,熟悉公司经营内容与工作流程,掌握与客户沟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了解公司主营项目的基本知识,能就具体项目与客户进行顺利沟通,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万元者。
5、业务员:满足4中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的信息查询,业务联系,业务沟通,项目跟进,合同签订,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贰拾万元者。
6、业务助理:满足5中要求,能够协助实习业务员跟进项目,处理客户关系,帮助实习业务员进步,促进项目洽谈,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叁拾万元者。
7、业务经理:满足6中要求,能够处理业务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业务部的人员,制定业务部工作计划,对所有项目信息的.情况进行督促和管理,组织公司业务培训工作,对所有项目负责,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拾万元者。
8、岗位职称的认定。岗位职称采用综合业绩(三个月的业绩总和)理论考试,实践结合综合考核评定,考核通过后的次月享受新的岗位职称待遇。
9、业务部岗位职称申请考核范围及要求:业务部所有员工均有权利考核以上四个岗位中的任一岗位。
10、申请考核周期:除业务员职称外,其它职称均采取三个月一次的集中考核评选制。
11、考核不通过者下次考核仍可参与,且不影响现有岗位职称及待遇。
12、业务助理不限制人数,仅以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和方法为依据。
13、业务部经理采取竞争上岗制,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由业务部员工集体评选产生。
14、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据个人职称采取批评,罚款,职称降级,直至开除处理。
一、总则:为规范康复医院新入编制外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校(康复医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根据情况,新员工在入职试用内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考核成绩满70分以上者与之签订派遣合同。
3、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不录用:
3.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3.4试用期结束考核成绩为“差”的;
3.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3.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3.7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1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4.2医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体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签订派遣合同,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考核
7.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医院办公室负责,卫校、门诊部新入职员由校办公室负责。
7.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
7.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表》,提交办公室,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医院与其签定派遣合同。
2、根据第三条第4款延期转正的,由办公室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终止试用,不录用。
3、根据每三条第3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康复医院办公室。
1、每月安全奖50,全勤奖50元。
2、班级幼儿按园内规定的人数,(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每期多一人发给班上30元。厨房人员每期按每超30名幼儿人每人奖励30元。没有在班上的老师没有超生费。
3、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给80元。
4、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80元。
5、优秀保育员每学期奖给80元。
6、采购人员购买新鲜蔬菜,厨房人员一学期下来幼儿没有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喷调的食品香味俱全,受到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的,学期末发给每人奖金80元。
7、财会人员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当好内当家,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每学期奖给每人80元。
8、档案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到规范合理,奖励80元。
9、财产管理人员不浪费材料,为幼儿园节约当家,财产不流失,不浪费,每学期奖给80元。
10、医务人员没有出现医务事故,认真指导班级教师进行急救学习,每学期奖给80元。
11、代课费,园内有教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一次给代课费30元。
12、承担教研组长职务,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教学研讨和组内工作的每学期奖给200元。厨房组长工作做得出的每学期奖给200元。
13、我园各环节获县级奖每人发给奖金100元,获市级奖每人发给奖金200元,获省级奖,每人奖给奖金4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50元。
2、教师上课时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10元。
3、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20元
4、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30元——-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20元。
6、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员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7、教师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50元。
8、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20元。
9、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20元。
10、业务园长、后勤园长要按幼儿园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否者,停发当月职务津贴。
11、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一次扣每人100元;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财会人员出现帐目不清,资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现象的,一次扣每人100元。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医务人员出现医务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扣罚,并承担所有责任事故。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档案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学期扣100元。
15、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10元。(谁当班谁负责)
16、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50元。
17、事假一天扣40元。
18、病假每天扣30元,有医院和医保中心报帐材料的,每天扣10元;请假长的按请假制度来进行扣除。
19、旷工一次扣300元;旷会一次扣8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100元。会事假扣30元,会病假扣20元。会迟到只扣分不扣钱,没有质量和本月全勤奖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