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有指导意义,根据制度做事可以避免犯一些低级、不必要的错误。写工会工作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工会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工会组织有对会员上交会费收缴、管理、合理使用和对基层分会会费使用进行监督的职责。为使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达到及时收缴,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起到有利于基层分会开展活动,有利于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的作用,特制定会费收缴、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员会费的收缴
(一)会费收缴标准
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应交纳会费。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工资的0.5%交纳会费(每年以1月份工资单相关数额计算),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
(二)会费收缴程序
1、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自批准当月开始缴纳工会会费。新调入人员一律从正式调入的第二个月起交纳会费,并享受会员待遇。
2、各分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会费。
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会员应按月交纳会费”。根据我校交纳会费的惯例和实际情况,各分会每学期(每年4月、10月底以前)交纳一次会费。
4、各分会收缴会费时,均应填写《工会会费收缴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学院工会财务,另一份分会留存。
5、各分工会收缴上来的会费要及时上交学校工会,由学校工会财务统一管理。
6、职工福利全校统一标准。各分会负责核实会员会费收缴名单,不交会费者不享受会员福利。
二、各分会活动经费的开支额度
为支持各分会工作,学校工会根据各分会应交纳会费的人数及金额,其中60%可以由各分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三、会员会费的管理
会员会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预算管理。
(一)学校工会根据各分会会员人数编制各分会年度收支预算,经财经委员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各分会。
(二)各分会使用会费需事先填写用款计划审批单,经分会主席签字后到学校工会办理审批手续。用款计划1000元以内由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5000元由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三)开支报销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报销需填写开支报销审批单,由经手人、验收人分别签字,分会主席审批后,附用款计划审批单,按报销流程办理审批报销手续。
(四)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公开,各分会要健全收支账目,每年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学校工会将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学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审计。
四、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试行。
坚持“以人为本,以温暖入心”,用真情温暖干部职工的心,建立实行“五必访”制度,即: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体检、休假疗养必访制度;干部职工家庭矛盾必访制度;中国传统大节日走访慰问心访制度;干部职工婚丧必访制度。
一、职工生病住院及女职工生小孩必访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对患重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不定期上门慰问,及时了解掌握情景。由相关科室组织人员慰问、探视。对大病住院的&39;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院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工会会同行政领导并代表去看望,送上慰问品。
2、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会主任或委员代表院党政工会登门问候探望。
二、职工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必访
1、职工父母去世,并由院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队前往哀悼
2、职工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并由院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人员前往哀悼
三、职工家庭发生矛盾必访
每当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院工会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一道上门了解情景,调和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思想安慰工作和解决困难、使其安心工作。
四、职工家庭遇持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往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五、重大节日必访
关心离退休院职工和退职的原院领导,凡重大节日(元旦、七一、国庆节、古尔邦节、春节等)工会会同院领导专程登门看望,了解生活、身体情景,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送上慰问品。
为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会财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江苏省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拨缴和会费收交管理
(一)工会经费拨缴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工会经费拨缴上级工会,60%划入本单位基层工会经费帐户。40%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的办法是:由地税收缴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划入市总工会委托地税收缴的专用账户,由财政代扣代缴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商定的办法执行。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2、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由税务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建立后,将筹备金按60%比例返还给该单位工会。
3、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可以凭工会或税务局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专用缴款书》税前列支。
(二)工会会费收交
会员应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交纳会费。奖金、津贴、补贴和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为交纳会费基数。
计算会费的"工资收入"是: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勤人员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企业单位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均作为工资收入交纳会费。
二、预算管理
1、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工会工作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赤字。
2、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和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资金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活动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等方面。
3、年度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工会经审委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4、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批、上报预算调整方案。
三、支出管理
1、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2、工会经费开支,应根据审定的预算,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事项,须集体讨论决定。
3、工会费用报销,须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原始单据应是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收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应说明用途。购买多项物品的须附明细清单,开展活动购买的物品须附发放清单。
4、工会经费收支账目每年应至少一次向职工群众公布,定期接受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
四、决算管理
1、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基层工会应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编报。编制决算草案,须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2、决算上报时应附相关说明。其内容包括:基本数据、年度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设备增添情况、预算管理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五、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
1、基层工会应依法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2、基层工会财务核算,不允许与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也不允许将工会财务纳入当地结算中心管理。
3、工会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与工会无关的资金进入工会账户结算。
4、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及有关管理规定,现金收入必须全额解缴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和“白条抵现”,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设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5、基层工会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必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挪用行政划拨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职工培训费等,要做到专款专用。
六、资产管理
1、工会所有资产,包括购入、拨入、自制和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凡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3、基层工会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到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分别管理。工会的不动产要依法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4、工会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工会财产报废变卖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的财产和经费作为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和清偿债务。工会组织合并的,其财产、经费和财务档案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分立的,其财产、经费按职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工会组织撤销的,其经费、财产应按规定审计后移交上级工会。
七、会计及会计档案管理
1、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工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定期参加工会财务培训。
2、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单独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会计事项不多的基层工会,可设序时、分类的综合账簿,即"收支日记总账"进行核算。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经审会或上级工会派人监交。移交人员应将本人经管的所有会计资料编制成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向接管人逐项清点,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
4、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八、附则
1、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恰尽职守。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会计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处以通报批评和取消评先资格,对于涉及贪污、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法规的事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总工会财务事业部负责解释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工会正常工作秩序,使我院工会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每年一次,会员代表参加。
2、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3、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4、讨论审议奖金分配方案等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规章制度。
5、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院工会委员会
1、院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汇报工作情景、检查工作进度。
4、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5、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6、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向行政、职工代表会提出的提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进取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困难补助等。
8、召开民主生活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及《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经研究,现提出落实通知的有关规定。
一、收支管理原则
落实全总通知精神,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必须突出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服务方向,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必须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全体会员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其他收入。
三、开支规定及支出范围
(一)开支规定:
1、执行苏教科工〔〕10号文件规定的开支规定。
2、执行学校行政委托发放的福利和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支出。
(二)支出范围:
1、日常业务经费:
主要包括: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2、各项活动经费:
主要包括:
①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②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元旦迎新活动、校教职工运动会及各体育专项活动类集体活动、“三八”、“五四”、“六一”、“各种形式的民间协会”、分工会申报开展的各项活动等。
③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其他方面。
④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
⑤除上述支出以外,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3、会员福利经费。
主要包括:
①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人均1000元的节日慰问品,分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分别发放。
②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每年发放300元/人的生日蛋糕券。
③会员本人因病住院慰问金300元/人(女会员分娩及会员住院手术500元/人/次)。
④每年为全体女会员发放卫生保健费。
⑤职工体检:45岁(含45岁)以上会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45岁以下女会员每年妇科专项体检一次,全体工会会员每二年体检一次。
⑥家属丧葬补助:会员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或子女去世,丧葬补助500元/次。
⑦“六一”为会员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发放100元/人的节日慰问费。
⑧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全体工会会员的其他福利。
四、管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初要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二)工会应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会员要办理入会手续及缴纳会费;
(三)发放各类奖励、补助、慰问等,要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明确发放标准,并严格执行。制定的规定和办法,要经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发放时,应附详细清单,审批手续齐全、签收到位。
(四)工会举办活动项目要有具体方案和通知,购物发票要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及购物清单,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原始票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五)工会是独立法人单位,独立设有工会经费核算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六)工会在收到行政给予的经费补助款项时,应纳入工会收支预算,在“行政补助收入”科目和相关支出科目按规定核算、列支。行政对工会的补助款项列支渠道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可将应在行政列支的费用转到工会账户支出。
(七)严格执行“八不准”;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在工会委员会。
一、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二、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五、女工委员职责
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四期”保护工作。
2、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学习活动,鼓励她们做“四有”新人。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5、做好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2.在院党总支(党委)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做好工会各项工作。
3.实行团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团体讨论决定。
4.认真贯彻执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医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5.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6.围绕医院改革和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提议等活动。
7.发挥各工会小组的作用,进取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8.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及时收缴和上交会费。
9.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职工参政议政,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
11.理解院党总支(党委)及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12.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为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挖掘合作小组的潜能,我校从20__年起,实行了小组合作学习与日常表现一体化管理,对小组成员进行捆绑式评价,努力把合作小组建成为一个有效学习的组织、有效管理的团队,以此为突破口,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就一些尝试整理如下。
一、小组编排
1、分组原则。遵循“异质编组、组间平行”的基本编组原则,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组。分组时,教师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基础、能力高低、心理素质、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差异组合。
二是实行“基本均衡,公平分组”。小组之间成绩基本均衡,克服差生集中在某一小组,便于小组之间公平竞争,提高学生的竞争需求。
2、人员分工。小组人数一般以6人为宜,小组成员基本稳定,每个学期可以根据学情变化进行2~3次的适当微调。组内设小组长一名,负责小组的合作学习和日常管理。在小组中,人人都是学习的主体,管理的主人,可设置纪检员、卫生员、联络员,也可实行轮流负责办法,让每个学生有锻炼的机会。
二、小组文化
1、起好组名。各小组均创设了富有个性、积极向上的组名,响亮而有感召力,以表达全组同学的理想或誓言,也有的直接以小组长的名字为组名,提高小组长的权威性和责任感。
2.形成组训。合作小组成员通过讨论,选择名言、警句、格言,形成自己的组训。高年级的同学还一起斟酌,自我设计激励性的组训,有效激发了小组成员的进取心,增强了合作小组的凝聚力。
3、确定组规。小组成员按照校规和班级公约,自主制定自己组的组规,就学习、纪律、卫生等形成规范,大家讨论、共同制定、互相监督、全员执行,用组规增强各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4、制作组牌。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各合作小组均制作小组标志牌,将各小组创设的组名,形成的组训,制定的组规编辑整理,制作精美,让其提醒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5、展示空间。每一教室都有前后两块黑板,黑板按小组划分展示区,作为小组课堂书写展示使用,同时把小组的突出成绩进行表彰性展示记录,让学生看到荣誉和成绩,从而增强荣誉感、幸福感。
6、活动文化。学校要求每一班级坚持在小组间,或小组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校内外活动,以活动丰富学生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小组的凝聚力,增强学生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7、组长职责。学校德育处制定了《合作小组组长职责》,明确小组长干什么和怎样干,以校还组织了小组长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让其成为小组活动的灵魂,做教师的得力助手。
一、在院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围绕医院建设与发展,结合自身特点,进取开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实施有检查、指导,年终有总结、评比。
二、坚持团体领导原则,重大工作问题团体讨论,并报院党政领导审定。工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代表大会半年一次,小组会议视工作需要而定,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疾苦,做到“五必访”,即职工重病住院、发生家庭纠纷、遇有重大困难或婚、丧大事,以及新进人员,应主动关心了解,及时开展思想工作,帮忙解决有关问题。坚持生日慰问制,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四、进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坚持重大问题职代会通报、讨论制度,开展献计献策和合理化提议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群策群力。建立相关制度,经过多种形式,抓好院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干部工作,改善干群关系,增加医院活力和凝聚力。
五、重视职工四职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引导职工自觉投身改革。组织职工进取开展自学活动,提高思想文化素质。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活跃职工生活。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坚持重大节假日开展文娱表演,知识竞赛、体育比赛等,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七、以建设“先进职工之家”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重视阵地建设和文件资料整理,发挥工会成员和小组的作用,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信赖之家。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有文化、讲团结、热心为职工办实事。
二、发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效益显著。
三、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各种“簿册”齐全,并能经常开展各项活动,有一支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四、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参加学习人数达到60%以上),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技术,职工群众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技术素质“三补”达到计划要求。
五、教育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劳动态度,改革创新,提合理化建议,深入开展“双先”活动,树典带面,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事迹。
六、承担起职工大会工作机构任务,协助职工代表小组搞好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利,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福利,坚持走访,做好职工互济互助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
七、做好妇女“四期”保护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做好_工作,并能解决30岁以内大男大女婚姻问题。
八、经常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支用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
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1、校工会是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省总、省教育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收入: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季度按时按规定向教育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2、会费收入:
(1)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2)面对现实,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70%留用于工会,以增强工会活力和会员的`凝聚力。
(3)严格手续,坚持会员、校工会对口-交借的管理办法。
(4)坚持公布制度,每年向工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3、经费开支:
(1)严格执行全总印发的经费开支范围,对超出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2)量入定出,周密计划,在略有节余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
(3)强调计划性,对大额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工会经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允许先用后报。
(4)坚持一本帐、一只笔、一个户头、杜绝以领代报现象。
(5)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4、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
5、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业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账,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账目,千张传票事故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附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私人向工会财务借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6、认真执行工会财经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产,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为保障工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一)工会的经费来源:
主要是全体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扣除应上缴厅工会的`会费)、及中心拨入的工作经费,及工会自行开展的创收等费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会的会议、工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所需费用、慰问职工住院、帮扶困难职工及社会上的捐赠等。
(二)支配方式:
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会需要请示分管领导,并请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要中心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工会组织实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会委员研究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审核报工会财务。凡慰问本单位职工的,由工会委员统一购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200元。直系亲属办理丧事的,慰问金标准500元(指父母),非直系亲属不予慰问,慰问其他有关人员酌情处理。慰问金的支出是由参与慰问的工会委员,报告需要慰问人理由后,由工会研究决定从工会财务办理支付手续,经办人签字,工会负责人签字,工会财务按照支出情况规定制表入帐。
二、工会财务人员职责与管理
工会设立会计、出纳各一人(兼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工会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银行转帐和结算、各项经费收支及票据的审核、记帐、报销。每季度上报给中心领导财务报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况。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
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一、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中心工会财务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定,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定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按照《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预算,必须提交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帐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按上级工会规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机关工会要求,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中心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中心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要建立、健全工会会计账簿:总账、收入支出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录入凭证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费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额支出需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且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盘点检查。
十、严把费用支出手续,费用单据必须合法取得,报销单据时必须有经办人、主管负责人、工会主席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十一、根据手续齐全,审核后的单据进行登记账簿,会计核算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十二、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财务账簿建立固定资产帐,逐一登记财产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
十三、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且签章齐全。
十四、工会财务需管理好印章、票据。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发票、收据由区工会统一领购。
十五、整理保管档案是工会财务的责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按照国家和工会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手续要齐全
十六、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委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上门慰问(家在洋浦),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公司赠送蛋糕券100元。
二、退休员工慰问
1.凡退休员工均能发放公司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员工,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公司发放每位退休员工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员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一、总则
1、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会费收入、开支及管理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抓好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3)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月按时按规定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4)面对现实,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计划。经费的使用向基层分会倾斜,向开展活动倾斜,并保证每年略有节余。
(5)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范围,对超出范围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6)强调计划性,超过千元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7)坚持一本帐、一支笔、一个户头,杜绝以留代报现象。
(8)坚持公布制度,院工会每半年向工会委员会,基层分会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会费使用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9)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2.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通过预决算能够看出工会工作的标准及全貌。
3.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义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帐,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千张传票事故率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副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向私人借工会财务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4.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务,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探亲访友。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5.会计职责
(1)具体分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4)负责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5)开展财务成本完成情况分析,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6)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予、决算计划,当好领导参谋。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
6.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a.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印章及“收讫”、“付讫”戳记。
c.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能用白条抵库,更不能挪用现金。
d.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登记现金和银行的记帐,每月终了,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一个保管。
7.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校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本单位同意。
(5)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请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6)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